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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政局政务公开舆情回应制度 撰写时间:2022年x月x日 为进一步加强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增加政府公信力,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和省、市关于建立政务公开舆情回应制度的要求,制订本制度。 一、明确工作原则 (一)公开透亮原则。依据“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深化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确对待舆论监督,做到不缺位、不失语、不被动,牢牢抓住信息发布主动权。 (二)分级负责原则。坚固树立舆情危机和公开意识,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留意源头防范、源头治理、源头处置,做到有责、负责、尽责。 (三)科学有
2、效原则。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敬重宣扬和舆情进展规律,把握好时、度、效、管理力量和引导力量。 (四)双向互动原则。规范和整合政民互动渠道、探究建立网上群众路线工作法,快速受理群众询问投诉,准时公开热点、敏感话题真实状况,发挥舆情在传播政务信息、引导社会舆论、畅通民意渠道中的作用。 二、健全工作机制 (一)检测收集。财政信息中心负责检测、收集县主要门户网站、论坛、微博、政民互动、热线电话、新闻跟贴,以及传统媒体上的重大政务舆情,要支配专人和力量负责检测收集涉及本部门的政务舆情,通过巡查即时把握了解网络等舆情动态,对涉及本部门(单位)工作相关的疑虑、误会、以及歪曲和谣言,快速与政府网、政务微博等工作机构核实连接,切实做到不漏报、不迟报,实现舆情信息资源互通互动互助共享,形成“全掩盖、全方位、全天候”的舆情监测体系。 (二)分析研判。健全舆情研判标准,依据舆情。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