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中诉讼保全措施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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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中诉讼保全措施的适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中诉讼保全措施的适用发布日期:2009-11-10 文章来源:法律:朱凯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是以被告人为媒介把两种法律关系、两个诉讼合并审理。因此,在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中不仅要正的确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而且要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民法通那么的有关规定进展审理。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患病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假如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患病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出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但是在审讯理论中经常遇到是以下

2、几类状况:一是被告人持“要钱没有、要命一条的抵触心情。二是被告人或者家属转移、隐藏、变卖、挥霍可供执行人财产。三是被告人在刑事判决生效后投监改造,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从而使民事赔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因此,在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中,准时实行诉讼保全措施,以利于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有关民事赔偿局部判决的顺当执行,从而有效地爱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有着重要的意义。1、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实行诉讼保全的条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从犯罪行为所损害的客体分析,常见大致有二种类型。一种类型是侵害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其次种类型是侵害公私财产罪。这两种类型的即给付财物、履行某种行为的内容。2、审理刑事附

3、带民事案件,适用诉讼保全应留意的问题必需对提出诉讼保全的当事人进展仔细审查,刑事附带民事原告方包括被害人或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无行为力量或限制行为力量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提出书面申请的,首先审查申请人所提出的要求实行诉讼保全的案件是否属于本院管辖或审理案件中的诉讼参加人,非诉讼参加人提出实行诉讼保全的,不予受理,其次应审查申请内容,恳求诉讼保全的缘由,保全的财物种、数量、价格及所在地。申请人以口头方式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记录附卷,并由申请人签字或盖章。必需责令申请人供应担保。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因此,只有经过开庭审理,人民法院才能查明案

4、件事实,判决被告人是有罪还是无罪,从而确定被告人是否应担当民事赔偿责任。因此,责令申请人供应担保是完全必要的。当然,对事实清晰、证据充分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就无必要责令申请人供应担保。另外,担保主要采纳财物担保形式,供应担保的财物数额应相当于恳求保全的数额。必需准时进展诉讼保全。人民法院依据申请人提出的诉讼保全的恳求,经审查符合保全条件的,或者法院认为有必要依职权打算诉讼保全的,都必需准时作出裁定,防止如不准时实行诉讼保全措施,被告人或被告人的亲属可能将财产变卖、隐藏、转移、毁损等,而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如我院审理的一起强奸案件时,由于被告人的行为给被害人身体造成损害,在诉

5、讼过程中,被害人提出附带民事赔偿的要求,并供应被告人家属欲将家中彩电转移的状况,我们实行扣押诉讼保全措施,将彩电予心扣押,使民事赔偿局部的判决得以顺当执行。必需实行有效措施,妥当地进展诉讼保全。一是要建立查封、扣押物品资产评估制度;二是要建立查封、扣押物品的保管制度;三是要建立查封、扣押物品价值提存制度;四是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从而保全被查封、扣押的物品的现有价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特别性打算了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在侦查、预审、审查起诉阶段以及审讯宣告判决之前都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此,公、检、法三机关应互相协作,协同运作。公安、检察在侦查和起诉阶段,不仅要重视追缴赃款赃物,而且应对犯罪分子的经济情况进展调查,必要时实行果断的查封、扣押等措施,随案件移送法院处理,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的顺当执行打下良好的根底,防止在进入审讯阶段被告人或其家属转移、隐匿、变卖财产,造成判决难以执行的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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