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状告不孝子女追讨生活费-起诉离婚追讨生活费

上传人:玩*** 文档编号:201658720 上传时间:2021-10-11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14.5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老人状告不孝子女追讨生活费-起诉离婚追讨生活费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老人状告不孝子女追讨生活费-起诉离婚追讨生活费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老人状告不孝子女追讨生活费-起诉离婚追讨生活费》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老人状告不孝子女追讨生活费-起诉离婚追讨生活费(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Word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老人状告不孝子女追讨生活费:起诉离婚追讨生活费 近日,贵州省遵义县人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了一起母亲诉其子女不尽赡养义务纠纷案件,维护了老人的合法权益。 今年65岁的吴某,家住遵义县青山村,丈夫于1995年去世。此后,老人除丈夫生前所在单位每月发给的150抚恤金外,再无其它经济来源。1999年6月,吴某丈夫生前所在单位停产,无力再支付抚恤金,致使吴某生活困苦不堪,只得拖着柔弱的身体帮人看家挣钱度日。后因身体不好,不能坚持看家被劝退。 其实,吴某有4个子女,都已经成家立业,且家境殷实,但4个子女都不管她。后来经过村里多次调解协商,决定4个子女每人每月付给老人生活费10

2、0元。但是,长时间以来,除大儿子如数按时给付生活费外,其余2个儿子和女儿均以种种借口搪塞,分文没有支付。老人在万般无奈之下,请律师写了诉状,将二儿子、三儿子和小女儿告上法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遵义县法院受理此案后,马上派法官深入调查取证。大量证人证言证明,老人所诉属实,3个被告均具有赡养能力,应无条件承但赡养义务。依据宪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法院马上就地开庭审理,判令3个被告每人在每月10日前付给100元赡养费,老人今后的医药费、安葬费由4个子女凭票均摊。然而,令老人再度难过的是,法院的判决生效后,3个被告拒绝履行判决书规定的义务。于是,已经知道用法律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吴某,依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再次举起法律武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律师支招:我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因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本案中,吴某的3个子女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老人就有权利通过法律程序要求子女赡养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而出现了母亲状告子女的事件。遵义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强制老人的3个子女履行赡养义务,不仅合法,而且合情合理。通联:遵义县法院 第 2 页 共 2 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它办公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