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会计准则第33号-每股收益》-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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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际会计准则第33号-每股收益-详解 目录 1 概述 2 目的 3 范围 4 定义 5 列报 6 披露 7 生效日期概述国际会计准则第33号-每股收益(1998年06月)IAS 33Earnings Per Share首次生效时间1998年1月1日最新修订时间1998年06月修订历史 1998年06月,对报告期从1998年1月1日或以后开始的财务报表有效。同时废止本法规当前有效本条目为官方文献,除调整排版外请不要随意更改内容!目的本准则的目的是规定确定和列报每股收益的原则,这些原则将改进同一期间不同企业之间和同一企业在不同会计期间的业绩比较。本准则着重于每股收益计算时分母的确定。即使每股收益

2、数据由于确定收益的会计政策不同而存在局限性,但使分母的确定保持一致性可改进财务报告。范围股份公开交易的企业1本准则适用于普通或潜在普通股公开交易的企业,以及正处于在公开的证券市场上发行普通股或潜在普通股过程中的企业。2当公布母公司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时,本准则要求披露的信息仅需要以合并资料为基础列报。3母公司财务报表使用者通常关心并需要了解集团总体的经营成果。股份不公开交易的企业4没有公开交易的普通股和潜在普通股但披露每股收益的企业,应按本准则的要求计算和披露每股收益。5没有公开交易的普通股和潜在普通股的企业,不要求披露每股收益。但是,如果选择披露每股收益的这些企业根据本准则的原则计算每股收

3、益,则可保持企业财务报告的可比性。定义6本准则所使用的下列术语,其含义为:普通股,指(参与当期净利润分配的权利)次于各种其他类别权益工具的一种权益工具。潜在普通股,指可能赋予其持有者普通股权利的一种金融工具或其他合约。认股证或认股选择权,指使其持有者拥有购买普通股权利的金融工具。7只有在诸如优先股等其他种股份参与当期净利润分配以后,普通股才能参与。一个企业可能有不只一种普通股。同种类普通股有收取股利的同等权利。8潜在普通股的释例有:(1)可转换成普通股的债务或权益工具,包括优先股:(2)认股证或认股选择权;(3)允许员工取得普通股作为其一部分酬劳的员工计划和其他股份购买计划;(4)一旦满足合同

4、协议中的特定条件(如购买一个企业或其他资产)时将发行的股份。9所使用的下列术语,具有国际会计准则第32号金融工具:披露和列报所规定的含义。金融工具,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另一个企业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权益工具,指证明拥有企业资产(扣除所有负债)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公允价值,指熟悉情况并自愿的双方,在公平交易的基础上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结算的金额。计量基本每股收益10基本每股收益应按可分配给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损益除以当期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收益-基本11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可分配给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损益应为当期扣除优先股股利后的净损益。12在一个期间内确认的、包括所得税

5、费用、非常项目和少数股东权益在内的所有收益和费用项目应包括在当期净损益中(参见国际会计准则第8号当期净损益、重大错误和会计政策的变更)。为计算可分配给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损益,应将可分配给优先股股东的净利润额(包括当期优先股股利),从当期的净利润中扣除。13应从当期净利润中扣除的优先股股利金额如下:(1)当期宣告发放的非累积优先股股利金额;(2)当期累积优先股要求的优先股股利全部金额,无论这些股利是否已宣告发放。当期优先股股利金额不包括属于以前期间、但在当期支付或宣告发放的累积优先股股利金额。每股-基本14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普通股的数量应为当期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15当期发行在外普通股

6、的加权平均数,反映了某些时点由于较多或较少的股份发行在外,从而引起期间内股东的资本金额可能发生变化这样一个事实。它是期初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按当期赎回或发行的普通股股数乘以时间权数调整的结果。时间权数是特定股份发行在外的天数占当期总天数的比例;在许多情况下,一个合理的加权平均估计数是足够的。释例-股份加权平均数已发行库藏发行在外股数股数股数20X1年1月1日年初余额2,0003001,70020X1年5月31日收现发行新股8002,50020X1年12月1日付现购买库藏股2502,25020X1年12月31日年末余额2,8005502,250加权平均计算:1,7005/12)+(2,2506/1

7、2)+(2,2501/12)=2,146股,或(1,70012/12)+(8007/12)-(2501/2)=2,146股16在许多情况下,从发行款项应收之日(通常指其发行之日)起,普通股即应包括在股份加权平均数中。例如:(1)以收现方式发行的普通股应在应收现金日包括进去;(2)因普通股或优先股股利自愿再投资而发行的普通股应在股利支付日包括进去;(3)由于债务工具转换成普通股而发行的普通股应自停计利息日起包括进去;(4)为代替其他金融工具的利息或本金而发行的普通股应自停计利息日起包括进去;(5)为结算企业的债务而发行的普通股应自结算日起包括进去;(6)作为购买一项非现金资产的购价而发行的普通股

8、应自购买日起包括进去;(7)为给企业提供劳务而发行的普通股应随劳务的提供包括进去。在以上或其他情况下,普通股包括进去的时间应根据发行所附的具体条款和条件确定。与发行有关的合同的实质应予充分地考虑。17作为购买式企业合并购价的一部分而发行的普通股应自购买日起包括在股份加权平均数中,因为购买方将被购买方的经营成果并入了其自购买日起的收益表中。作为股权联合企业合并的一部分而发行的普通股应包括在列报各期的股份加权平均数的计算中,因为合并企业的财务报表是将合并企业视作一起就存在而编制的。因此,用于计算股权联合企业合并中的基本每股收益的普通股股数是合并后其股份发行在外的企业的对等股数的数字。18当普通股以

9、部分支付的方式发行时,这些部分支付的股份应作为股普通股的一部分处理,其数额限于有权参与当期与全额支付的普通股有关的股利分配的份额。19在满足某些条件时即可发行的普通股(或有发行股)应视为发行在外的股份,应自各项必要条件满足之日起,包括在基本收益计算中。可退回(依撤消而定)的发行在外普通股应作为或有发行股处理。20当期和所有列报期间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应根据已改变了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但不发生资源相应变化的事项调整,而不是根据潜在普通股的转换进行调整。21不发生资源的相应变化也可以发生普通股,或减少发行在外普通股的数量。这些例子包括:(1)一项资本化或红利发放(在某些国家称作股票股利);

10、(2)一项以任何其他发入表示的红利因素,如以一项权利发放给现有股东表示的红利因素;(3)一项股份分割;(4)一项反向股份分割(股份合并)。22在一项资本或红利发放或一项股份分割中,普通股发行给现有股东,不要求另外的补偿。因此,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数量增加,但资源却不增加。该事项发生之前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数量,应按发行有外普通股的比例变化进行调整,就好像该事项在最早列报期间的其实就已发生一样。例如,在一项2送1红利发入中,发入之前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数,乘以一个系数3便得到新的股份总数量,或乘以一个系数2便得到增加的股份的数量。23就以上第21段(2)而言,在行使或转换潜在普通股时,普通股的发行通常不产生

11、一项红利因素,因为潜在普通股通常按全额发行,结果会导致企业可获得的资源的比例变化。在一项权利发放中,行使价格通常小于该股份的公允价值。因此,这种权利发入包括一项红利因素。用于计算权利发放前积压期基本每股收益的普通股数量,是该发放之前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数量,乘以下列因素的结果:临近行使权利时每股公允价值 / 理论上每股行使权公允价值每股理论行使权公允价值,通过临近行使权利时每股公允价值的总额加入行使权利的所得款项中,再除以行使权利后发生在外普通股股数来计算。如果在行使日前,权利本身将与股份分开来单独公开交易,则这种计算中所用的公允价值应选择股份和权利一起交易的最后一天的收盘价。稀释每股收益24计算

12、稀释每股收益时,可分配给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应根据所有具稀释性的潜在普通股的影响予以调整。25当本期发行在外的具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全部转换时,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与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是一致的。即:(1)配给普通股的净利润,由于当期根据具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计算确认的税后股利和利息金额而增加,并依据具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形成的收益或费用的其他的变化调整。(2)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由于假定全部具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已转换而一直发行在外的、新增的普通的加权平均数而增加。收益稀释的释例释例-红利发放20X0年的净利润 18020X1年的净利润 600截止20X1年10月1日发行在外普通

13、股数 20020X1年10月1日红利发放20X1年9月30日每一股发行在外普通股送2股2002=40020X1年每股收益600/(200+400)=1.00调整后的20X0年每股收益 180/(200+400)=0.3由于这种红利发放是一种不要求补偿的发放,该发入应视同其于20X0(最早的报告期间)期初前就已发生。释例-权利发放净利润 20X0年:1,10020X1年:1,50020X2年:1,800权利发行之前发行在外的股份:500股权利发放:每5股发行在外普通股可购买1股新股(共100股新股)行使价格:5.00最后行使权利日:20X1年3月1日临近20X1年3月1日行使权利时每股公允价值:

14、11.00理论上每股行使权公允价值的计算(所有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公允价值+从行使权利中收到的总金额)/(权利行使前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行使权利时发行的普通股股数)((11500股)+(5100股))/ ( 500股+100股)理论上每股行使权价值=10.00调整系数的计算(行使权利之前每股的公允价值)/(理论上每次股行使权价值)=11.00/10.00=1.1每股收益的计算20X020X120X2原来的报告的20X0年每股收益:1,100/500股2.20因权利发放而重述的20X0年的每股收益:1,100/(500股1.1)2.00包括权利发放影响在内的20X1每股收益:1,500/(5001.12/12+60010/12)2.5420X2年每股收益:1,800/600股3.0026计算稀释第一线股收益时,按第11段的要求计算的当期可分配给普通股股东的净损益,应根据下列积压项的税后影响进行调整。(1)在按第11段的要求计算可分配给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时已经扣除的具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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