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基层司法所建设情况调研报告范文 XX县基层司法所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基层司法所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作为基层政法组织,与公安派出所、法庭、综治办等部门构成我县乡镇一级的基层政法体系,它们各司其职,优势互补,协作联动,共同担负着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保障法律正确实施,完善基层法治机制的重要使命,为加职了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显示了旺盛的生机与活力近几年来,中央加大了对司法所建设力度,特别是对中西部贫困地区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交通工具、办公设备等给予了大力支持,司法所建设在硬件上取得长足发展但目前司法所建设存在诸多困难,严重制约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 一、我县司法所机构的历史演变 司法所的前身为乡镇司法助理员1982年至1995年,各乡镇设司法助理员,有中央专项编制44名(其间已调剂2名编制至司法局机关),即每个乡镇1名司法助理员,县司法局负责人事任免调配、业务领导和业务培训1995年7月,撤区并乡,设立了澧源、瑞塔铺等16个基层司法所,同时“人、财、物、事”归各乡镇管理1998年,“四权”上收司法局同年10月,因乡镇分设,全县共设38个司法所,属司法局派出机构,“四权”归司法局管理。
2022年10月18日,为加强司水火无情所队伍建设,市委召开常委会议研究司法所增编问题,为贯彻落实市委会议纪要精神,2022年3月31日县委召开了常委会议主,为司法所增加编制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