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建合同常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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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联建合同常用版 联建合同常用版 出卖人:_ 营业执照号码:_ 法定代表人:_ 注册地址:_ 买受人:_ 营业执照号码:_ 法定代表人:_ 注册地址: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互信、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房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信息 1.1_年_月_日,出卖人与_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脉公司)就西脉大厦建设项目达成联建协议,协议约定,_公司以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_高新让字_号】出让方式获得的土地作为_大厦建设用地,出卖人负责项目建设的全部投资及建设任务。出卖人由此取得西脉大厦的房屋所有权(详见

2、_大厦联合建设协议第_条),出卖人对该部分房屋拥有独立的处置权。 1.2土地使用权编号为_国用(_)字第_号,土地面积为_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_年限至*_年5_月9日。 1.3西脉公司经政府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_项目(以下简称_大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_,施工许可证 第二条房屋基本情况 2.1该房屋属结构。地下两层,地上二十一层,建筑面积_平方米。 2.2买受人所购房屋房间位置:_。(详见房屋平面图) 2.3买受人所购房屋合同约定建筑面积约_平方米,其中公摊面积以房产部门核定的为准。 第三条计价方式 3.1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合同约定面积计算该房屋价款,该房屋单价为人民币

3、每平方米_元,共计约_平方米,总价:_元整,大写:_。 第四条面积确认 4.1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政府产权登记部门核定的面积为准。 第五条面积差异处理 5.1房屋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按照产权证记载面积结算房价款,多退少补,不计利息。 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6.2种方式按期付款: 6.1一次性付款 买受人在_年_月_日前付清全部房款人民币_元,大写_元。 6.2分期付款 买受人应当按以下时间如期将房价款当面交付出卖人或汇入出卖人指定银行,帐户名称:_,帐号:_,开户行:_。 (1)买受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出卖人支付房款_,计人民币_元

4、。 (2)该物业达到交付条件可以交付使用时,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房款_整,计人民币_元。 (3)该物业达到办理产权证条件,向产权主管部门提交办证所需资料并受理之后,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房款_整,计人民币_元。 第七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7.1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方式处理:(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60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次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60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10%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合同解除后,买受

5、人应协助出卖人办理相关退房手续,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全部手续办理完毕后,出卖人于十日内办理退费手续,违约金和办理退房所需费用从已缴纳房款中扣除。 (3)逾期超过60日,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次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7.2买受人未按银行要求持有关材料按时到银行办妥按揭贷款手续的,视为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本条第一款承担违约责任。 7.3经过银行审查后,银行不能为买受人提供贷款或不能提供足额贷款的,买受人应自收到出卖人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向出卖人付清房款;否则,买受人应按本条第一

6、款承担未按时付款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交付 8.1西脉大厦预计于_年_月_日前竣工,竣工后_日内,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应签署房屋交接单。房屋提前竣工的,出卖人可提前交付,买受人不得拒绝。 8.2符合交付使用条件后,将取得交付使用批准文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买受人使用,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十日内通知买受人的; (2)因重大政策性影响或其他特殊情况,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十日内通知买受人。 8.3买受人不办理房屋交接手续,或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出卖人不

7、承担逾期交房的责任。从出卖人入住通知书规定的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视为已经交付,房屋损毁灭失的风险归买受人,基于该房屋产生的物业管理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第九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双方约定的期限交付房屋的,按下列方式处理(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9.1逾期不超过60日,自双方约定的交付期限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付款的万分之一作为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9.2逾期超过60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60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逾期天数,支付买受人累计已付房款的万分

8、之一作为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双方约定的交付期限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逾期交房期间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一作为违约金。 第十条产权纠纷 10.1出卖人保证销售的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 10.2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10.3因买受人原因或行政机关原因导致房产证逾期或不能办理的,出卖人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产权登记 11.1出卖人应当在房屋交付使用后_年内,为买受人办理房屋产权,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1,2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书面退房申请之日起6

9、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出卖人自违约之日起每天按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自违约之日起每天按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保修责任 12.1双方按照国家政策法规的规定履行房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 12.2在房屋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担。 12.3出卖人履行维修义务时,买受人应该尽力配合维修。由于买受人原因造成维修延误而导致损失扩大,相关责任和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基于邻里关系产生的协助维修事项,出卖人可进

10、行协调,买受人有义务配合,如果由于买受人不配合维修造成其他业主的损失扩大,由不尽配合义务的买受人承担相关责任及损失。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 13.1前期的物业管理公司由出卖人和买受人选择_有限责任公司,应当保证物业管理公司有相应的资质与能力来维护买受人的各项权利;买受人应遵守该物业公司的管理规定。 13.2买受人承诺:服从并遵守_有限责任公司的管理及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_元/平米)及其他应交费用。 13.3买受人应按房屋价款的1%向出卖人缴纳房屋的公共维修基金,再由出卖人向政府管理部门缴纳。 第十四条楼宇管理 14.1房屋所在楼宇的屋面、外墙面由出卖人和买受人委托的物业服务公司统一管理。 14.

11、2房屋所在楼宇的命名权归西脉公司所有。 14.3房屋外墙、公共内墙、该房屋所在项目的公共广告位的设立、管理由*有限责任公司管理。 14.4车库/车位归出卖人所有,出卖人有权对外出售、出租自己拥有所有权的车库/车位。 14.5买受人放弃对屋面和地下停车场、人防工程的使用权(战争期间除外),买受人也可不放弃,但向出卖人支付的房屋价款每平方米上调_元。 14.6买受人自交房之日起应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费用并遵守临时管理规约。 第十五条买受人义务 15.1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否则将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部

12、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15.2买受人不得在公共部位和设施设置任何物品、任何图文信息、宣传广告及其他设施,不得妨碍其他买受人正常使用公共部位和设施,否则将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 第十六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八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九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页,一式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卖人_份,买受人_份。 第二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签章):_买受人(签章):_ 法定代表人:_法定代表人:_ 【委托代理人】:_【委托代理人】:_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第 9 页 共 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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