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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相容岗位职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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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相容岗位职责表 企业会计准则( 1)(汇票、本票等)印、押(压)、证三 分离(以下简称为“印押证三分离”);()密押经办卡与授权 卡相分离;()记账录入与授权或复核相分离(包括核心业务处 理系统、同城票据交换、现代化支付系统等);()会计核算与 事后监督相分离;()会计档案的保管与经费出纳相分离;() 对账人员与记账人员、业务拓展人员相分离;(7)系统开发技术人 员与会计操作人员相分离; 银行会计基本规范指导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支付结算办法、支 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金融机构协助查询、 1) 中国人民银行有价单证和()大额支付密钥(IC 卡) 管理员 与业务操作员相分离;(9)外汇核销专用章管理与外币兑换水单使 用相分离;( 10)经费账户预留签章管理与空白重要凭证使用分离;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 人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施行细则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金融企业财务规则(财政部令200 计准则(基本规范指导意见 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银发 200516 号)办法、支付结算会计核算手续,、 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理暂行条例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 作管理规定国人民银行有价单证和重要空白凭证管理规定银发 1997163 号;关于印发银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银 发2002374 号)业会计制度( 2000 年 7 月 1 日民共和国人民币 管理条例( 2000年 5 月 1 日)民共和国会计法(1 理暂行条例 施行细则理暂行条例财务规则(财政部令2007 年第 42 号) 不相容职责岗位设置原则 * 集团不相容岗位职责设置原则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减少错误与舞弊的可能性,规避管理风险,形成内部的 相互牵制与监督的制度性保障,* 集团总部及其下属控股公司在进 行岗位设置时,应遵循制衡原则,将有互相监督、牵制作用的职责 予以分离,以确保不同岗位之间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第二章原则 第二条成本效益原则是岗位设置的根本原则即内部控制应当在 保证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前提下,合理权衡成本与效益的关系,争取 以合理的成本实现更为有效的控制如增加控制所带来的收益增加, 无法弥补缺少控制所形成的损失,则不增加控制第三条不相容职 责岗位分离的基本原则 (一) 授权批准职责与执行业务职责相分 离;( 二)执行业务职责与监督审核职责相分离;( 三) 执行业务职责与 会计记录职责相分离 ;( 四) 财产保管职责与会计记录职责相分离;( 五) 执行业务职责与财产保管职责相分离第三章具体表现 第四条货币资金业务不相容职责( 一)收款、票据开具与相应会计 记录;( 二)款项支付的申请、审批、付款、会计记录;( 三) 现金的保 管与盘点清查 ;( 四)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编制与复核; 第 1 页,共 4 页 (一) 租赁或销售业务的定价、调价审批与执行;( 二)租赁或销售 业务的折扣审批与执行 ;( 三)租赁或销售业务的经办与收款;( 四)租 赁或销售业务的合同签订、复核与收款;( 五) 租赁或销售款项确认、 收取与相关会计记录 ;( 六) 租赁或销售退回处置与相关会计记录;( 七) 租赁或销售软件数据录入与复核;( 八) 存货(产权、实物 )盘点与相关 会计记录。

第七条行政业务不相容职责(一) 固定资产采购预算编制与审 批;( 二)固定资产采购、验收、款项支付与相关会计记录;( 三) 固定 资产盘点、处置与相关会计记录;第 2 页,共 4 页 (四) 公司印鉴的保管、审批、使用;( 五) 公司证照的审批与使 用;( 六) 保险柜钥匙管理与密码管理;( 七)低值易耗品的采购、盘点、 处置 (八) 档案的保管、审批、使用第八条信息系统业务不相容 职责 (一) 应用系统程序开发与用户测试;( 二) 应用系统程序开发与应 用系统维护 ;( 三) 应用系统管理、数据库管理与终端系统操作;( 四) 系统权限的审批和设置 ;( 五)信息数据的录入与复核;( 六) 应用系统 终端业务操作、开发、维护与审计第九条融资业务不相容职责( 一) 融资计划编制与审批 ;( 二)融资额度划分的审批与筹资款项的支 付;( 三) 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审批与款项的支付;( 四) 股利或利息计 算、审批、支付 第十条投资业务不相容职责(一) 投资计划编制与审批 ;( 二) 投资 可行性研究与投资评审决策;( 三)交易文件编制与复核 ;( 四) 投资取 得及处置的审批与执行 ;( 五)有价证券保管与记录。

第十一条人力资 源不相容职责 (一) 招聘资料收取与复核 ;( 二) 员工信息变动的确认、 人事信息录入与复核 ; 第 3 页,共 4 页 (三) 薪酬审核、审批与执行 ;( 四) 社会保险办理与复核 ;( 五)外 包项目的采购与审批 ;( 六)培训讲师资格的认证与审批;( 七) 课程采 购与审批 ;( 八)课程开发与审批第十二条其他通用不相容职责( 一) 业务的审批与执行 ;( 二)资料收件与复核 ;( 三) 文件整理与复核 ;( 四) 请示文件的发起、审核与审批;(* 集团人力资源部2015 年 1 月 1 日 第 4 页,共 4 页五)公司资产的使用审批与执行 不相容岗位制度 一、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1) 会计职务与出纳职务分离,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 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2) 会计职务与审计职务分离;(3) 支票保管职务与印章保管职务 分离; (4) 支票审核职务与支票签发职务分离,支票签发职务由出纳担 任,其他会计人员不得兼任; (5) 银行印鉴保管职务、企业财务章保管职务、人名章保管职务 分离,不得由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二、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个人办理合同业务的全过程(1) 合同签署 (或委托签署)职务与条款订立职务分离;(2) 条款订立职务与法律 顾问职务分离; (3) 合同谈判职务与合同定价职务分离;(4) 合同履 行职务与收付款职务分离;(5) 合同审计职务与上述职务分离 (2) 投资业务的操作职务与会计记录职务分离; (3) 有价证券的保管职务与会计记录职务分离; (4) 投资股利、利息的经办职务与会计核算职务分离 不相容岗位与职责分离制度 第一条为了促进单位内部管理规范化, 加强内部会计监督 , 建立规 范的工作秩序,提高业务工作水平, 强化中心内部管理 , 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规定以及本单位内部管理的实际制定本 规范。

第二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建立健全及有 效实施负责 第三条不相容职务分离应当达到以下基本目标:( 一) 规范单位会 计行为 , 保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二)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 防止 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 保护单位资产的安全、完整 (三) 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四条不相容职务分离应当遵守以下基本原则:( 一) 不相容职务 分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范,以及单位的实际情况 (二) 不相容职务分离应当约束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及业务工作的 所有人员 , 任何个人都不得拥有超越不相容职务分离规范的权力 (三) 不相容职务分离应当涵盖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和业务的各项 工作及相关岗位 (四) 不相容职务分离应当保证单位内部工作岗位的合 理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 确保各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 互制约、相互监督 (五) 不相容职务分离办法应当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单位业务 职能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 不断修订和完善 第五条不相容职务主要包括: 负责人、业务经办、会计记录、档 案管理、财产保管等职务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与经 办人及记帐人员职责权限应当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不相容岗位分离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本单位内部管理规范,建立规范的工作秩序,提高业务工 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 制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以及单位内部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通过全面系统地分析、梳理业务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岗位,实 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 制 第二章不相容岗位分离的目标和原则第三条 不相容岗位分离达到以下基本目标 1. 规范单位会计行为,保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准确;2. 堵 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 单位资产的安全、完整; 3. 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四条 不相容岗位分离应遵守以下原则 1. 不相容岗位分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单位的实际情 况; 2. 不相容岗位分离应当约束单位内部涉及经济和业务活动的所 有人员,任何个人不得拥有超越不相容岗位分离规定的权力;3. 不 相容岗位分离应当涵盖单位内部涉及经济和业务活动的各项工作及 相关岗位; 4. 不相容岗位分离应当保证单位内部工作岗位的合理设置及其 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确保各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 监督; 5. 不相容岗位分离制度应当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单位业务职 能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

第三章不相容岗位分离的内容 第五条 不相容岗位主要包括:负责人、业务经办、会议记录、档案管理、 财产保管、稽核检查等职务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与 经办人及记账人员职责权限应当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1. 出纳人员不得监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 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不得兼任票据核销工作; 2. 货币资金的收付及保管应由被授权批准的出纳人员负责,其 他人员不得接触; 3. 出纳人员不能同时负责总分类账的登记工作;4. 出纳人员不 能同时负责非货币资金账户的记账工作;5. 出纳人员应与货币资金 审批人员相互分离,实施严格的审批制度; 6. 货币资金的收入和控制货币资金支出的专用印章不得由一个 人兼管; 7. 负责货币资金收付的人员应与负责现金的清查盘点人员 和负责与银行对账的人员相互分离,要进行此类操作时,必须征得 相关操作员的授权,并接受授权者的监督; 8. 系统管理员负责业务操作人员的登录账户开设、注销及密码 初始化工作,并根据操作员的工作内容分配权限系统管理员没有 业务功能操作权限 9. 操作员凭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操作员对自己进行 的业务操作负责; 10. 未经授权,不得借用他人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11. 同 一笔业务的登记权限和审核权限相互隔离,登记和审核人员不能为 同一操作员; 12. 业务权限和财务权限相互隔离,业务制单和财务记账人员不 能为同一操作员; 13. 系统管理员不能进行财务业务操作,有特殊情况需要进行此 类操作,必须征得相关操作员授权,并接受授权者的监督。

第六条 预算管理不相容岗位分离:预算编制与预算审批,预算审批与预 算执行,预算执行与分析评价,决算编制与审核等岗位 第七条 收支管理不相容岗位分离:收款与会计核算,支出申请与内部审 批,付款审批与付款执行,业务经办与会计核算等岗位第八条 采购管理不相容岗位分离:采购需求制定与内部审核,采购文件 编制与复核,合同签订与验收,验收与保管等岗位 第九条 资产管理不相容岗位分离:货币资金业务全过程各岗位以及无形 资产的研发与管理,对外投资的可行性研究与评估,资产配置、使 用和处置的决策、执行与监督等岗位 第十条 建设项目管理不相容岗位分离:项目建议和可行性研究与项目决 策,概预算编制与审核,项目实施与价款支付,竣工决算与竣工审 计等岗位 第十一条 合同管理不相容岗位分离:合同的拟订与审核,合同的审核与审 批,合同的审批与订立,合同的执行与监督等岗位 第四章不相容岗位分离的检查 第十二条 应当重视不相容岗位分离的监督检查工作,由监督部门对不相容 岗位分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不相容岗位分离制度的贯彻 执行 终于有人把内部控制“不相容职务分离”说透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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