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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锅炉)巡回检查制度一、司炉人员必须对锅炉及辅机定时进行巡回检查,确保安全运行。二、当班司炉工每两小时至少对锅炉设备进行一次巡回检查,班组长每班对锅炉运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三、遇有下列情况,应增加巡回检查次数:(1)当设备存在某些暂时不影响安全运行的一般缺陷时;(2)新装,长期停运或检修后的设备投入运行时;(3)设备运行中有可疑现象时。四、巡回检查的内容(1)温度、压力等参数在规定范围内,保护装置和仪表 灵敏可靠,无泄漏现象。(2)管道、阀门无渗漏(包括内漏),阀门开关灵活。(3)燃烧器正常。 (4)锅炉本体无异常变化。 (5)循环油泵电机运转正常,无杂音,防护罩紧固无松动,循环泵运转正常无杂音,阀门无泄漏,开关灵活。(6)高位槽、低位槽正常,无泄露。五、巡回检查路线 燃气管道锅炉本体管道循环油泵管道六、将巡视情况逐项及时填入运行记录,对巡回检查时发现的影响人身和设备安全的情况,应按有关规程妥善处理;重大设备缺陷应立即汇报。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