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周岁及以上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指导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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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周岁及以上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指导建议为进一步落实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及时为公众和接种人员提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和注意事项的科学识别与应对,对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公众常见的问题给出以下指导建议。一、推荐免疫程序(一)适用对象18周岁及以上人群。(二)接种剂次和间隔1、新冠病毒灭活疫苗(Vero细胞)接种2剂,2剂之间的接种间隔建议N3周,第2剂在8周内尽早完成。2、重组新冠病毒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接种1剂。3、重组新冠病毒疫苗(CHO细胞)接种3剂,相邻2剂之间的接种间隔建议54周,第2剂尽量在接种第1剂次后8周内完成,第3剂尽量在接种第1剂次后6个月内完成。(0,4w8w,+4w24

2、w)(三)接种途径和接种部位推荐上臂三角肌肌内注射二、接种禁忌1、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2、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3、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疾病者;5、妊娠期妇女。6、患血小板减少症或出血性疾病者。三、特定人群接种建议(一)60岁及以上人群为感染新冠病毒后的重症、死亡高风险人群,建议接种。(二)慢性病人群为感染新冠病毒后的重症、

3、死亡高风险人群。健康状况稳定,药物控制良好的慢性病人群不作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人群,建议接种。(三)育龄期和哺乳期女性接种后发现怀孕不需要终止妊娠,建议做好孕期检查和随访。对于有备孕计划的女性,不必仅因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而延迟怀孕计划。备孕期、哺乳期可以接种,哺乳期可继续哺乳。(四)免疫系统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关节炎、干燥综合征等)总体原则是谨慎接种。一般情况下,在病情稳定时可以接种新冠灭活疫苗和重组亚单位疫苗。(五)既往新冠肺炎患者或感染者现有研究数据表明,新冠病毒感染后6个月内罕见再次感染发病的情况。既往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在充分告知基础上,可在6个月后接种I剂

4、。四、暂缓接种的情况1、任何原因(感冒、伤口感染、局部炎症)引起的发热(腋下体温N37.3C),暂缓接种。2、痛风发作、重感冒、心梗、脑梗等疾病急性发作期,暂缓接种。3、恶性肿瘤患者手术前后,正在进行化疗、放疗期间,暂缓接种。4、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胸闷,胃部不适等,暂缓接种,查明原因再考虑是否接种。5、尊麻疹发作期,有皮肤瘙痒症状,暂缓接种。6、诺如病毒或其它病毒引起的急性腹泻,暂缓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和注意事项指引明确了31种可以接种的情况,6种暂缓接种的情况,6种不可以接种的情况,以及15种其他情况,对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公众常见的问题,给出了更为详细明确的指导建议。可以接种的情况

5、1,已知对尘蜻、食物(鸡蛋、花生、海鲜、芒果)、花粉、酒精、青霉素、头他或者其他药物过敏,可以接种。2、患有心脏病、冠心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等疾病,不是急性发作期,可以接种。3、健康状况稳定,药物控制良好的慢性病人群不作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人群,建议接种。4、高血压药物控制稳定,血压低于l60/l(*)mmHg,可以接种。5、糖尿病药物控制稳定,空腹血糖Wl3.9mmol/1.,无急性并发症(酮症酸中毒、高渗状态、乳酸酸中毒),可以接种。6、甲减患者服用稳定剂量左甲状腺素(优甲乐),甲功正常,可以接种。7、慢性湿疹没有明显发作,且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8、慢性等麻疹当前症状不明显,且处于

6、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9、慢性鼻炎、慢性咽炎症状不明显,可以接种。10、慢性肝炎非治疗阶段,肝功正常,可以接种。11、肺结核不是活动期,可以接种。12、银屑病非脓疱型等急性类型,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13、白瘢风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14、慢阻肺非急性发作期,无明显咳喘,可以接种。15、强直性脊柱炎无急性疼痛表现,且炎症指标无明显异常可以接种。16、抑郁症药物控制良好,生活工作如常,可以接种。17、精神疾病患者,病情稳定,可以接种。18、用于治疗糖尿病的各种药物(包括注射胰岛素),均不作为疫苗接种的禁忌。19、免疫系统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关节炎、干燥综合征等等)总体原则是谨慎接

7、种。一般情况下,在病情稳定时可以接种新冠灭活疫苗和重组亚单位疫苗。20、恶性肿瘤术后超过三年,不再进行放化疗;肾病综合征;肾移植后吃免疫抑制药物;艾滋病患者、HIV感染者,建议接种灭活疫苗或重组亚单位疫苗。21、阴道炎,尿道炎等泌尿系统感染,无发热,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22、单纯腹泻,无发热,每日不超过三次,可以接种。23、心脏病、支架、搭桥、安装起搏器,术后恢复正常,可以接种。24、器官移植术后,恢复良好,体征平稳,建议用新冠灭活疫苗。25、脑梗塞治愈者,或有后遗症(且病情稳定、血压控制平稳)者,可以接种。26、阑尾炎术后、人工流产术后,身体恢复良好,没有其他不适的话,可以接种。27、

8、骨折、外伤,无感染发热,可以接种。28、备孕期、哺乳期可以接种,哺乳期可继续哺乳。29、男性不存在因备孕不能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问题。30、月经期可以接种。31、侏儒症可以接种。暂缓接种的情况1、任何原因(感冒、伤口感染、局部炎症)引起的发热(腋下体温237.3C),暂缓接种。2、痛风发作、重感冒、心梗、脑梗等疾病急性发作期,暂缓接种。3、恶性肿瘤患者手术前后,正在进行化疗、放疗期间,暂缓接种。4、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胸闷,胃部不适等,暂缓接种,查明原因再考虑是否接种。5、尊麻疹发作期,有皮肤瘙痒症状,暂缓接种。6、诺如病毒或其它病毒引起的急性腹泻,暂缓接种。不可以接种的情况1、患有未控制的

9、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不能接种。2、既往接种疫苗出现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不能接种。3、对疫苗成分及辅料过敏者不能接种,灭活新冠病毒疫苗辅料主要包括:磷酸氢二钠、氯化钠、磷酸二氢钠、氢氧化铝。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5、妊娠期妇女不能接种。6、患血小板减少症或出血性疾病的,不能接种。其他情况1、接种后发现怀孕不需要终止妊娠,建议做好孕期检查和随访。2、对于有备孕计划的女性,不必仅因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而延迟怀孕计划。3、新冠病毒疫苗不推荐与其他疫苗

10、同时接种。其他疫苗与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间隔应大于14天。4、任何情况下,当因动物致伤、外伤等原因需接种狂犬病疫苗、破伤风疫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破伤风免疫球蛋白时,不考虑间隔,优先接种上述疫苗和免疫球蛋白。5、如果先接种了狂犬疫苗、破伤风疫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破伤风免疫球蛋白等,需先完成上述疫苗最后一针接种,间隔14天后可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6、注射人免疫球蛋白者应至少间隔1个月以上接种本疫苗,以免影响疫苗免疫效果。7、既往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在充分告知基础上,可在6个月后接种1剂新冠病毒疫苗。8、在疫苗接种前无需开展新冠病毒核酸及抗体检测。9、接种后不建议常规检测抗体作为免疫成功与否的依据。10、现阶段建议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如遇当地疫苗无法继续供应、或者异地接种等特殊情况,无法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时,可采用相同种类的其他生产企业的疫苗产品完成接种。11、新冠灭活疫苗需要接种2剂,未按免疫程序完成者,建议尽早补种。免疫程序无需重新开始,补种完成相应剂次即可。12、新冠灭活疫苗在14-21天完成2剂接种的,无需补种。13、现阶段暂不推荐加强免疫。新冠灭活疫苗按照免疫程序完成两剂次,不再加强。14、其他情况请咨询接种点医生或拨打我省24小时咨询热线:12320。15、没有上臂人员,可以在大腿前外侧中部,肌内注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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