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法律与生活

上传人:NU****AN 文档编号:194006939 上传时间:2021-08-25 格式:PDF 页数:35 大小:2.09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资料-法律与生活_第1页
第1页 / 共35页
资料-法律与生活_第2页
第2页 / 共35页
资料-法律与生活_第3页
第3页 / 共35页
资料-法律与生活_第4页
第4页 / 共35页
资料-法律与生活_第5页
第5页 / 共3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资料-法律与生活》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资料-法律与生活(3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講授人:XX XX科技大學 人頭的悲哀 上課時,你應該注意的重點上課時,你應該注意的重點 人頭有什麼作用 人頭可能涉及什麼法律問題 想想看,你曾經當過人頭嗎?發生過什麼事情 呢?稅金有加重嗎?執法機關有對你進行調查 嗎? 案例追緝案例追緝 l人頭帳戶人頭帳戶 XXX售帳戶與詐騙集團案 案例追緝案例追緝 l人頭老公人頭老公 余寶貴 假大陸女子老公案 案例追緝案例追緝 l人頭逃漏稅人頭逃漏稅 江永天 利用人頭逃漏稅案 l身分竊盜(Identity Theft)是近幾年才形 成的犯罪型式,所謂身分竊盜,是將別 人的姓名、身分證號、駕照等竊盜後, 以被盜者的名義申請信用卡、銀行貸款、 申請手機門號或其

2、他形式的信貸,近來 已成為詐騙集團所運用之犯罪手法。 l偷錢包。 l在受害人家裏偷取資料。 l從工作單位盜取資料。 l以竊聽電話方式盜取個人資料。 l在受害人使用信用卡時,在旁邊偷看。 l在垃圾中尋找個人資料。 l從郵箱中盜走郵件。 l以假中獎、假市調的方式,騙取受害人 身分資料。 l勾結通訊業者,提供申請行動電話申請 人基本資料。 l利用電腦網路免費算命或贈獎活動,以 填寫基本資料為由,詐得資料。 人頭帳戶涉及哪些法律?人頭帳戶涉及哪些法律? l幫助洗錢罪幫助洗錢罪 第第2條條 l掩飾或隱匿因自己重大犯罪所得財物或財產上利益者。掩飾或隱匿因自己重大犯罪所得財物或財產上利益者。 第第9條條 l

3、犯第二條第一款之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犯第二條第一款之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 幣三百萬元以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 l幫助常業詐欺罪幫助常業詐欺罪 刑法第刑法第30條條 l幫助他人犯罪者,為從犯。雖他人不知幫助之情者,亦同。幫助他人犯罪者,為從犯。雖他人不知幫助之情者,亦同。 刑法第340條 l以犯第三百三十九條之罪為常業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 期徒刑,得併科五萬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339條 l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 人之物交付者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 元以下罰金。 l人頭老公涉及哪些法律? 使大陸地區人民非法進入臺

4、灣地區罪 l非法:包括假結婚 l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15條第1款 。 行使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l刑法第214條 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使公務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 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l刑法第216條 行使第二百十條至第二百十五條之文書者,依偽造、變造 文書或登載不實事項或使登載不實事項之規定處斷。 l人頭逃漏稅的部分人頭逃漏稅的部分 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 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事項文書罪 稅捐稽徵法第四十七條第一款之公司負責人以不正 當方法逃漏稅捐罪,而依同法第四十一條規定處斷 稅捐稽徵法第四十三條第一項之幫助納稅義務人以 不正當

5、之方法逃漏稅捐罪 l人頭逃漏稅的部分人頭逃漏稅的部分 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 l商業會計法第71條 商業負責人、主辦及經辦會計人員或依法受託代他人處理會計事務之 人員有左列情事之一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 幣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或記入帳冊者。 商業會計法第15條 l商業會計憑證分左列二類: 一 原始憑證:證明事項之經過,而為造具記帳憑證所根據之憑證。 二 記帳憑證:證明處理會計事項人員之責任,而為記帳所根據之憑 證。 所得扣繳憑單在於方便稅捐稽徵機關蒐集及掌握課稅資料方便稅捐稽徵機關蒐集及掌握課稅資料,以 利稅捐之核課,非商業會計法第15條之原始

6、憑證或記帳憑證 。 l人頭逃漏稅的部分人頭逃漏稅的部分 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事項文書罪 l刑法第215條 從事業務之人,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登載於其業務上作成 之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l刑法第216條 行使第二百十條至第二百十五條之文書者,依偽造、變造文 書或登載不實事項或使登載不實事項之規定處斷。 l人頭逃漏稅的部分人頭逃漏稅的部分 公司負責人以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罪 l稅捐稽徵法第47條 本法關於納稅義務人、扣繳義務人及代徵人應處徒刑之規定, 於左列之人適用之: 公司法規定之公司負責人。 l稅捐稽徵法第41條 納稅義務人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

7、方法逃漏稅捐者,處五年以 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六萬元以下罰金。 l利用受害人名義申請信用卡。 l以受害人名義在銀行開帳戶、貸款或分期付款。 l提供人蛇集團,作為偷渡入境者之假身分掩護。 l向被害人恐嚇勒贖。 l持被害人之基本資料,申請公司營利事業登記 證、刊登廣告,向金融機購或電信公司申請人 頭帳戶,成為詐騙集團利用之犯罪工具。 l受害人的信用可能被毀掉。 l自己沒有做錯事,卻因身分被盜而被捕。 l申請工作被拒。 l申請住房不被批准。 l存款莫明其妙的消失。 l駕照突然被吊銷 l遭恐嚇詐騙詐財。 開戶人本人親自憑身分證辦理,並就簽名或蓋 章擇一或合併留存,當然若能留下指紋或拍照 為

8、佳。 將人頭帳戶公佈在網路上,如新營分局網站 電信單位針對不法集團犯案用之大哥大,立即 配合斷話,防止歹徒繼續使用同一支電話犯案 提款機裝設電話干擾器 等設備 財金單位配合警方成立警示帳戶作業 身分證掛失程序之建立 l身分竊盜之預防措施身分竊盜之預防措施 不要輕易在電話中將個人資料告訴對方。 不要在電腦網際網路上提供個人資料。 錢包要保管好,不要將提款卡密碼放在錢包內。 為防郵件被盜,最好在郵箱上加鎖,或使用郵政信 箱,不要在家門口亂扔信件,離家外出多日,要有 人代收信件。 家中繳費單據、信用卡、電話費帳單切勿任意丟棄, 最好以碎紙機處理過後再分開丟棄。 於操作自動櫃員機(ATM)後,請記得帶

9、走您的存 款明細單,避免有心歹徒拾走。 身分證掛失程序之建立 l當然不是撿起來這麼簡單! l那該怎麼做呢? l戶政機關方面 戶籍法施行細則第二十三條第二項規定,國 民身分證有滅失、遺失時,應儘速向戶籍所 在地戶政事務所申請補發新證。 戶政事務所補發新證後,即將補證紀錄登載 於當事人戶籍資料,並利用戶役政資訊系統 連結作業提供相關機關查詢,同時登載於本 部戶役政為民服務公用資料庫國民身分證領 補換資料查詢網站,以供各界應用、驗證。 l警察機關&金融聯合徵信中心方面 戶籍法施行細則並沒有應向警察機關報案的 規定,當事人自行向警察機關報案或財團法 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登錄的作為,係屬個人 權益的主張。

10、 金融聯合徵信中心曾針對此問題於網站公告, 內容為自89年4月1日起,停止辦理身分證 遺失資訊之登錄及通報業務,當事人請於內 政部戶役政網站查詢當事人國民身分證領補 換紀錄。 l依照一般業者要求的程序,通常係先向 警察機關報案,取得報案証明後,再到 其公司門市填寫表格,辦理未申辦門號 之相關手續,以確認該門號不是你所申 辦,待手續完成後,電信業者可能不會 再向你催繳電話費。 l為何要遵從大哥大業者的制式程序! l又不是我申請的門號,業者自己欠缺完 善的確認客戶的機制,卻要將這些不利 益轉嫁到一般消費者身上,實在非常不 公平 。 l電信業者也是被害人,且其受到電話遭 撥打的實質損害,應由其向警方

11、報案。 電信業者若向法院聲請發支付命 令,你必須要儘快在支付命令送達 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向發支付命 令的法院提出異議,不必提出任何理 由喔! 惟若未逾二十日內提出異議,支付命 令的效力很強大,與確定判決有等同 視之,這一點可要特別注意。 l民事訴訟法第民事訴訟法第508條第條第1項規定項規定 債權人之請求,以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一定 數量為標的者,得聲請法院依督促程序發支付命令。 l民事訴訟法第民事訴訟法第516條第條第1項規定項規定 債務人對於支付命令之全部或一部,得於送達後二十日之不 變期間內,不附理由向發命令之法院提出異議。 l民事訴訟法第民事訴訟法第519條第條第1項規

12、定項規定 債務人對於支付命令於法定期間合法提出異議者,支付命令 於異議範圍內失其效力,以債權人支付命令之聲請,視為起 訴或聲請調解。 l民事訴訟法第民事訴訟法第521條第條第1項規定項規定 債務人對於支付命令未於法定期間合法提出異議者,支付命 令與確定判決有同一之效力。 l老師常常告訴我們,警察是人民的褓 母 l警察法第2條的規定:警察任務為依法 維持公共秩序,保謢社會安全,防止一 切危害,促進人民福利。 所以警察不可能吃案 l為何警察會吃案? 工作壓力大 誇張長官的誇張要求 九十二年四月八日,前內政部長余政憲宣佈 XX犯罪零成長,並強調這是七萬警察 大軍共同努力的成果。惟一般民眾仍然感受 到

13、小偷照偷、強盜照搶、騙人的歹徒到處充 斥,XX犯罪真的零成長了嗎? l九十三年四月七日,蘋果日報一則報導,內容 描述宋小姐收到亞太電信之催告函,要求償還 積欠好幾個月的電話費,才驚覺可能是身分證 遭到冒用,遂前往派出所報案,希望能揪出幕 後的壞蛋,維護自身的權益。 l前往警局報案後,卻讓宋小姐受到二次傷害, 因為警方以她欠缺具體事證為由而未受理,反 而要求她自行洽詢亞太電信調閱相關資料,或 蒐集其他相關具體事證後,再來報案。 l如果她有能力去調查,還需要報案嗎? l又是績效第一、民眾第二的問題 派出所張姓主管 宋小姐報案時,沒有明確對象, 無法以偽造文書案處理 宋小姐沒有發生實際損失,很 難依

14、詐欺罪偵辦。 警政署民眾服務 中心 民眾只要持身分證都可以報案。 宋小姐最好先向電信業者調閱 申辦資料,以確認是否被冒辦, 方便警方成案追查。 l以本案來說,宋小姐遭到冒名辦手機, 當然就有權向電信業者調閱自己所 申辦資料的權利,也當然有權利向警方 報案,否則還要警察幹什麼? l一般派出所或其他單位不受理者,可上網報案, 惟目前僅台北市政府警察局提供網路報案服務。 政府警察局網路報案(視為正式向警察機關報案): 刑事警察局縣上檢舉信箱(非正式報案,僅屬案件檢 舉): 調查局陳情檢舉信箱(僅屬陳情檢舉信箱): l針對不當拒絕受理案件者,向警方督察單位提出檢舉。 l在任何一個派出所都可以報案,這屬於單一窗口 服務 l報案與備案不同,備案頂多只是警方證 明你有發生過某些事情,但沒有義務幫你進行偵查。 l報案後應取得報案三聯單。 l報案兩日後,憑三聯單之案號,可至警政署網站查詢 有無登錄 聯絡方式 XXXXXXX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总结/报告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