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安全技术实施规范

上传人:洛** 文档编号:193769204 上传时间:2021-08-23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44.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自-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安全技术实施规范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自-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安全技术实施规范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自-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安全技术实施规范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亲,该文档总共8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自-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安全技术实施规范》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自-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安全技术实施规范(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011-实施201-发布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安全技术实施规范(征求意见稿)B1/ 2011DB5四川省地方标准IS:分类号:备案号:目 次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 安全技术要求241基本要求24. 联网要求24.3软件要求24. 功能要求35 设计和安装要求6 使用与维护4 其他4前 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标准。本标准由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技术中心、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技术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鄢正文、胡孝荣、吕俊高、

2、姬有仓、鲜林、王伟东、贾军勇。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安全技术实施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安全技术要求,规定了煤矿建立井下通信联络系统设计、安装、使用和维护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井工煤矿,包括新建和改、扩建(整合)煤矿。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0057-2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B50215205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MT 209 煤矿通信 检测 控制用电工电子产品 通用技术要求MT26 煤矿通信、自动化产品型号编制方法和管理办法MT

3、煤矿生产调度通信系统通用技术条件煤矿安全规程(201)(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号令)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1 安全生产物联网远程监管平台由企业、县、市和省四级联网组成,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监督和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智能信息化平台,为安全生产监管提供基础信息数据,为事故应急处置提供决策依据。3.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煤矿在生产、调度、管理等各环节能够实现直接通信联络的系统。.3 组呼输入组呼编号,呼叫该组的所有

4、终端设备。.4 全呼输入全呼指令,呼叫系统中全部终端设备。3. 基站移动通信系统中,连接固定部分与无线部分,并通过空中的无线传输使移动设备相连的装置。3. 重点区域井下重点场所如采区、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等区域。3.限制区域井下盲巷、采空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专用回风巷、排放瓦斯专用巷等不允许人员进入的区域。4 安全技术要求4.1基本要求4.1.1煤矿选择的通信联络系统及其设备应符合M209的要求,有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合格证,是取得煤矿矿用安全产品“MA”标志的产品。4.1.2 煤矿安装的通信联络系统必须满足 401的要求,保障系统安全可靠运行。413 煤矿安装的通信联络系统必须具备数字中继

5、接口能力和用户环路(模拟)接口能力。4 系统中设备的外壳应满足表面光洁平滑,无凹痕、裂痕和变形,标识和标志应清晰。安装在井下的设备应坚固耐用,抗静电、阻燃和抗腐蚀。并能防尘、防水、防撞击和震动。.1.5 通信信号传输必须使用专用阻燃通信电缆,严禁使用其他电缆或者动力电缆代替。井下通信线路严禁利用大地作回路。41.6系统的主机、传输接口、入井电缆等设备应具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和防雷装置,防雷设施应达到GB505-010规定的三级标准。4.2联网要求国有重点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必须实现集团公司统一联网通信,其他煤矿的井下通信联络系统必须实现与县(区)、市(州)和省三级安全生产物联网远程监管平台直接通信

6、。4. 软件要求4.3.1 系统软件应符合M 40中关于软件的要求。4.32 软件界面、功能菜单等设计应做到简洁且便于操作,报警界面清晰和准确。4.3.软件应具备较强的易维护性、易集成性和可扩展性。4.4 功能要求4.41 系统应首先满足MT 09和MT 40规定的系统功能要求。4.4 煤矿必须安装井下有线通信联络系统,井下电话机必须使用本质安全型。宜安装应急广播系统和无线通信系统,安装的无线通信系统应与井下有线通信联络系统互联互通。4.3 具备应急联动的功能,能为煤矿定制的事故应急联动预案预留开发接口,能与煤矿的紧急避险系统互通联络信息,统一协调运作。444 主机应具有双机切换功能,中心主机

7、应有备机。.4.5 系统应具有终端设备与控制中心或调度台之间的双向语音通信功能。4.6 系统应具有由控制中心或调度台发起的组呼和全呼功能。.47 系统应能够显示发起通信的终端设备的位置和编号并能够查询终端设备目前所处的位置。44.8 系统应具有通信历史记录并可进行查询。.9 系统应具有自动或手动启动的录音功能。.10 系统应具有死机自动复位功能。4.11系统应具有人机对话功能,以便于系统设置、参数修改、功能调用等。.4.12 系统应具有操作权限管理功能,对参数设置等必须使用密码操作,并具有操作记录。4.4. 系统应具有与避险硐室或救生舱内避险人员实现语音通话的功能,宜具有视频通信功能。4.4.

8、14 系统宜具有调度指挥用大屏幕显示系统。5 设计和安装要求5.1 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的主机必须双机备份,以保证 不间断运行。5. 系统主机应采用双回路供电,并配备不小于2h在线式不间断PS备用电源。5. 为防止甲烷超限断电时切断井下通信联络系统分站的供电电源,系统分站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5.4 煤矿的采区、工作面的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对电话(基站)的安装数量和位置,通信信号电缆的敷设等做出明确规定,并在实测的矿图上绘制通信布置图。5.在矿井主副井绞车房、井底车场、运输调度室、采区变电所、水泵房等主要机电设备硐室以及采掘工作面和采区、水平最高点,

9、应安设电话。紧急避险设施内、井下主要水泵房、井下中央变电所和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爆破时撤离人员集中地点等地方,必须设有直通矿井调度室的电话。进入避难硐室(救生舱)内的通信电缆在接入避难硐室和救生舱前的0m应采取保护措施。5.6 距掘进工作面00米范围内,应安设电话;距采煤工作面两端1020米范围内,应分别安设电话;采掘工作面的巷道长度大于000米时,在巷道中部应安设电话。5. 井下运输大巷、石门及其他人员通行的主要巷道、采掘工作面等人员密集的施工区域应安装电话。58 井下基站、基站电源、电话、广播音箱应设置在便于观察、调试、检验和围岩稳定、支护良好、无淋水、无杂物的地点。59 通信线缆敷设应符

10、合下列规定:a) 在水平巷道或倾角5以下的巷道内,通信线悬挂高度和位置,应使通信线在矿车脱轨时不致受到撞击、在通信线坠落时不致落在轨道或运输机上,通信线悬挂点的间距为.01.m;b) 不应将通信线悬挂在风、水管上,线缆上不应悬挂任何物件,线缆与风、水管平行敷设时,通信线应敷设在管子的上方,其净距不应小于30mm;c)倾角大于45的巷道内,通信线悬挂点的间距应不超过1.5m,在竖井内通信线悬挂点的间距应不超过6m;敷设通信线的夹子卡箍或其它夹持装置,应能承受线缆重量,且不应损坏线缆的保护层;) 与通信线之间的净距应不小于100m。 使用与维护6. 煤矿应建立健全井下通信联络系统管理机构,配备管理

11、人员、值班人员和基本的维护技术人员。6.2 煤矿应建立健全井下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井下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实行2小时值班制度,当系统发出报警、断电、系统故障等信息时,及时上报并处理。6.3 煤矿应加强井下通信联络系统的日常管理,应随井下生产系统的变化,及时调整和补充完善井下通信联络系统。.4 煤矿每季度至少应测试一次备用电源的放电容量或备用工作时间。备用电源不能保证设备连续工作时间达到标准时间的80%时,应及时更换。6. 从事井下通信联络系统管理、维护、检修、值班人员应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6 井下通信联络系统的设备在使用前和大修后,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测试合格。.7 地面中心站值班人员应认真监视监视器所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的运行状态,接收上一级通信下达的指令并及时进行处理,填写运行日志。7 其他7.1 图纸和资料运行日志资料的保存时间应不少于1年。72 备件主板、电话等关键设备应有备份。当工作设备发生故障时,应能及时替换。73 报废报废标准应符合 0标准的规定。DB/011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社会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