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学院公务接待的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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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可任意编辑职学院公务接待的若干规定 职学院公务接待的若干规定 根据XT市委办、市政府办下发的关于接待工作的若干规定的精神,结合我院工作的实际情况,对公务接待作如下规定: 一、接待原则: 1、礼貌热情,周到细致 2、归口接待,适度从简 3、控制标准,勤俭节约 4、提高质量,确保安全 二、接待范围: 1、来学院视察、指导工作的上级领导; 2、来学院联系工作或学习交流的兄弟单位领导; 3、参加学院大型活动的嘉宾; 4、来学院了解情况的实习、就业单位领导。 三、接待标准: 1、学院接待标准参照市委、市政府接待标准制定。 2、宴请标准:省部级领导宴请基本标准为800元/桌;厅局

2、级为600元/桌;其他视领导职级、职务,宴请标准一般不得超过400元/桌。 3、工作餐标准:15元/人。指来客及陪同人员均按15元/人的标准核定餐费限额不得超过,超支自负。 4、住宿标准:省部级领导安排套间;地厅级领导安排单间;其他人员安排标准间或三人间;除特殊情况外,住宿严格控制在三星级或三星级以下宾馆安排。 四、工作要求: 1、各类接待均应严格控制标准,厉行节约,降低接待费用。 2、按归口接待的原则。院党政办负责全院性活动的公务接待及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安排的接待任务。其它接待,由对口接待部门报分管院领导批准后,自行安排接待工作。 3、各类接待要严格控制陪同人员数量,应视来客人数及职级合理安排

3、陪同人员,与接待无关的工作人员不参与陪同用餐。 4、非领导职务因公务来校需就餐者,原则上按工作餐标准接待,由对口部门安排到学院食堂就餐。 5、严禁部门间用公款互请。原则上院内开会或开展其它活动不得开餐,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开餐时,须报请院领导同意在食堂用餐,标准为10元/人。 6、严禁用公款从事高档娱乐、休闲活动,严禁在接待过程中从事一切不健康活动,更不得从事赌博等违法违纪活动。 7、工作日中餐接待严禁用酒。平时接待用餐一般不用白酒,不用高档饮料。 8、院内接待或对外联系工作,除特殊情况,并经院领导同意,不得用高档烟更不得成条成包递送香烟。 五、工作程序: 1、实行宾客信息通报制度,特别是重要宾客来访,须及时报告,便于领导及时掌握信息,调整工作安排。 2、按对口接待,热情周到的原则,各接待单位应及时做好接待方案,搞好接待安排,并及时将接待方案报告分管领导。 3、宾客来校后,严格按宾客职级、职务及工作性质控制接待标准,做好接待工作。 4、接待工作完成后,及时结清接待费用,开具发票,注明接待事由。500元以内的接待费用,由分管院领导审批同意后,到财务报销;500元以上的接待费用,由分管院领导批准,院长审批同意后,到财务报销。 5、接待费用按谁接待,谁支出的原则,由财务从各相关单位预算经费中扣除。 :.Pmceo. 第 3 页 共 3 页2021年7月 Word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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