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保卫管理制度(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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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治安保卫工作的管理,使公司员工有一个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保护公司的财产、利益不受侵害,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保安人员的岗位职责 1、公司的大门保安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 2、整肃服装仪容,对于应急器具等应经常佩带。 3、时刻提高警觉,遇紧急情况或较大事故时,作适当之处置,并立即报告上级。 4、严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饮酒、闲聊、阅读书报、睡觉等失职行为。 5、熟记公司内各处的水、电开关、易燃品及消防器材放置地点,以免临急慌乱。 6、检查、监督进出公司的人、物品和车辆,并绝对禁止携(夹)带违禁品入司,除本厂所需物品外对危险或易燃品应严拒携

2、入。 7、坚持夜间巡逻制度,夜间每两小时一次巡逻生产区、仓库、办公楼,并做好巡查记录。 8、签收公司邮件、信函和快递,及时送达行政部;签收员工邮件、快递等,及时通知本人领取。 9、门卫室要保持监控视频正常运转和清晰。 10、交接班时,应将注意事项交代清楚,并将执勤中所见重要事项或事故,登入”交接记录”。 第三条 人员出入管理 1、员工出入必须佩带工作证,不佩带者一律禁止出入。 2、门岗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和工作期间外出情况。 3、员工亲属、朋友来公司找人一律在门卫保安室等候,电话联系员工来保安室会客。 4、外来人员到公司接洽业务,电话联系有关部门接待人,经同意后,方可进入。 5、因工作需要在公司

3、内施工人员,经领导批准办理临时工作证,方可进出。工程结束后将临时工作证收回。 6、来公司参观访问的人员,必须经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入公司。 7、公司人员在非上班时间进公司,保安负责登记出入时间。 8、在公司住宿人员,夜间按规定时间出入(夏季23:00,冬季22:00后严禁出入),并做好出入登记。 第四条 物品管理 1、任何人携带或运输物品必须主动接受门岗检查。 2、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携带产品、工具设备和相关资料出公司,否则保安有权扣押。 3、经保安人员查获有私带公物或他人物品之嫌者,暂扣留物品,不得让当事人离开,应速呈报主管处理。 4、公司内住宿人员携带个人物品出公司时,携带行李、包裹、提箱等大

4、件物品者,应由行政部通知保安核查后放行;携带一般日常用品者,由保安人员查验后放行。 第五条 车辆出入管理 1、经允许出入的车辆,驾乘人员主动接受检查。 2、公司员工车辆停在大门外左边,外来办事人员车辆停放在大门外右边。 3、车辆有序整齐停放。 第六条 紧急事件处理 1、发现窃盗时,以收回失窃财物为首要,应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处理。情况紧急或情节严重时,立即报警。 2、若遇消防安全预警时,保安人员要迅速赶赴现场,查找原因,及时消除隐患。若遇火灾事故时,保安人员要正确使用消防器材灭火,必要时上报主管,情况危急时,还要同时消防报警。 3、对外来可疑人员要跟踪、必要时报告主管。第七条 罚则 1、保安人员不履职尽责,未发生不良后果的,首次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一次处罚50元。若发生不良后果的,视其轻重处罚100300元,并追究损失赔偿。 2、员工不执行本制度,不接受治安保卫管理,视其情节轻重处罚50200元。 第 4 页 共 4 页免责声明:图文来源于网络搜集,版权归原作者所以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本上传人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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