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工务劳动安全典型问题的分析与对策 胡传亮 项渝蓉 刘振东北京大型养路机械运用检修段 100070维护铁路营业线路及相关设备,保证安全生产是工务部门的基本职责[1]在对铁路营业线的维护施工中,有些施工作业是在停止列车运行(称作“天窗”)条件下进行,有些施工作业是利用两列车之间的时间间隔进行施工作业的规模一般以参与施工人数的多少而定,习惯上以直接参与人员5人及以下,项目内容相对简单的线上作业为零星作业,多于5人参与的作业为群体作业人命关天,无论是群体作业还是零星作业,把好安全关是第一要务本文拟以近两年来工务系统发生的劳动安全典型事故案例的统计分析为依据提出对策一、两年来典型事故的统计分析责任死亡事故的影响对单位主要是经济损失,对当事者家庭却是无法挽回的灾难工务安全涉及工务系统的各个方面,包括人员、设备、环境、管理等因素[2]在特定的条件下,如果对这些因素管理不善,都有可能成为事故的致因长期以来,很多管理者和研究人员都在从不同的侧面,研究防止事故发生的策略对于具体一件事故,其发生存在偶然性,如果把整个系统一段时期的事故放在一起分析,就能发现其特点规律通过对发生的问题分析,找出问题产生根源,制定防范措施,提前消除隐患,防止或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
下面是对2012、2013两年铁路工务施工作业中发生人身死亡的事故统计2012-2013年工务施工人身死亡事故统计表分析以上数据有以下特点1. 零星作业发生事故的数量多于群体作业两年中发生的死亡事故共19件其中,零星作业发生死亡事故数量为15件,群体作业发生死亡事故数量为4件,前者数量是后者的3.75倍;在发生的较大事故中,零星作业占6件,群体作业占0件;在发生的A类事故中,零星作业和群体作业各占1件;在发生的B类事故中,零星作业占8件,群体作业占3件,前者数量接近后者的2.7倍2.零星作业发生事故更易造成人身伤害两年中全路工务系统因事故造成死亡34人,受伤8人零星作业发生事故造成29人死亡,群体作业发生事故造成5人死亡,前者是后者的5.8倍;零星作业发生事故造成6人受伤,群体作业发生事故造成2人受伤,前者是后者的3倍3.零星作业的危险性明显高于群体作业不论零星作业还是群体作业,造成从业人员死亡事故的等级不确定但是,零星作业发生死亡事故的件数、造成的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均多于群体作业这说明零星作业的危险性明显高于群体作业二、事故的致因分析从管理层面和作业层面来分析,事故的发生有如下原因1. 安全管理理念相对滞后使隐患显性化施工安全管理体系的完善是规范施工安全管理的前提[3]。
长期以来,对施工的重视程度往往与作业的规模、复杂程度紧密相关在这种管理理念的主导下,就会造成对规模小、项目内容简单的作业因在安全管理上重视程度不够,出现冷门死角追溯事故发生的过程发现,一旦管理力度被弱化时,作业规模相对较小,内容相对简单的项目恰恰更容易发生问题即使是利用天窗作业且等级较高的施工,发生事故也往往是其中参与人数较少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单项作业处所2012年8月22日发生于京哈线的较大事故,事故原因是在天窗结束后,施工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在未与驻站联络员联系的情况下,继续路上进行紧固钢轨扣件螺栓作业现场防护员既没有与驻站联络员随时保持联系,也没有站在本线来车方向的路肩上进行防护,而是站在邻线外侧的路肩上当时作业地点位于曲线上,瞭望条件不好,现场既没有增设预告防护员,下行本线来车方向也没有安设作业标,造成安全防护存在严重缺陷,失去了防护作用把应该在点内完成的作业项目,化整为零,使其变成利用列车间隔可作业的项目,使点外作业频次增加,安全风险加大2012年10月6日发生于渝怀线的较大事故,原因是作业人员利用列车间隔违规使用小型捣固等机械上道维修作业,且没有按规定设置现场防护员事实上此项作业事前车间并不知情。
2.管理力度不到位出现安全失控一些简单的施工项目没有纳入设备管理单位施工计划安排,甚至不能进入设备管理单位管理层的视野,管理力度不到位,施工组织管理被弱化,出现失管失控2013年12月24日发生于萧甬线人身死亡较大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临时变更防护人员,丢失了来车信息;未进行安全预想及工作布置,分工不明;作业人员进入栅栏网内未向上级汇报,未向驻站联络员联系;上道前未执行“手比、眼看、口呼”制度,盲目上道绕行接触网立柱,造成人员侵限,导致事故发生工务作业安全关键环节的控制核心在现场管理部分作业是由工区自己制定计划,自己安排任务,自己进行组织,自己进行安全把控,现场作业安全把控力度弱化2013年10月30日,发生于京广线的铁路交通较大事故,原因是作业配合人员的作业地点及项目没有纳入当日施工安排,作业时也没有设置现场防护员,驻站防护员也没有通知现场列车反方向运行,导致事故在封锁天窗内发生3.现场防护体系产生缺失造成安全失效防护不标准、防护体系容易出现漏洞;防护力量不足,防护体系不完整的可能性增加防护体系产生缺失,安全信息不畅,导致来车时作业人员和机具下道不及时构成事故2013年发生的10起劳动安全事故,有6起防护不到位,2012和2013年的6起较大事故,全都存在防护体系不完整问题。
两年中因单人独自上线造成死亡事故14起,占到事故总数的73.68%2014年5月13日沪昆线封锁天窗点内,供电轨道车撞上3名工务探伤工,造成2死1伤,事故的发生与防护缺失直接相关少数人进行的作业,现场防护不到位往往是事故的致因职工的安全意识的培养,作业时防护体系的完整性是现场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三、对策分析1.严格控制点外线上作业项目《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运[2012]280号)[4]文件的出台,大维修取消点前慢行,对提高作业安全,释放施工能力作用明显为落实好《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推进工务维修检、养、修分开,推进专业化、机械化修理,推进等级管理中国铁路总公司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工务普速线路维修管理工作的通知》(铁总运[2013]60号)[5]文件,对车间、工区的生产职能进行了界定相对于《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铁运[2007]186号)[6],有少数人即可完成的线上作业和点外利用列车间隔施工的约束条件还需要有实质上的突破建议在办法修改时进一步明确界定凡是需使用小型机具进行的线上作业项目全部纳入封锁天窗点内进行2.加强作业项目的计划管理随着工务设备管理单位调度中心功能的完善,逐渐具备全面掌握作业项目信息的条件。
无论是群体作业还是零星作业项目,全部实行计划管理对于需使用小型机具进行的线上作业项目,经单位专业管理部门批准后,由车间组织实施完成,以集中修的方式在天窗内处理对自轮运转设备操作人员推行天窗施工项目“答示”制,使其清楚天窗内所有施工项目和地点,在运行过程中加强瞭望,控制速度3.强化防护体系的完整性在安排线上作业时,应首先保证满足标准防护和实施作业项目的基本人数,防护体系不完整不得施工即使在封锁点内进行的群体作业,也往往存在有少数人进行的单项作业,这实际上已经变成了零星作业,也是安全防护的死角,和事故易发地发生于2013年10月30日和2014年5月13日的两起较大事故都属于群体作业中的零星作业,应特别关注这类作业防护体系的完整性作业前和作业后以及往返作业地点的途中,只要有人员上线,就要有防护人员进行防护,严格控制单人在铁路限界内游离于防护体系之外参考文献[1]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铁运[2006]177号.铁路工务安全规则[S].北京:中国铁道出版社,2006.[2]田元福,仇立峰.铁路工务系统安全风险与综合评价研究.铁道学报,2009(8):121-126.[3]王解平.浅谈施工安全管理的问题及对策.上海铁道,2012(1):26-27.[4]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铁办[2012]280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S).北京:中国铁道出版社,2012.[5]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加强和改进工务普速线路维修管理工作的通知.铁总运[2013]60 号.2013.[6]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铁办[2007]186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S).北京:中国铁道出版社,2007.-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