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与调整日本产业结构政策的新变化 对于日本经济来说,20世纪90年代确实有令人不堪回首之感,反复不断的景气衰退使日本经济经历了战后从未有过的巨大挫折,日本经济十年停滞不前然而近几年来形势则有所改变按日本政府发表的国民经济统计,2004年日本国内生产总值(GDP)实际增长率为2.6%,已连续三年保持正增长,景气恢复持续时间之长为多年所未见另外,经济体制改革和产业结构调整也不断有新的举措出台,并在政策取向上表现出了一些新的特点,值得关注一 财政性支持政策的转变泡沫经济崩溃后,日本经济之所以长期陷入困境其原因之一在于产业结构不能适应国内外市场的迅速变化,难以应对来自不同方面的严峻挑战为此日本政府早在1994年制定的《21世纪的产业结构》规划中就提出,调整传统基础产业,大力发展信息通信、新制造技术、生物工程、城市环境、航空航天、新能源节能源等相关产业,以实现产业结构高级化的战略目标可是从后来的情况来看,产业结构的调整并不顺利先后几届内阁都主张,在经济衰退日趋严重的情况下,当务之急在于刺激景气回升,为改革和调整创造有利的环境在这一被称为“景气优先”原则的支配下,政府连年大举国债,不断扩大财政支出规模和增加需求波及效应较大的公共投资。
因此,尽管到1999年时为止,先后八次景气对策共消耗财政资金近100万亿日元之巨,但在产业结构调整方面的作用却相当有限,经济衰退也依旧不见好转2001年以改革派著称的小泉纯一郎上台执政小泉认为,极端恶化的财政状况决定了依靠扩张性财政政策刺激景气的做法已经无法持续下去,而日本要彻底消除泡沫经济的后遗症,从根本上摆脱经济长期止步不前的状态,只能变“景气优先”为“改革优先”,从经济结构的改革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中寻求日本经济的新生之路为此,小泉内阁顶住了来自各方面的压力,进行了大胆的改革和调整首先,实行紧缩性财政政策,严格控制预算支出的规模,确定了一般财政支出与GDP的比例截至2006年度不应超过2002年度水平的原则,并对预算支出结构做了调整,连年减少了公共事业投资、地方转移支付、国库补助等项目的数量与此同时,为了促进新技术和IT等新产业的发展,实现知识资产倍增计划,较大幅度地增加了科学技术等事业的振兴费用其次,为了促进产业结构的高级化,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对税收制度方面进行了大胆的调整,制定和实施许多制度或非制度性的新举措例如,2003年小泉内阁通过的《税制改革大纲》,将用于研究开发和投资的费用列为减税对象,并付诸实施。
最后,为了保证金融机构经营的安全性,促进不良债权的处理,日本政府曾向大银行注入巨额公共资金,以提高其资本充足率而小泉内阁执政之后,进一步加强了对金融机构的监督和管理,要求他们加大对不良债权的处理力度,同时更为注重公共资金的使用效果和方式2003年,由政府出面组织设立了产业再生机构,负责收购不良债权和帮助债务企业实现再生计划该机构运用的资金主要来源于民间金融机构,由政府为其资金借入提供担保,有权指导和参与其业务工作,最终审核确定债权的收购对象和援助标准该机构成立后,在促进不良债权处理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到2004年底负责处理的企业再生案例已有40余件,特别是接受了日本超大型零售企业大荣公司的申请,担负起帮助该公司实现再生计划的重任二 规制改革中的新举措由政府导向的市场经济体制和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政府规制体系曾对日本经济的高速成长起过重要作用但伴随着日本经济的成熟化,政府规制的大量存在对于社会资源按照市场需求变化自由转移所产生的负面影响也开始充分地表现出来,以致成为日本经济失去活力的重要原因所在因此,为了实现产业结构高级化的战略目标,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日本政府加速了规制改革的步伐,1995年制定了《放松规制推进计划》,确定了1091个放松规制项目,并在行政改革委员会内设立了放松规制小委员会,具体负责规制改革工作。
而后由于日本内阁更迭频繁,放松规制的项目随之有所调整,但规制改革的方针没变从放松规制项目的落实情况来看,按照再次修改的1998~2000年度《放松规制推进3年计划》为1268个,涉及竞争政策、信息通信、流通、运输、金融、证券、保险、能源、就业、劳动、环境保护、医疗、福利、资格制度等16个大的领域,到2000年10月时为止,完全实施的项目为744个,占总计划的58.7%,部分实施的项目为370个,占29.2%,未落实的项目为154个,占12.1%小泉内阁上台后,以所谓的“改革无禁区”为理念,总结了以往规制改革的经验和教训,并对前任内阁决定的2001~2003年度《规制改革推进三年计划》进行了修改小泉认为,以往的规制改革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尚不能令人满意,主要是规制改革的思路还不够大胆,不仅存在一些需要改革而尚且没有触及的领域,而且由于改革的权力完全掌握在政府手中,地方和民间企业的创造性也没有得到充分调动和体现而从规制改革的具体过程来看,由于涉及诸多法律问题,逐一按程序解决需要很长时间,使得改革进程受到很大影响针对这些问题,小泉一再指示有关部门尽快拿出解决方案2002年4月内阁经济财政咨询会议正式提出了设立结构改革特区的构想,小泉内阁对此极为重视和支持,专门设立了推进本部,亲自挂帅担任本部长,指定内阁官房长官、经济财政政策担当大臣、规制改革担当大臣及新任命的结构改革特区担当大臣任副本部长。
2002年底,国会通过了《结构改革特区法》,并决定从2003年4月开始实行按照该法的规定,各地方公共团体(下至市、町、村;上至都、道、府、县)都有权根据当地的需要,不受政府原有规制束缚,制定并向政府行政当局提出自己的改革方案和开展新事业的计划,经政府批准,便可作为政府特例措施的对象,将自己制定的改革方案和事业计划付诸实行自《结构改革特区法》实行之后,日本政府在不到一年时间里就批准了137个来自地方的特区项目申请这些改革方案和事业计划的内容比较丰富,例如,福冈县、福冈市提出的亚洲IT特区计划,允许国立大学教员在勤务时间内从事兼职兼业活动,采取各种措施积极接纳外国人研究者,简化国有试验设施使用手续,建立IT产业生产园区,面向国内外IT关联企业开展招商引资活动这些新的举措不仅为地方搞活经济起到了重要作用,而且为规制改革的深入发展摸索了道路三 大力推进国营事业的民营化在积极推动产业结构高级化战略目标的同时,小泉内阁对提高原有产业资源的效益给予了高度重视不过,与前几届内阁有所不同的是,小泉内阁采取的方针则更富有挑战性小泉明确主张:改革应当坚持以民为主的方针,凡是民间能够办到的事情都应该交给民间来从事,以最大限度地调动市场竞争机制。
从这一方针出发,小泉内阁不顾来自各方面的阻力,坚持把国有企业的民营化当作一项重要使命来实行,先后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如国家道路公团的民营化,国立大学等政府统管事业部门和机构的法人化等,其中邮政事业的民营化最有代表性在日本,邮政事业由国家统一管理经营已有100多年的历史,由于行业具有独特的社会性,故国营体制一直被视为理所当然,而小泉对此则另有所见他早在上台之前就形成了这样的认识,即日本的邮政事业之所以效率低下,以致成为国家财政的一大包袱,其原因在于国营体制存在着难以克服的弊病,而邮政事业独特的社会性并不意味着无法导入市场竞争机制、非政府独自垄断经营管理不可正是出于这样的理念,小泉内阁一上台便着手制定邮政事业民营化的具体方案,经过两年时间的努力,最终确定并通过了《邮政事业民营化的基本方针》(以下简称《方针》)按照该《方针》所设计的方案,邮政事业民营化改革将按下述方式进行:①按现有邮政事业具有的基本机能,分别设立窗口网络、邮递事业、邮寄储蓄、邮寄保险四个独立的股份公司法人;除邮递事业公司外,其他三个公司是否再按地区进行组织形式上的调整,将由其经营领导者自行决定②为了确保民营化以后各公司在经营上的一体性,国家设立以上述四个公司为子公司的持股公司。
持股公司全额持有窗口网络公司和邮递事业公司的股份,上市出售邮寄储蓄公司和邮寄保险公司的股份,实现民有民营国家持有持股公司1/3以上数额的股份(发行完毕股份)③民营化以后,现邮政公社的职员将全部脱离国家公务员的身份邮政事业民营化是一件关系到所有日本国民日常生活的大事,因此该《方针》公布之后社会反响强烈,舆论普遍认为方案很不成熟,在内容上存在诸多含糊不清之处例如,《方针》提出,持股公司将上市出售邮寄储蓄公司和邮寄保险公司的股份,但没有说明出售全部股份还是部分股份,如果出售的只是部分股份,那么则意味着政府与这两个公司的经营仍然存在着间接联系,政府的保护仍会继续下去再如《方针》规定,窗口网络公司和邮递事业公司的股份由持股公司全额持有,这两个公司有义务实行全国一律的服务,政府拟为邮递事业公司提供诸如书信邮递业务上的优惠措施,而其他民间企业则无法享受这样的待遇,因而产生了竞争条件不平等的问题,与民营化的方针相矛盾针对这些具体问题,小泉内阁表示可以通过修改加以处理,但以立法形式将《方针》提交国会讨论的计划不变,如获准通过,邮政事业民营化将从2007年正式付诸实施四 掀起企业合并重组和引进外资的新浪潮为了增强日本企业的实力和效益,并使其在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中保持规模上的优势,日本政府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对产业组织政策做了一次大的调整。
众所周知,企业间的合并和购并是迅速扩大企业经营规模的主要途径,但出于防止资本过度集中造成垄断和保证自由竞争方面的考虑,长期以来日本政府对大规模的企业合并和购并活动一直多有限制,并按照战后初期制定的《禁止垄断法》的规定,禁止设立事业支配力过度集中的控股公司而调整后的产业组织政策则改变了以往的方针,大幅度放宽了对大公司股份持有总额的限制,废除了国际契约的申报制度,以鼓励企业在国内外进行合并和购并活动,同时在提交国会通过了的《控股公司规定修改法案》中,取消对控股公司的禁令伴随产业组织政策的上述调整和《控股公司规定修改法案》的出台,企业重组和合并的浪潮开始在日本迅速兴起,尤其是许多国际著名大企业表现得相当活跃,以致诸如第一劝业银行、富士银行、兴业银行共同出资组建金融持股公司这样震惊内外的大事件接连不断但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控股公司规定修改法案》放宽了对大公司股份持有总额的限制,但毕竟没有取消数量上的限制,所以企业间的并购重组活动还不能不受束缚而小泉内阁上台后则认为,为了企业重组和合并能够跟上世界经济一体化的潮流,使日本大企业的国际竞争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有必要完全实现企业并购重组活动的自由化,为此全力支持公正交易委员会对《控股公司规定修改法案》再次进行修改,最终经国会通过,在2002年末废除对大公司股份持有总额限制,为更大规模的企业并购重组活动准备了制度上的条件。
此外,作为调整产业组织政策的一个新举措,引进外资政策的变化也颇为引人关注众所周知,长期以来日本对外资企业进入国内一直戒备重重,设置了许多壁垒,从而大大地限制了日本对各种国际资源的利用,成为导致经济活力下降的一个重要因素而小泉内阁则认真地吸取了这一教训,认识到了适应经济全球化这一客观发展趋势,破除传统的保守意识对日本经济实现新生的迫切性在小泉看来,积极鼓励外资进入日本,不仅有利于推动产业结构的调整,也有利于日本企业吸收资金、技术、人才和管理经验因此,他在施政演说中明确提出,在5年内将引进外资积累额增加1倍,即由2001年的6.6万亿日元增加到2006年的13.2万亿日元[1]为实现这一目标,还先后在简化引进外资手续、鼓励外资对日本企业的并购、放宽对外籍人员的雇佣和容许地方采取独自吸引外资措施、加大对国外宣传力度等方面采取了相应的措施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这一些新举措的出台已收到较为显著的效果,引进外资积累额的增加相当迅速,到2003年底已突破10万亿日元大关[1]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