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诉讼费管理系统应用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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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湖南法院诉讼费管理系统应用调研报告 近年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深入贯彻党中央网络强国战略、“互联网+”行动计划,紧紧围绕习总书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统一部署,立足湖南实际,持续提升智慧服务、智慧审判、智慧执行和智慧管理水平,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2019年,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从问题导向出发,找准推动司法体制改革纵深发展、提升法院诉讼服务质效的关键节点,着力破解当事人“交款累、退款难、奔波忙”和人民法院、财政部门非税收入“对账懵、管理繁”的双向难点,在全省法院统一建设应用了诉讼费全流程管理系统,为智慧法院建设添砖加瓦,取得了良好的社

2、会效果。一 建设背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司法体制改革进行了全面部署,其中将省以下法院财务省级统管改革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根据湖南省委、省政府的要求,2019年1月1日起全省法院诉讼费直接缴入省非税收入汇缴账户,原分散在各地方财政实行的诉讼费收入入库和退付管理,集中到湖南省财政厅进行统一管理。2018年湖南省财政厅下发了湖南省省以下法院、检察院财务省级统一管理实施方案,并依托财政厅自有的管理系统,推进试点工作开展。在试点工作中,湖南省财政厅发现原有的工作模式不能适应司法改革后的新形势要求,诉讼费业务办理中存在的问题也逐渐凸显。一是人民群众诉讼费办理获得感差。原有诉讼费管理政策出于资金安全考虑,

3、工作流程烦琐,诉讼费缴费途径少,当事人从立案材料递交、银行缴费到换取票据,需在多个部门窗口间往返奔波。退费程序也较为复杂,需经多个部门审批;遇到缴费失败、票据丢失等情况,需要出具大量的证明;个别的特殊情况甚至要到财政厅进行现场处理,大大增加当事人的诉讼负担。二是诉讼费入账认领、对账困难。在改革前,各级法院诉讼费一般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至当地财政账户。在案件数量不多的情况下,根据转账时间、数额和备注等信息,缴纳款项认领入账的工作方式可以满足日常需求。但在法院接收、受理案件数量迅速增加,诉讼费笔数、金额不断大幅上升,特别是法院财务省级统管改革后,财政厅非税征收系统每天收到几千笔缴费款项,依靠原有

4、人工模式已无法完成缴费认领和对账。三是诉讼费退费渠道不畅。根据非税收入管理要求,湖南省法院在处理诉讼费退费时采用备用金管理机制。当事人申请退费的,需提交退费申请书、生效判决文书、缴费票据、身份证明材料等书面资料,然后由承办法官经逐级呈报审核,再交由财务部门登录财政非税系统录入申请信息和上传电子材料,由财政厅逐一审核后安排退费。该机制办理流程复杂,需要的资料繁多。同时,财政厅审核工作量巨大,审核进度缓慢,难以保证在规定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退费流程。四是法院财务人员工作压力大。各级法院财务人员较少,尤其是基层法院一般只有一到两名工作人员,原有财务管理和报账等工作量大。法院财务省级统管改革后,财务人

5、员又增加了退费申请信息录入和审核工作,尤其是纸质材料扫描及上传工作,大大增加了财务人员工作负担,诉讼费办理工作量大与财务人手资源不足的矛盾日益凸显。二 建设目标及内容为确保全省法院财务省级统管改革工作顺利推进,实现“让数据多跑路,人民群众少跑腿”的工作目标,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积极应对,提出建立新的诉讼费办理机制,研发全新信息系统,有效提高法院、财政工作效率,减轻财务人员工作负担,方便当事人快捷办理诉讼费业务,满足全省法院和湖南省财政厅的工作需要,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诉讼需求。法院诉讼费管理系统涵盖诉讼费主要业务流程,满足多角色的不同业务需求,通过支持与多个系统的外部对接,有效提高跨部门业务办理效

6、能,使当事人能够方便快捷地办理诉讼费业务。本系统建成后,实现了以下七项主要功能。(一)诉讼费缴费办理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可前往法院或通过“湖南网上法院”“湖南微法院”进行立案申请,法官在内网“数字法院”系统中对申请进行审核。通过审查的申请,法官对立案和缴费信息进行登记并确认。诉讼费管理系统将同步获取案号、缴费人、缴费金额等数据,并将这些信息生成有特殊规则的待缴款信息和二维码,分别推送至“数字法院”“网上法院”和财政非税征缴系统(见图1)。此后,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可通过多种途径缴费。图1 待缴费信息数据流转情况一是“网上法院”缴费。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可以登录湖南“网上法院”,打开缴费界面,选择网

7、银在线支付、微信或支付宝等多种方式缴费。二是短信送达缴费。当事人(诉讼代理人)通过湖南法院短信平台发送缴费通知短信,点击链接,截取链接生成的二维码,用微信、支付宝扫描缴费。三是非税征管服务平台缴费。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登录财政厅征管服务平台,录入本人身份证号码,选择缴费。四是现场二维码缴费。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去法院诉讼服务大厅,通过扫描立案庭打印的缴款通知书上的二维码,使用微信或支付宝缴费。五是POS机或现金缴费。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在法院诉讼服务大厅缴费窗口,按照缴费通知书的内容,刷POS机或者现金支付案件诉讼费。六是银行缴费。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前往银行,凭借缴费通知书,在银行柜

8、台以现金、转账等方式支付案件诉讼费。除银行转账方式正在试点工作外,其余五种缴费方式均已实现缴费信息与案件信息自动绑定,缴费一旦成功,缴费结果将由财政非税系统推送至诉讼费管理系统,再分别推送到“数字法院”“网上法院”系统,确保当事人和法院知晓缴费结果。法院上诉费的缴纳涉及一审法院、二审法院的不同诉讼费管理流程,业务管理操作的难度较大。为解决湖南法院上诉费业务办理难的问题,本系统为湖南法院上诉费管理流程量身定制配套功能,以应对不同的上诉费业务办理流程。本系统增加了诉讼费关联和案件管理功能,无须线下核查手动认领,实现一审法院和二审法院上诉费信息的线上共享和直接关联。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扫码二维码完成

9、缴费,该笔上诉费将直接进入二审法院的非税账户。通过该功能二审法院可以在未立二审案件前就确认上诉费缴纳情况,从源头上解决诉讼费缴费换票难的问题,约束上诉人不及时换票的行为。二审法院完成立案后,一审案件的上诉费缴费信息可以直接关联至二审案件中。(二)诉讼费退费办理传统的诉讼费退费模式流程烦琐复杂,当事人需要携带退费材料来回奔波于法院各庭室进行审批签字,财务人员办理退费通过银行柜台、网银转账等方式,人工成本高、效率低,无论是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法官、财务人员还是财政厅审核人员都深感不便。本系统将退费的参与方用最合适的流程连接起来,形成集约化办理模式,彻底克服了退费难问题。如今,当事人只需携退费申请

10、及相关材料前往法院或通过“网上法院”向承办法官提交,即可等待办理结果。承办法官接收到申请后,将申请材料和退费账户信息录入或导入诉讼费管理系统,系统将同步关联案件简况、当事人信息、裁判文书、缴费记录等数据,并将数据打包,线上推送给相关审核人员。退费成功后,系统将发送短信通知当事人,并同时将案件简况、当事人信息、裁判文书、缴费记录、退费记录一并推送给财政非税执收系统。在退费办理过程中,系统对相关信息进行关联和检验,发现异常将自动报警。(三)备用金管理为提升人民群众对退费工作效率的满意度,经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湖南省财政厅协调,设立了退费备用金制度。根据每个法院诉讼费征收情况和退费需求,每个季度定期

11、拨付一定数额的退费备用金,由法院通过诉讼费管理系统管理。通过该系统,可以实时掌握备用金支付态势和剩余情况,当账户余额不足时,系统提醒财务人员及时向财政厅申请补充。(四)票据管理系统将票据打印所需的案件信息、缴费信息传输给非税票据系统,实现票据业务的线上办理。同时,非税票据系统实时反馈票据信息和打印信息,便于法官、法院财务人员掌握相关情况。(五)缴费、退费统计展示系统汇聚缴费、退费、减免缓等各类数据,根据法院统计管理的实际需要,可以从法院、地区、时间、案件类型等不同维度筛选统计法院诉讼费缴、退数据,为法院诉讼费管理工作提供有效数据支持。(六)提示监督为保障法院诉讼费业务安全,系统提供诉讼费线上业

12、务关键流程预警提示和异常操作控制等功能。在当事人信息变化后,系统将在涉及当事人所有信息核查的阶段,提醒法官谨慎处理,法官可查看当事人信息变更情况。在法官登记退费金额时,限制金额填写必须以交费金额为限,不允许重复录入财政票号,以满足法院业务办理的规范要求。(七)统一缴款码系统支持按照非税缴款码规则定义生成统一缴款码,当事人携带含统一缴款码的通知书前往银行柜台或登录网上银行,银行通过当事人提供的统一缴款码,即可查询该笔待缴费信息。在当事人完成支付后,银行将缴费结果返回非税票据系统,非税票据系统再将缴费结果返回法院。实现一码串联多系统,减少不明款,将每一笔费用和案件关联起来,加深了各单位流程的横向协

13、同,进一步提高各系统对数据一致性的要求。三 应用成效诉讼费管理系统支持当事人、法官、法院财务人员、财政厅管理人员、银行工作人员在网上全流程办理诉讼费相关业务,突破了现场办理时间、空间的局限,提供全时段、全天候、一站式通办的诉讼费服务,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当事人少跑腿”,同时大幅度减少了法院、财政、银行工作人员的事务性、重复性工作。本系统应用以来,实现了“全业务办理囊括、全法院使用覆盖、全横向部门贯穿、全缴费渠道打通、全账目有源可寻、全方位落实推进”等六项成效。(一)全业务办理囊括诉讼费管理系统解决了法院间上诉费业务办理中“跨审级沟通难、当事人问询难”的痛点问题,在制度上统一和简化上诉费管理流

14、程,进一步规范上诉费业务办理工作。系统以法院立案为起点,全面覆盖法院立案、办案、结案阶段诉讼费缴费、减免缓、退费、票据兑换、账目明细、备用金管理等所有流程环节,最大限度地将系统和业务结合,实现线上系统集约、线下业务畅通,实现业务数据信息全上线,实现数据从产生、交换、归结与业务起点、流转、结束,业务和数据同步产生,杜绝“为数据而数据,为系统而系统”等人为增加事务性工作的“面子工程”。湖南法院系统删繁就简,在诉讼费制度改革、制度完善、制度优化方面形成的制度创新成果成功转化,真正做到流程和业务流程匹配,使系统不再成为空中楼阁、无源之水、无根之木,逐步趋向诉讼费事务性流程标准化、自动化、集约化办理,决

15、策性工作提供数据支持、数据论证、数据分析的信息化建设后时代特质。(二)全法院使用覆盖通过前期试点开展和系统完善,从2019年8月起,全省143家法院和下设1000多个人民法庭全部推广应用,大大方便了当事人诉讼费缴费和退费。充分运用科技创新成果辅助法院更有效地避免业务办理风险,把法院从繁重的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全省法院诉讼费线上办理,对诉讼费缴费业务的时效和性能均提出了更高的应用标准和要求,减少当事人的奔波诉累、降低各方时间成本,提升诉讼费缴费业务办理效率。进一步缩短缴费结果数据交互时间,提升系统间实际应用效果,法院诉讼费系统和非税执收系统运用信息技术手段不断优化数据传

16、输机制,提高数据传输速度,不断满足全省法院使用覆盖的信息化高标准高要求。(三)全横向部门贯穿法院诉讼费管理系统与“数字法院”业务系统、“湖南网上法院”、财政厅非税执收系统、省政府政务短信平台、银联和10家银行业务系统之间实现了互联互通,案件信息、缴费信息、缴费结果等数据实时交换,轻松解决诉讼费办理、诉讼费账务核对、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真正实现了诉讼费业务跨单位、全业务、全流程的工作协同和数据共享。在业务集约化、协同化、共建化的政策指导下,各政务部门间的横向沟通日益加深。法院诉讼费业务作为法院业务和财政工作的连接点,法院和财政厅对诉讼费业务进行共同监管、协调发展是全国诉讼费业务改革的前进方向。湖南省全流程诉讼费业务横跨各单位、串联多系统的模式,符合各政务单位不断统一标准、完善制度的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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