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质检法治建设严格坚持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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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加强质检法治建设严格坚持依法行政 质量技术监督法治建设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行政是法治建设之基础和生命。回顾2010年,湖南质监系统法治建设工作严格坚持依法行政,取得了显著成绩,得到了老百姓和省委、省政府及国家质检总局的肯定。展望未来,全省质监系统法治建设工作要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质检总局的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贴服务大局的中心,围绕依法行政的主题,着力提高法治建设工作的有效性,促进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的不断提升,为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一 2010年质监法治建设工作回顾2010年,全省质监系统坚持依法行政,在立法、普法、法治监督、行政许可、行政复议等方面有序推

2、进工作,全面发展。1.立法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2010年,省质监立法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立法工作的水平和能力进一步提升。通过努力,湖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办法于4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湖南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列入了2010年立法论证调研项目。积极参与了法律法规修订工作,参加了国家质检总局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案件办理程序规定、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案件审理规则立法审查会,对27件法律法规规章提出修订意见,其中,国家质检总局部门规章18件,地方性法规和规章9件。承办了国家质检总局组织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立法审查座谈会,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监督司和黑龙江、浙江、宁夏、江西、湖北、河南、四川和湖南等省质监局及

3、有关检验机构、企业代表共25人参会,增进了法治工作交流,开拓了思路。答复下级质监部门咨询请示函18件,向国家质检总局、省政府法治办提出专门请示函2件。2.积极开展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办法制定工作根据省政府推行行政裁量权工作的要求和安排,积极开展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办法制定工作,成立了工作班子,制订了工作方案,派专人参加了省政府法治办举办的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宣贯培训班,召开了全省质监系统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视频宣贯会议,细化和完善了行政处罚标准,形成了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内容涵盖了产品质量与生产许可、计量、标准化及条码代码、认证认可、纤维检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6方面

4、工作,涉及法律、法规、规章23部,共104条。3.进一步规范了行政许可行为进一步加大了行政许可工作力度,配合省政府第十批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已按要求对现有行政许可项目作更细致的清理和调整,并提出了清理意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总局授权省局实施、省局本级实施和市州县局实施进行了严格划分,进一步明确了主体责任。同时,根据省政府、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办公室的要求,编制了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行政许可工作指南,将许可项目、依据、实施机关、条件、程序、收费依据及标准、材料目录及清单、责任追究、监督检查等内容在省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全省质监系统普遍建立起了行政许可责任追究制度,经过半年的使用,湖南省质量技

5、术监督系统行政许可项目工作指南的指导作用进一步显现,继怀化局之后,湘潭、娄底等市局相继建立了市局行政许可大厅并完善了工作制度。4.开展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有关要求,组织开展了全省质监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9月6日至9月20日,由省局法规处牵头,组织省局监察室、产品质量监督处和部分市州局有关人员组成四个检查组,对全省各市州局(含1个县局)和省局稽查总队、省纤维检验局以及省局机关承担行政许可工作任务的处室进行了检查,共出动专门检查人员24人,历时30天,检查了37个单位和部门。检查中,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案卷和资料等方式,共抽查行政执法案卷560份,其中,行政处罚案卷

6、250份,行政许可案卷310份,优秀案卷90份(行政处罚案卷70份,行政许可案卷20份),合格案卷445份(行政处罚案卷178份,行政许可案卷267份),不合格案卷25份(行政处罚案卷2份,行政许可案卷23份),抽查案卷的总合格率为95.5%。通过检查,全省质监系统行政执法工作程序制度更加完善,执行有力,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5.加强了行政复议工作和申诉工作近年来,全省质监系统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先后建立并完善了行政复议征询意见制度、办事公开制度、公告制度,利用行政复议和解和调解功能,充分发挥了行政复议的行政救济作用。2010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7起,维持4起,和解2起,正在办理1起。办理

7、行政申诉11件,已办结9件,2件还在办理中。通过行政申诉,减少了行政相对人同质监部门的行政争议和纠纷。6.积极做好了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省质监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程序规定出台以后,全省质监系统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工作得到了进一步规范,乱发文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各项管理工作有序开展。2010年,根据省政府的要求,开展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一是对本部门起草或者执行的6部省政府规章进行了清理,提出了继续保留4部、修订2部的意见;二是清理省局机关以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重新公布的12件,认定继续有效的52件;三是清理了以省政府名义下发的与质监工作相关的规范性文件4件,并提出了以省政府名义重新公布建

8、议。2010年,对省局机关新制定的4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并报省政府法制办进行了“三统一”。7.“五五”普法工作取得了实效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和省依法治省办、省直机关工委的要求,在做好当年各项工作的同时,对五年来的普法工作进行了检查和总结,9月1日至10日,会同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开展了“五五”普法工作互查。从五年的工作情况来看,全省质监系统在“五五”普法工作中,组织机构健全,责任措施到位,学习内容丰富,岗位培训扎实,法治宣传深入,在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增强质监工作人员的法治理念和法律素养、提升质监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等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2010年,根据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五五”

9、普法规划,继续组织开展了以领导干部学法和岗位学法用法为主要内容的普法教育活动,重点学习了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8.完成了行政执法证件换证考核和管理工作2010年4月,开展了对省质监局和市州质监局行政执法人员的辅导、培训工作,全系统共200多人参加了培训。培训中印发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教材及辅导资料1000余份,组织了理论和实践水平很强的人员授课,严格实行了闭卷考试,参训人员全部合格,报国家质检总局核发了执法证件。二 2011年湖南质监法治建设展望2011年,国务院、国家质检总局和省委、省政府通过不同的方式,对法治建设工作提出了越来

10、越具体的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任务迫切而又艰巨。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省质监部门要在充分总结“十一五”工作的基础上,对质监法治建设工作进行思考和定位,确定工作思路和目标,完善措施,健全机制,这是推动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全省质监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监督管理,加大制度创新、机制创新和方法创新力度,努力推进全省质监法治建设工作健康发展。1.完善质监法律体系,增强法制保障能力一是认真做好地方性法规、规章的立法工作。争取将省局申报的湖南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列入2011年度省人大或省政府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出台项目。配合总

11、局和省人大、省法制办做好相关立法工作。积极做好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等的起草工作。二是积极做好法律指导和法律解释。密切跟踪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动态,积极参与国家、省里组织的新颁法律法规培训,及时组织新颁法律的宣贯工作。开展质监法律实施情况的调研,对法律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解决的办法和对策,做好相关法律解释和指导工作。三是加强依法行政组织领导。成立湖南省质监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做好“十二五”依法行政工作规划的编制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的关于全面加强法治质监建设的指导意见,制定湖南省质监系统关于全面加强法治质检建设的指导意见及实施方案,提出工作目标、进度和要

12、求。2.强化法治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加强法治制度建设。面向全省质监系统,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卷管理规定、行政执法案件报批管理规定、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行政执法证件监督管理办法、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规则等制度。通过制度建设,提升法治指导能力,确保法治监督工作的实效。二是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包括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评查工作。制定行政执法案卷档案管理规则,以规范行政执法案卷管理为抓手,促进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制订科学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方案,重点抽查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和部门采取通报或督促整改的方式,规范其行政执法行为。三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发布工作。加强培训教育,提高全系

13、统对规范性文件的认识。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重点做好对系统内重复性使用、对社会产生公共作用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提高规范性文件审查的有效性。对规范性文件实行定期检查、上报,加大对涉及规范性内容的行政性文件的日常监督力度,加大对基层质监局规范性文件的检查力度,加大规范性文件纠错力度,对存在问题的规范性文件,及时提出纠正意见或建议,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四是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案件审理工作的意见,严格执行案件集体审议制度,有效发挥案审职责,提高案审质量。开展对市州县局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工作的检查,确保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议制度落到实处。五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14、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对复议应诉案件中发现的共性的或者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和措施。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探索建立行政和解、调解制度,力促和谐解决行政争议。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和程序,邀请业务部门参与复议案件审理,坚持2人以上承办行政复议案件和集体研究行政复议决定,确保行政复议工作的合法有效。六是加强执法人员管理。进一步完善执法人员考核和管理制度,加强执法人员管理工作,做好执法人员年度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建立执法人员管理档案,适时更新。3.规范许可行为,不断提高行政许可工作水平一是积极配合国家质检总局和省审改办的工作。做好全省质监系统行政

15、许可事项清理、调整、下放工作,加大内部监督和层级监督力度,努力推进行政许可“责、权”相统一。二是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要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制定湖南省质监系统行政许可工作制度,规范许可程序、提高行政效能。对行政许可事项,要严格按照法定要求实施行政许可,规范许可主体,执行行政许可“八公开”,规范公示内容。要进一步优化流程设计和办事制度,切实做好行政许可便民服务,提高许可效率。三是加强对行政许可大厅的管理。制定并确保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行政许可大厅管理办法等各项行政许可规章制度落实到位,配备和增加人员,配备和增添信息查询等设备,保障行政许可大厅工作规范、高效运行,完善“一门受理、统筹协

16、调、规范审批、限时办结”的运作方式。四是加大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力度。加强对行政许可人员的培训,切实规范行政许可案卷及相关文书的使用和管理,提高程序意识和服务意识,努力规范行政许可行为。组织开展全省质监系统行政许可工作监督检查,加强行政许可效能建设。4.突出工作重点,努力提高普法效果一是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制定“六五”普法规划。面向社会,面向系统,组织实施。二是在普法效果上抓实效。贯彻落实法律知识考核制度,加大对全系统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力度,提高学法用法的实际效果,强化质监工作的责任意识、风险意识。三是落实普法制度。严格落实各级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和法治讲座制度,严格落实干部学法考试制度,贯彻落实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考核和任职资格制度,强化依法行政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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