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海洋产业研究 马来西亚地处东南亚,是由十三个州和三个联邦直辖区组成的联邦制国家,面积329845平方千米马来西亚共分为两大部分,之间由南海相隔:一个是位于马来半岛的西马来西亚,北接泰国,南隔柔佛海峡,以新柔长堤和第二通道与新加坡和印尼廖内群岛接壤;另一个是东马来西亚,位于婆罗洲岛的北部,南邻印度尼西亚的加里曼丹,而文莱国则地处纳闽、沙巴州和砂拉越州之间,马来西亚的地理位置接近赤道,气候属亚热带雨林气候首都吉隆坡,联邦政府所在地则位于布城全国人口超过2800万马来西亚是相对开放的、以国家利益为导向的新兴工业化市场经济体国家通过宏观经济计划,在指引经济活动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其重要性已逐渐下降马来西亚拥有亚洲最佳的经济纪录,国内生产总值从1957年至2005年,每年平均增长6.5%2007年,马来西亚是东南亚第三大经济体,依据购买力平价居全球第29位,2008年国内生产总值净额为2220亿美元2007年之后,维持5%~7%的增长率2009年国民平均所得为14900美元,国内生产总值为3836亿美元一 海洋渔业1.资源利用现状马来西亚的渔业由渔业捕捞和水产养殖两个部分组成,以渔业捕捞为主,2001~2010年的产量为17万~58万吨,产值为10万亿~27万亿林吉特。
捕捞包括近海捕捞和深海捕捞,其中近海捕捞占优势,约有86%的渔业捕捞产量来自12海里内的近海水域(见表6-1)表6-1 2001~2010年马来西亚渔业捕捞产量及产值2.社会效益2003年马来西亚约有11.1万人从事水产行业,而2010年的就业人数为12.9万人水产业在发展经济、解决就业和换取外汇方面有重要作用[1]2004年马来西亚从事渔业捕捞的人员有8.9万人,其中4.1万人采用现代化捕捞方式作业,如拖网和围网,另外4.8万人采用其他传统的捕捞方式作业,如流刺网、延绳钓、张网、定置张网和抄网等3.海洋渔业管理为了更好地实施渔业管理,马来西亚政府将渔业捕捞的作业海域划分为A、B、C和C2四个区域A区范围为沿岸至离岸5海里以内,B区为离岸5海里至12海里以内,C区为离岸12海里至30海里以内,C2区为离岸30海里至200海里或专属经济区界限以内每艘渔船外面都需标上相对应的作业海域字母A、B、C或C2标有A字母的船只一般功率较小,采用传统的捕捞作业方式;标有B字母的船只总吨位在40吨以下,可进行拖网和围网作业,而且B区船只还可进入C区和C2区作业;标有C字母的船只总吨位在40吨以上,可进行各种方式作业,而且C区船只还可进入C2区作业,但不能进入B区作业;标有C2字母的船只总吨位在70吨以上,可进行各种方式作业,但仅允许在C2区作业,不能进入B区和C区作业。
[2]马来西亚渔船和从业人员数量情况见表6-2表6-2 2006~2010马来西亚渔船和从业人员数量统计马来西亚的海洋渔业捕捞主要集中在12海里以内的A区和B区,就整体而言目前这个海域的渔业资源已被过度开发因此政府已开始强调沿岸渔业资源的养护与管理,实行捕捞许可证制度,限制沿岸渔区的捕捞量,实施减船减人政策,同时提高沿岸渔民的生活水平,为失业的渔民提供各种培训,使其转业到水产养殖、食品加工、深海渔业捕捞和种植业工作4.中国与马来西亚海洋渔业合作现状(1)区域公共事务管理交流与合作关于共同海区的主要争端和问题2003年马来西亚会同中国、菲律宾、新加坡等10余个国家在马来西亚布城召开东亚海大会,来自12个成员国的海洋与环境部长们通过了布城宣言,并制定了东亚海可持续发展战略2004年12月,中国海洋代表团出访马来西亚,中马双方在海洋环境保护、海洋科研调查、防灾减灾、海岸带管理、海岛开发等领域进行了积极的交流与探讨南海区域海上安全交流与合作2005年马来西亚参加了在海口举办的南海海上安全国际研讨会;2006年马来西亚参加了在广州举办的中国—东盟海事磋商机制第1次会议在这两次会议期间,中国与马来西亚就国际社会共同关心的海上安全和海洋环境等有关事宜与参会国进行了研讨和交流。
2007年6月,马来西亚海事执法局(MMEA)局长莫哈默德率代表团拜会交通部海事局,观摩了中国海上搜救中心总值班室,并表达了愿意与中方加强海上安全合作的意向2)海洋渔业水产品经贸交流与合作马来西亚拥有优越的自然条件丰富的渔业资源,近年来渔业经济更是蓬勃发展中国南方沿海各省区自然条件和马来西亚相似,双方在很多领域有互补的基础,具有开展全方位渔业经贸合作的广阔空间2003年中国与马来西亚的水产品贸易总量为4.11万吨,贸易额达5839万美元,其中,广东省与马来西亚的海洋渔业合作比较密切,2003年广东省与马来西亚的水产贸易量达到1万吨,贸易额近2000万美元2004年11月在中国广州召开了首届“中马渔业商务论坛”2005年9~12月,在马中渔业商务论坛暨马来西亚—广东渔业经贸合作交流会上,马来西亚农业与农基工业部和中国农业部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共签订了15项渔业合作谅解备忘录,双方各有15家渔业公司参与,总价值达15000万林吉特(约折合4000万美元)3)远洋渔业交流与合作随着南海渔业捕捞资源的日趋衰退以及与周边国家海洋权益的划分,中国海洋捕捞业正面临产量下降、渔场缩小、效益滑坡的严峻形势,冲出国门发展远洋渔业已经成为实现捕捞业可持续发展的当务之急。
1998年广东省海洋与水产局就与马来西亚沙巴州签订了渔业合作协议,开展远洋渔业合作马来西亚海洋渔业资源丰富但是开采能力不足,2007年有600余艘深海捕捞船只在马来西亚国内海域开展渔业生产,但本国船只不足100艘[3]2008年1月,马来西亚农业部莫哈末沙立副部长指出,马来西亚欢迎有实力的中国公司来马来西亚投资,与马来西亚当地企业合作,进行远洋渔业开发;马来西亚政府准备向中马合资公司颁发部分远洋捕捞执照,以鼓励和支持双方在远洋渔业方面的合作4)海洋渔业养殖和加工技术的交流与合作2003年3月,中国水产学会参加了在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举办的国际热带渔业会议,中马双方在国际条约签订和区域性大型项目方面积极开展了交流与合作2002年马来西亚外长赛义德哈米德拿督(Datuk Seri Syed Hamid Albar)签署了《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同年,中国参加了南中国海周边七国(中国、马来西亚、越南、柬埔寨、泰国、印度尼西亚和菲律宾)在COBSEA框架下策划的UNEP/GEF“扭转南中国海及泰国湾环境退化趋势”海洋环境研讨会,并与参加会议的马来西亚政府主管部门、企业和水产养殖协会进行了交流,这次会议为中马进一步开展海洋渔业合作打下了基础。
2005年5月,在中马农业合作联合工作组第2次会议的渔业技术合作工作会议上,双方就广东与马来西亚的3个渔业合作项目进行了坦诚的讨论和沟通,并就有关资金、时间、如何沟通联络等方面的问题达成了共识这3个项目是:鞍带石斑鱼繁殖生物学及人工育苗研究;建立水产养殖示范中心;人力资源培训项目2006年12月,由农业部渔业局主办、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承办的中国与东盟海水鱼类养殖技术培训班在广东省大亚湾水产试验中心顺利召开2008年9月,双方对继续举办渔业经贸论坛及进行中马渔业技术合作等多项内容达成了进一步共识,同意尽快开展“鞍带石斑鱼繁殖生物学及种苗生产技术”和“利用油椰子副产品进行低成本水产饲料开发研究”两个合作项目,并签订了合作协议为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双方在资源、人才和技术等方面高位嫁接、优势互补,建立了技术人员互访及成果共享机制5.马来西亚与周边国家的海洋渔业合作现状如前所述,越南农业农村发展部代表团2011年5月23日对马来西亚和印尼进行工作访问时,已讨论过两国渔业、农业方面的合作,并将渔牧业方面的合作添加到签署的谅解备忘录中2006年5月,马来西亚与印尼签署渔业合作谅解备忘录2002年9月,马来西亚农业部部长与泰国驻马大使洽商签署了两国远洋渔业合作协议。
此前,两国还签署过两份渔业合作协议,包括2002年8月SASPina与Songkhla NPK International两家公司进行的联合投资,以及2002年10月马来西亚渔业发展局通过MBS公司与泰国DLS公司签订的合约,根据该合约,马来西亚以租船方式准许10艘泰国远洋拖网船进入其专属经济区作业,并可在马来西亚东岸托克巴里(TokBali)港卸鱼,另外LKIM将依渔获销售总值的10%收取费用[4]6.构建中国与马来西亚海洋渔业合作机制的不利因素(1)南海争端形势的复杂化和国际化越南、菲律宾、印度尼西亚、文莱及马来西亚对南沙群岛和南沙海域提出的一系列“主权或管辖权要求”,不仅与中国对南沙群岛的主权及其海域管辖权产生矛盾,而且这5个国家对南沙群岛和南沙海域的权利要求也相互重叠,马来西亚和文莱均声称对南通礁拥有“主权”,此外二者还对沙捞越地区和文莱海岸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主权权利要求重叠越南对其海岸南部、东南部大陆架的要求与印度尼西亚主张的对纳土纳群岛北部大陆架的要求重叠马来西亚、越南、菲律宾、印度尼西亚及文莱也经常在外交上互相“抗议”对方关于南沙岛礁的“主权要求”和南沙海域的“管辖权主张”。
在南海争端中,基于各种因素的考虑,包括马来西亚在内的东盟各国有逐渐联合起来采取一致行动以共同对抗中国的趋势[5][6]此外,南海争端还涉及区域外的大国,世界上没有任何地方像南海那样,将中国、美国、日本和欧盟都不同程度地牵连其中因此,南海形势错综复杂,短期内不可能彻底解决,南海岛礁被多国割据的局面还将长期维持下去2)中国与马来西亚的领海主权争端依然存在马来西亚政府1966年颁布的《大陆架法》将其大陆架范围扩展到中国传统疆域线内约270000平方千米同年颁布的《石油开采法案》提出了其对大陆架及自然资源(非生物资源)专属开发权的主张1979年底,马来西亚准备将南沙群岛南部海域改名为“沙巴海”,并在其出版的领海和大陆架疆域地图中,把南海东南部10多个岛礁划入了其声称的领土范围1995年,马来西亚外交部发表声明指出:“南沙群岛的弹丸礁位于马来西亚专属经济区范围内,这足以证明该礁属于马来西亚,中国不应有任何争议2008年8月,马来西亚副首相纳吉(DatukSeriNajibTunRazak)赴南沙群岛燕子岛,宣示主权截至目前,马来西亚在中国南沙已占据9个岛礁3)中国与马来西亚政治关系发展中面临的潜在挑战20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中国与马来西亚经历了对抗阶段。
20世纪80年代,中国的改革开放政策不仅改变了中国在世界的角色,也改善了中国与包括马来西亚在内的东南亚国家的政治经济关系20世纪90年代中国奉行的“睦邻友好政策”使中国和马来西亚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政治互信、经贸往来突飞猛进,东南亚各国开始发展成为中国最重要的邻近地区之一2002年中国提出的“走出去战略”强调中国企业应加强对东南亚地区的投资,中国与包括马来西亚在内的东南亚国家在地区安全、经济一体化合作方面结成了更紧密的关系但是,马来亚大学的K.S.Balakrishna博士从马来西亚的角度解读当今全球化对中马政治关系的影响时认为,“尽管前首相马哈蒂尔和现任首相巴达维都十分肯定崛起的中国因素对于马来西亚的积极性,但是,两国政治关系中面临的挑战仍然不能回避,包括经济领域马来西亚对华贸易赤字、中国廉价商品在马国市场的倾销、中国非法移民在马滞留问题、中国与东南亚在南海岛屿没有结束的争端以及中国对缅甸政权的支持等等,都是马国有关学者对中马关系繁荣背后的忧虑”而这些忧虑正是中马两国政治关系发展中面临的潜在挑战,必然会对中马海洋渔业合作及其机制的形成与发展造成不利影响4)中国与马来西亚海洋渔业产品出口市场的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