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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殡葬服务的构建与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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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殡葬服务的构建与展望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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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殡葬服务”的构建与展望 一 引言互联网是20世纪最重大的科技发明之一,当前以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各行业的深度融合和跨界融合,是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核心内容近年来,我国互联网和信息化水平取得了显著成就,网络不仅走入千家万户,而且我国网民数量居世界第一,已然成为网络大国我国政府高度重视互联网的发展,习近平担任党和国家领导人伊始,就将“建设互联网强国”作为中国未来发展的重要国策,“让互联网发展成果惠及13亿中国人民”成为目标国务院先后出台了《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关于促进大数据发展的行动纲要》、《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国办函〔2016〕108号)等相关文件民政部近年来也高度重视“互联网+”建设,《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中提出的“推进互联网+殡葬服务,创新和优化殡葬服务供给,提供更多优质的殡葬公共服务产品[1]”我们可以看到中国“网络强国”建设恰逢其时,正全面展开随着社会的进步,殡葬领域发展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问题,这些问题阻碍了殡葬业的可持续发展,也制约了“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发展理念的实现。

因此,转变殡葬业发展方式势在必行,而“互联网+殡葬服务”就是一种殡葬业现代化发展的新方向所以“互联网+殡葬服务”已经不是一个想不想、要不要的问题,而是一场必须有、必须干的实践二 互联网殡葬发展的现状与问题所谓“互联网+殡葬服务”,就是通过互联网技术以及思想的应用,升级传统殡葬业,提高效率,提升殡葬管理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最终克服传统殡葬业的种种弊端当前,我国互联网殡葬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虽然殡葬领域积极引入互联网技术,在一定程度上转变了传统服务管理模式,促进了服务创新供给,提升了殡葬管理水平但总体上看,殡葬领域标准规范体系建设滞后、运用互联网的观念和意识淡薄、高质量“互联网+殡葬服务”的精品“难产”、互联网区域发展不均衡、信息资源碎片化孤岛化等问题还较为突出,亟待解决一)标准规范体系建设滞后“互联网+殡葬服务”建设的根本目的是实现政府管理与决策数据化,公共服务信息化,市场秩序规范化,群众需求便捷化,成为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驱动而要达到这一目的,制定相应的标准规范是前提、是基础由于各种原因,目前从国家层面还没有形成完整、统一、开放的殡葬信息化建设标准规范体系,标准规范体系建设滞后。

主要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1.数据标准需求缺乏统一规划现有殡葬服务机构自行开发的信息系统,开发方式一般为殡葬服务机构向软件开发商提交业务需求说明书,软件开发商根据需求完成功能设计、开发,最后上线运行由于缺乏统一的数据标准需求规划,各殡葬服务机构只根据自己业务需求独立定义数据要素,导致同样的数据要素在不同地区、不同单位的殡葬信息系统中标准字段名、数据类型不一致,数据无法有效对接,给数据汇聚和大数据分析带来很大的难度2.信息系统建设标准分散信息化项目建设标准不统一,存在各自为政的现象各地区、各单位在各自建设信息系统的过程中,殡葬基础数据、共享数据、指标口径、交换接口、访问接口等不一致,使整个信息系统构架中信息的收集、存储、传递、加工、利用等各部分间不能循环互动,系统中的信息无法有效共享,影响信息资源的广泛共享和开发利用3.数据标准管理框架尚需完善目前部分省份数据积累已有相当的规模,但由于缺乏数据标准管理框架,导致元数据的管理未能真正纳入数据标准的管理流程二)对“互联网+殡葬服务”建设的观念和意识淡薄发展互联网殡葬,首先需要各级殡葬主管部门及相关参与主体认识到互联网改造传统殡葬业的可能性与必要性。

然而当下一些殡葬主管部门和相关参与主体认为“互联网+殡葬”只是一种吸人眼球的炒作手段,是做表面文章、不务实,信息化工作可有可无,没有必要将其纳入议事日程;部分主管领导对“互联网+”的概念还没有上升到国家对“互联网+”发展的主流价值取向上,甚至还停留在一些概念上,未从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需要出发,运用战略的眼光,制定与自身发展相适应的信息化建设规划对“互联网+殡葬服务”的认识不深、重视不够、观念和意识淡薄,导致对信息化建设的投入严重不足,信息化基础设施十分薄弱三)高质量“互联网+殡葬服务”的精品“难产”当前,大部分各级民政部门开始重视殡葬信息化建设工作,殡葬信息化建设工作正从无到有,由小到大,像从一片荒芜的土地上开垦出了“处女”地,搭建起基本框架,确实取得了一定成绩,这一点毋庸置疑但不可否认的是,现有的殡葬服务网站只是一个信息发布平台,信息少质量差,实用性普遍不强,与“互联网+”还相差甚远,缺乏一些与殡葬领域能深度融合、真正提升殡葬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水平,富有新意的、充满创造力的精品1.殡葬网站服务信息内容实用性不强调查发现,当前多数殡葬管理机构和服务机构网站“千网一面”,实用性不强主要表现在:一是重点服务内容分散,整合度不够。

二是办事指南细致度不高,实用性不够三是用户对象细分不够,指导性不强四是流程清晰度不高,办事流程描述有待优化五是信息资源不足,内容更新频率低总体来看,多数网站只是公开法定的办事指南,提供的办事指南只是给出共性规定、原则性要求,与社会公众、殡葬服务实体单位实际办事的过程仍有较大差距2.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空缺总的来看,殡葬领域空缺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互联网发展成果没有惠及需要殡葬公共服务的群体一是多数殡葬管理机构和服务机构网站在殡、葬、祭、宣四个环节中服务模式单一,丧户不能实时办理相关业务,线上线下服务“两张皮”,互动交流差,互联网殡葬公共服务有效供给不足,不能满足群众多元化需求二是缺乏有效展示殡葬改革成就,宣传殡葬政策,普及现代殡葬知识,传承和传播我国优秀殡葬文化,倡导节地生态安葬、绿色低碳祭扫,文明节俭办丧事、引导人们理性消费的公共服务平台三是缺失促进殡葬行业产学研合作,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于一体化的服务平台3.线上线下融合,多级联动的政务服务平台缺失《“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国办函〔2016〕108号)的通知明确指出:各级政务服务实施机构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构建“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整合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和业务办理等信息,通过网上大厅、办事窗口、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多种形式,结合第三方平台,为自然人和法人(含其他组织)提供一站式办理的政务服务[2]。

目前,殡葬领域还未实现集政务服务统一申请、统一受理、集中办理、统一反馈和全流程监督等功能为一体,由互联网政务服务、政务管理、业务办理系统和数据共享组成的多级联动的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四)互联网区域发展不均衡、不统一各地区在殡葬信息化建设方面存在着不均衡、不统一现象,数据共享交换处于盲区经济发达地区和地方政府重视支持的殡葬信息化建设比较好经济欠发达和地方政府重视程度不够的,殡葬信息化建设有的刚刚起步,有的还没有提到议事日程五)缺乏互联互通、数字鸿沟依然存在各级殡葬网站各自为政、不能互联互通、重复建设,功能不能互补,起不到综合服务的目的,甚至还出现信息或技术等“打架”现象省级殡葬主管部门开发的信息系统不能和所辖地市互联互通,地市开发的信息系统也不能和所属殡仪馆、墓地等殡葬服务机构的业务管理系统互联互通,在省内形成了省、地市、殡葬服务机构之间的数据鸿沟省际殡葬信息化建设自成体系,不能互联互通,形成了省际的数据鸿沟由于国家还没有构建起全国统一的殡葬信息管理平台,加上互联网区域发展不均衡,数字鸿沟的存在,致使殡葬相关数据不能有效、动态、实时汇集和分析,难以发挥大数据为政府决策提供支撑作用当前,仅有山东省实现了省级集中部署的殡仪馆信息管理系统,全省123家殡仪馆实现了实时办理业务、适时监控、互联互通。

由民政部一零一研究所和山东省民政厅共同开发的公墓信息管理系统也于2017年3月在山东省集中部署并开通运行,该系统实现了公墓政务管理服务、业务办理、公共服务、数据交换共享等功能江苏省实现了全省殡仪馆向省民政厅定期推送业务数据民政部一零一研究所正在建设“中国殡葬公共服务信息平台”,该平台的建成将有效解决上述存在的问题三 “互联网+殡葬服务”系统的构建“互联网+殡葬服务”的构建是将互联网进一步普及运用,与传统殡葬业深度融合,产生化学反应、放大效应互联网+殡葬服务”的构建以“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发展为理念,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立足服务政府、服务殡葬相关机构、服务社会大众的战略定位,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实现政府管理决策数据化,公共服务信息化、便捷化,市场秩序规范化,深化殡葬改革结合笔者近年在建设“中国殡葬公共服务信息平台”过程中积累的经验,本文认为要解决互联网殡葬发展存在的问题,在我国发展“互联网+殡葬服务”,应主要从以下六个方面着手一)建设基础配套设施“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基础设施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殡葬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是互联网推动殡葬发展的硬件保障建设“互联网+殡葬服务”,首先应实现殡葬信息化基础设施设备、宽带网络在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机构全覆盖。

二)建立健全殡葬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为互联网殡葬规范化发展提供保障美国、加拿大、英国、新加坡、新西兰等国家,互联网服务内容不仅非常丰富,而且服务非常规范其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建立了行之有效的标准规范,各级各部门互联网都按照统一的标准规范建设,为上级门户向下整合奠定了基础[3]制订和管理统一的信息标准规范是确保殡葬信息数据的一致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的前提和基础,有利于“互联网+”与殡葬的全面融合发展,有利于实现跨地域、跨部门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协同共享,有利于实现互联网殡葬的统一整合和服务在已有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殡葬信息化建设框架性标准,细化明确各类信息和服务要素,建立健全统一、规范、开放的标准规范体系重点制订业务数据标准规范、管理标准规范、服务标准规范、安全标准规范四大类标准既统筹考虑区域性和城乡性差异,又特别考虑实际困难和民族地区特色,增强标准规范的适用性三)“互联网+殡葬服务”具体建设内容互联网殡葬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内容目前,殡葬领域尚处于“互联网+”的初始阶段,需要做的主要是基础性的、奠基性的工作,就好比汽车社会的初始阶段,首要的是修建道路、确立基本的汽车交通规则等基础性任务[4]。

有鉴于此,当前一个时期,“互联网+殡葬服务”建设应包括以下三项基本内容一是“互联网+政务”互联网+政务”是“互联网+”行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管理和服务创新的关键落脚点互联网+政务”体系应包括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政务服务入口)、政务服务管理(业务办理系统)和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三个子系统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构建“互联网+政务”平台,整合各类殡葬政务服务事项和业务办理等事项,通过网上大厅、办事窗口、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多种形式,结合第三方平台,为自然人和法人提供一站式办理的政务服务;建设以逝者信息、遗体火化、骨灰安葬、殡葬消费等殡葬业务数据和殡葬职工、殡葬设备、殡葬设施等管理服务机构基础数据为主的国家殡葬数据库,对相关数据进行多角度、多层次的关联分析与部门协同联动,打破信息孤岛,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开放共享,打造线上线下融合、多级联动的政务服务平台体系二是“互联网+公共服务”互联网+公共服务”是推出规范化、人性化的网上服务平台,建设殡葬政策法规专题、科技专题、服务机构相关服务信息专题,为社会公众提供殡、葬、祭、宣四个环节中各类信息资讯的需求;建设殡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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