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第36页 第十章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第一节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及分类 一、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 (一)普通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事故一般分为四个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一次造成30(含)人以上死亡;一次造成100人(含)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一次造成1亿元(含)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2.重大事故一次造成10~29人死亡;一次造成50~99人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一次造成5000万元~1亿元直接经济损失 3.较大事故一次造成3~9人死亡;一次造成10~49人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一次造成1000万~5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 4.一般事故一次造成1~2人死亡;一次造成1~9人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一次造成100万元~1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 (二)特殊行业或者领域的事故等级划分(5类特殊行业) 1.道路交通事故分为四类,轻微、一般、重大和特大事故 2.火灾事故分为三类,特大、重大和一般火灾事故。
3.水上交通事故分为四类,小事故、一般事故、大事故和重大事故 4.民航飞行事故分为三类,特别重大、重大和一般飞行事故 5.铁路交通事故分为四类,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事故 二、事故的分类 主要有三种分类方法: (一)依照造成事故的责任不同,分为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两大类 (二)依照事故造成的后果不同,分为伤亡事故和非伤亡事故 (三)依事故监督管理的行业不同(8方面) 分为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火灾事故、道路交通事故、水上交通事故、铁路交通事故、民航飞行事故、农业机械事故、渔业船舶事故等 第二节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 一、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责任 (一)事故现场有关人员 (二)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四)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五)有关地方人民政府 事故单位负责人既有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的责任,又有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的责 任,即事故报告是两条线,实行双报告制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既有向上级部门报告事故的责任,又有报告本级人民政府的责任。
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程序及时限 (一)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二)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事故的级别逐级上报事故情况,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且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1.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6个小时内) 2.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4个小时内) 3.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2个小时内) (四)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接到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
必要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 四、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的内容 (一)报告事故应当包括的内容(6方面)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的简要经过是对事故全过程的简要叙述核心要求在于“全”和“简”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第37页 6.事故的补报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二)事故调度统计报告的有关规定 1.生产安全事故调度统计报告范围: 1)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员死亡、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2)各类非法生产经营事故; 3)事故性质暂时界定不清的各类事故。
调度快报事故范围是指生产经营活动中各行业领域发生的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煤矿一般事故,较大以上涉险事故,事故性质暂时不清的较大及以上事故 2.调度快报 (1)调度快报内容时间、地点、单位名称、规模、生产能力、事故类型、事故简要情况,现场总人数和伤亡人数,初步估计直接经济损失,事故抢救情况和采取的措施等 (2)调度快报时限 1)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接到较大及以上事故报告后,要在2小时内报送至安全监管总局(调度统计司) 对事故暂时不清的,可先报送事故概况并及时跟踪,或有新情况续报 2)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接到一般事故报告,每周五前和每月末报送至安全监管总局(调度统计司) (3)事故快报的方式 1)一次死亡(遇险)10人以下事故使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统一的网络传输软件报送,尚不具备网络传输条件的可使用报送 2)一次死亡(遇险)10人以上(含10人)事故、社会影响重大事故和重特大未遂伤亡事故发生后,使用网络传输软件和同时报告,不具备网络传输条件的可使用和同时报告 3.统计月报 (1)统计月报内容 事故基本情况,包括单位名称、地址、死亡、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原因、事故类别等。
(2)统计月报时限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按要求,于每月6日前,将上月本地区工矿商贸企业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卡片报送至安全监管总局(调度统计司) (3)事故统计月报的报送方式 各类工矿商贸企业伤亡事故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统计报告;煤矿企业由煤矿安全检查机构负责统计报告(未设立煤矿安全检查机构的地区,由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使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统一的伤亡事故统计软件通过专用网络报送伤亡事故统计卡片;尚不具备专用网络传输条件的,可使用公共网络报送事故统计卡片 4.有关生产安全事故调度统计报告的几个问题 (1)以高等级事故因素为先确定事故等级(2)事故等级的变化调整(3)事故报告项目的界定标准(4)事故性质的界定 第三节事故调查 一、事故调查的基本原则: 1.实事求是的原则 2.尊重科学的原则 二、事故调查工作的职责划分 我国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一)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二)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的调查 1.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2.煤矿事故的调查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组织调查处理 3.铁路交通事故的调查由铁路管理机构组织事故调查 4.跨行政区域发生的事故的调查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派人参加 (三)上级人民政府可以调查下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的事故 一般情况下,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可由上级政府组织进行调查:(5种) 1.事故性质恶劣、社会影响较大; 2.同一地区连续频繁发生同类事故; 3.事故发生地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不能真正吸取事故教训的; 4.社会和群众对下级政府调查的事故反响十分强烈的; 5.事故调查难以做到客观、公正的 第38页 (四)因事故伤亡人数变化导致事故等级发生变化的事故调查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因事故伤亡人数变化导致事故等级发生变化,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由上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的,上级人民政府可以另行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三、事故调查组的组成 (一)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原则遵循精简、效能的原则 事故调查组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事故调查组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加 (二)事故调查组成员的基本条件应当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三)事故调查组组长的产生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指定,也可以由授权组织事故调查组的有关部门指定,设副组长1~3人 四、事故调查组的职责及权利 (一)事故调查组的职责:(9个) 1.查明事故发生经过 2.查明事故发生原因 3.查明人员伤亡情况 4.查明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 5.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6.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7.总结事故教训 8.提出事故防范措施和整改意见 9.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全体成员讨论通过并签名) (二)事故调查组的职权:(3个) 1.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
2.有权获得相关文件、资料 3.事故调查组在事故调查中发现涉嫌犯罪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及时将有关材料或者其复印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事故调查组成员的行为规范 1.有品德操守 2.有工作操守 3.要守纪、保密 4.事故信息发布工作,应当由事故调查组统一安排,未经事故调查组组长允许,事故调查组成员不得擅自发布有关事故的信息 六、事故调查常用工作方法和调查方法 (一)事故调查常用工作方式 对重大、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通常分设3个组,综合组、技术组、管理组等每个组的分工大致如下: (二)事故调查常用的工作方法 做好以下4方面的工作:(调查取证、技术鉴定、事故调查常用方法和事故分析) 1.事故调查取证:5方面工作,现场处理、物证搜集、事故事实材料的搜集、证人材料搜集和现场摄影及绘图 2.技术鉴定技术鉴定所需时间不计入事故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