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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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甲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照合同法有关规定,发包方与承包方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内容:设计蓝图范围内(除上方、降水、门窗、弱电配线、电梯、消防以外)的全部土建及安装工程,以及设计变更内容(变更内容另算工期)。第二条、施工承包方式及范围1、承包方式:工程施工总承包(包工包料)2、承包范围:楼号约17万平方米第三条、合同工期开工日期:年 月 日竣工日期:年 月 日(不可

2、抗力的自然灾害和春节假期顺延)第四条、质量标准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合格第五条、合同价款和结算 1、取费标准(1)结算方式按2008年河北省建筑工程预算综合基价、全国统一建筑 装饰、装修工程消耗定额河北省综合基价、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 综合基价、河北省建筑、安装、市政、装饰、园林工程费率、按类取费执行, 以实际完成工程量按时结算。人工费按施工期内河北省 最新规定调整,材料按河北省沧州市工程施工当月 造价信息中的信息价调整,信息价中没有的材 料按市场价双方确认价结算。(2)合同单彳介为 1400元/平方米(其中主体为900元/平方米,二次结构 400元/平方米,简装100元/平方米

3、),最后以工程决算、实际发生为准确定总价。(3)甲方分包的项目配合费按分包工程总造价的2%计取,支付总包的管理费及配合费用,乙方应无条件配合,所有分包单位直接费由总包单位认可后甲 方直接支付,配合取费由总包结算。第六条、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按各单体节点付款,执行如下方法:1、主体工程:(1)在结构施工完成垫资至地面单体八 层主体结构封顶(包括地下室),甲方在7 日内支付乙方以暂定价为基础的主体完成量价款70%工程进度款,以后每月按照月完成量暂定价的 70%支付工程款,在乙方施工至主体工程封顶, 甲方付至暂定主体价的90%工程进度款。2、二次结构、装修阶段按月进度款每月支付乙方已完成量的80% 0

4、3、工程竣工达到验收标准支付暂定总造价的92% 0经双方竣工结算并经审计确认后,付至结算总造价的97%。余款 3%为工程质量保修金按第一年返还2%,第二年返还1%。第七条、材料采购与供应1、乙方根据协议约定,按照设计范围采购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到货24小时内通知甲方验收(如甲方在24小时内不验收视为合格)。对不合格的产品,由乙方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2、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乙方应按/要求进行检验和实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和实验费用由乙方承担。3、根据工程需要,经甲方批准,乙

5、方才可使用代用材料。第八条、甲方责任1、于开工前,甲方与乙方共同到现场根据场地情况划分范围并交付,施工场地必须已经具备开工条件。2、在开工前供应水、电、电讯等施工管线进入施工场地,供应量必须满足施工要求。3、办理属于甲方责任的所需项目手续,确保乙方正常中标及施工。4、甲方应协调与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关系,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和交付使用。5、甲方应委任质检部门和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监督管理,办理有关验收备案手续。6、如果甲方原因不能正常施工终止合同,要按实际结算。第九条、乙方责任1、施工图要在会审后工大内提供,施工方案,质量、进度保证措施要在分部分 项工程开工前的7_天内提供。2、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施

6、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根据工程需要,自费提供和维修所有照明,负责安全保卫。如因乙方原因未履行义务而造成工程损坏、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3、乙方必须配备专职资料人员,负责资料的传递与收发工作。4、工程技术资料必须随工程进度跟随编制,不得随意编造。如乙方资料不及时或资料不完整,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5、施工技术,安全资料由乙方负责统一管理,甲方指定分包项目资料通过乙方报检,最终由乙方、分包方统一编制竣工资料。第十条、甲方驻工地代表(授权范围)1、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办理设计变更及施工商洽的签证,并履行其他约定的义务,

7、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的具体要求、需求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2、监理总工程师(授权范围)行使合同中甲方代表权利,负责本工程质量监理,原材料质量认证,但无权解除 合同。3、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1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 任应负的责任。第十一条、乙方驻地代表的权利和职责1、向甲方送交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2、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依据合同发生的指令组织施工。3、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第十二条、设计变更超过原设计和规模时,许经原设计和审查部门批准并经甲方认定。第十三条、合同使用的文字、标准和使用法律1、合同语言:

8、汉语2、运用法律法规:建筑工程管理与结算的经济技术法规,合同签约时履行期内 按国家指令执行的法律、法规及省、市建委(基建主管部门)统一分发的有关现 行的建安工程验评标准及验收规范、 规程。若合同期内国家颁发新规定,由双方 协商确定租用的标准、规范。第十四条、图纸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审核完整、带图签的施工图纸8套。2、工程验收合格 10日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竣工图 2 套、档案资料2_套、 并要求将所有变更在图中标明并加盖竣工图章, 经监理审查、签字后竣工图生效。3、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提供给第三方或用于本工程施工以外 的任何其他用途。第十五条、违约责任1、本合同中关于甲方违约

9、的具体责任如下:(1)如因特殊原因甲方资金暂时不到位不超过 7天时,不视为甲方违约, 承包人应继续施工。(2)如甲方不能按约定时间支付工程进度款,乙方有权停工,工期顺延。同时甲方全部承担违约责任,停工、误工费及材料设备租凭等全部费用。 每天按 乙方实际发生额支付,同时,甲方并赔偿乙方应付工程进度款的 1% /天记取支 付。(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造价的2%)(3)如果因为甲方原因导致工程停建并无力支付工程款超过30天时,以乙方建筑成本价的80% /平方米作价,全部乙方自行处置,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 做好土地证及产权证等相关手续。(4)因甲方原因不能按约定支付工程结算款,乙方有权不办理工程移交手续,

10、同时甲方应承担工程结束应付款的每天 1%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造价的2%)(5)因甲方原因,而引起当地主管部门对乙方进行的处罚,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甲方承担。2、本合同中关于乙方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1)因乙方原因工程无法按期保质保量的交付使用(已竣工备案验收证书为准),每延误一天,支付总价款的1%的违约金。如因甲方原因,工期相应顺延,甲方要承担由此给乙方带来的损失。(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造价的2%0)(2)若由于乙方的责任使得工程质量验收达不到一次性验收合格要求的,乙方必须返工整改至合格为止,返工费用和工期责任均由乙方承担。(3)乙方承诺按合同垫资数量,如不能够达到则无条件退场,甲方

11、只能按暂定价完成量的70%结算给乙方。第十六条、隐蔽工程中间验收1、对于隐蔽工程乙方应提前一天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验收合格并签订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2、双方约定中间验收分为:基础验收、主体验收。第十七条、竣工验收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交竣工图,甲方收到验收报告后组织有关部门验收, 验收提出的修改意见,乙方应按要求进行修改,并承担修改费用。第十八条、质量保修期及保修金支付方式1、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后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的 5 年使用年限。(2

1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外墙的防渗漏为 5年限。(3)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质量保修期为2年。(4)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质量保修期 2_年。2、保修金支付方式1) 一年保修期满,甲方支付给乙方保修金金额的 2%。2)二年保修期满,甲方付清其全部保修金额 1%。3)若乙方不能及时维修,甲方修复后所发生的费用从其保修金内扣除。第十九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或预算书10)工程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二十条、合同生效和终止

1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在竣工验收后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甲 方支付工程款完毕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 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第二十一条、本协议为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协议与施工合同、招标文件、投标书中内容有不同时,以本协议为准, 并具有优先解释权。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另行协商解决。第二十二条、争议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当协商不成时, 由沧州市仲裁委员会解决。第二十三条、合同份数本合同壹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有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 协议的内容与本合同条款有变更修改的,以补充协议为准。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可编辑签字:签字:委托代理人: (签字)委托代理人: (签字)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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