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考点新增:药品经营行为管理(一)

上传人:吴&#****15; 文档编号:190373354 上传时间:2021-08-12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1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0年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考点新增:药品经营行为管理(一)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2020年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考点新增:药品经营行为管理(一)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2020年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考点新增:药品经营行为管理(一)》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0年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考点新增:药品经营行为管理(一)(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2020年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考点新增:药品经营行为管理(一)(欢迎扫码关注执业药师考试资讯公众号)可自行销售其取得药品注册证书的药品,也可以委托销售自行批发药品时,无需申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但需具备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开办药品批发企业的条件委托销售的,应签订委托协议,并对受托方进行监督,受托药品经营企业不得再次委托销售开展委托销售活动前,应当向其所在地省级药监部门备案应当严格审核药品购进单位资质,按照其药品生产范围、经营范围或诊疗范围向其销售药品药品销售行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证明文件和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所销售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和检验报告书的复印件派出销售人员授权书复印

2、件向购进单位标明供货单位名称、药品通用名称、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企业、产品批提供资料号、产品规格、销售数量、销售价格、销售日期等内容的凭证资料均应当加盖本企业公章,通过网络核查、电子签章等方式确认的电子版具有同等效力零售药品时,应当具备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的条件,并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禁止类不得为他人违法经营药品提供场所、资质证明文件、票据等条件 行为不得向无合法购药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药品不得委托非药品经营企业销售药品或委托不符合药品 GSP的企业储存运输药品不得虛构药品销告流向,篡改计算机系统、温湿度监测系统数据,隐瞒真实药品购销存记录、票据、凭证、数据等,致使药品

3、购销存记录不完整、不真实,经营行为无法追溯不得在证、票、账、货、款不能相互对应一致时销售药品不得有药品未入库,设立账外账,药品未纳入企业质量体系管理,使用银行个人账户进行业务往来等情形不得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流入非法渠道,或者进行现金交易不得在核准地址以外的场所,或委托不符合药品 GSP条件的企业储存药品不得违反规定对药品储存、运输及进行温湿度监测不得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药品零售不得以展销会、博览会、交易会、订货会、产品宜传会等方式现货销售药品或赠送药品不得不经药品零售连锁总部,直接向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销售药品不得向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禁止零售的药品不得向非连锁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不得销售药品不开具发票可授权派出医药代表从事学术推广、技术咨询等活动,但不得要求其承担药品销售任务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不得向除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外的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销售疫苗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习题/试题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