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2B电子商务平台商户合作合同

上传人:叮*** 文档编号:190318304 上传时间:2021-08-12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25.5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B2B电子商务平台商户合作合同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B2B电子商务平台商户合作合同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B2B电子商务平台商户合作合同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B2B电子商务平台商户合作合同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B2B电子商务平台商户合作合同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B2B电子商务平台商户合作合同》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B2B电子商务平台商户合作合同(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B2B电子商务平台商户合作合同甲方(入住方):法定代表人:乙方(电子商务平台):法定代表人:上述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一、术语及释义除有特别说明外,本协议中“B2B电子商务平台、商户、会员、商品、法律、第三方、平台业务管理规则”等术语的释义和约定见附则第一条。二、合作宗旨1、甲方自愿加入乙方B2B电子商务平台,同意遵守乙方平台管理规则及收费标准。乙方根据本协议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甲方依照本协议享受乙方提供的服务。2、甲乙双方应本着“谁签约、谁入驻”的原则开展业务合作。3、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后,甲方应依照法律、本协议和平台业务管理规则开展商品管理和交易管理及相关活动,独立承担

2、因上述活动产生的法律义务和责任,并依法缴纳因相关活动所产生的所有税费。乙方对甲方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的相关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并非甲方与会员之间交易关系的参与者。三、甲方入驻申请成为乙方电子商务平台商户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事业)法人。2、开通工商银行企业网银。3、销售特殊商品的,须满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规定的相关资质管理要求,并取得相应的销售资格。4.、不从事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禁售商品的销售,所售的商品符合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5、甲方需在乙方网点开立对公账户做为结算账户,该账户名为: 账号为: 四、商户经营甲方的经营范围为: 甲方在乙方

3、电子商务平台日常经营所需遵守的其他规则见附则第二条。五、支付结算规则1、乙方为甲方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的商品交易等活动提供多种支付结算服务。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支付结算服务注意事项见附则第三条。六、平台会员权益保护有关电子商务平台会员权益保护的相关规则见附则第四条。七、服务费用1、乙方为甲方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的商品交易等活动提供商品展示和多种支付结算服务。2、交易推介手续费。每 季度(月/季度),甲方按当期(月/季度)累计交易金额的 %或以累计交易笔数乘以人民币 元/笔向乙方电子商务平台缴纳交易推介手续费,并同意乙方从其交易账户或指定账户中主动扣收。3、甲方申请乙方其他金融服务须缴纳费用的,双方按

4、照具体业务情况协商确定或者按照乙方公告的费用标准办理。八、系统运营与维护系统运营与维护的相关约定见附则第五条。九、知识产权与保密条款知识产权与保密条款的相关约定见附则第六条。十、违约责任与免责条款违约责任与免责条款的相关约定见附则第七条。十一、协议期限、变更及终止1、本协议的合作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2、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要变更本协议时,应提前三十个工作日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经双方协商确认后以书面方式变更。协议变更后,涉及会员权益变更的应公告,并应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会员合法权益。若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变更,则需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无论本协议是否变更,双方应继

5、续履行对会员的承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十二、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1、本协议的制定、解释及其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的约束。2、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本协议的个别条款如与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相抵触,有关的权利和义务应按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执行。十三、其他事项1、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因本单位名称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等事项变动而不履行协议所规定的内容。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业务管理规则与本协议具有同

6、等法律效力。2、本协议履行期间,如遇国家相关法律政策调整且影响本协议履行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并对本协议条款进行相应修改。3、本协议任何条款无效或不可执行,如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其他条款应继续履行。4、乙方有权根据业务调整情况,由工行集团内其他成员履行本协议。如果发生此种情况,乙方将会提前30日以网站公告的形式通知甲方。5、本协议中相关标题内容对该标题项下有关条款含义的解释不具有限制作用。6、附则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签署时间: 年 月 日甲方(盖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地址:乙方

7、(盖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地址:附 则第一条 术语及释义下列概念在本协议中的释义和约定如下:1、B2B电子商务平台:指中国工商银行电子商务平台,该平台是工商银行在B2B电子商务领域为会员提供的多功能综合性的金融、信息等服务的平台。本协议中可简称为“电子商务平台”,平台网址为:。2、商户:指签订协议并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商品销售的卖方。3、会员:指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购买商品的买方。4、商品:指商户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向会员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等标的。5、法律:指中央或地方有权机关发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监督、管理要求等规范性文档。6、第三方:指甲乙双方之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7、投资银行交易撮合平台: 指

8、中国工商银行在电子商务平台中推出的,致力于为信息使用者提供便利的业务信息、项目信息和产品信息发布和交易的信息平台。8、平台业务管理规则:指中国工商银行为保障电子商务平台各项工作正常开展而制定的相关业务管理规则和管理办法。第二条 商户经营规则1、甲方有权依据本协议及业务管理规则在电子商务平台上发布商品信息及相关信息,并保证其发布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合法,不包含易令人产生误解的描述。2、乙方有权对甲方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查,当乙方有充足理由认为甲方发布的信息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约定情形的,可拒绝发布或者予以修改、删除,但应事后及时告知甲方原因。对涉及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

9、律、法规、规章等行为的,乙方有权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如果甲方发布的相关信息违反本协议约定造成任何纠纷或不良影响的,甲方应独立承担相关责任。3、乙方根据甲方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以及双方事先约定的经营范围,可决定或调整允许甲方发布商品的种类和数量。4、甲方承诺发布在乙方电子商务平台上的商品须具备一定的市场优势。除其他电子商务平台补贴销售等特殊原因外,商品价格不得高于甲方同期在其自营网站或其他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的同一地区销售的同一商品的价格。5、乙方为甲方提供在线融资等信贷服务,甲方如需该类服务应与乙方另行签订协议。6、甲方发生以下任一情形,乙方有权单方给予甲方包括(但不限于)警示、公示、限权、终止

10、服务及终止本协议等不同程度的处理,并追究甲方相关责任:(1)涉嫌利用电子商务平台甲方身份实施欺诈或其它违法行为;(2)被任何第三方投诉,称甲方有未按约定发货、未按约定退款或所发货物数量或质量与约定不符、交货期延迟等违约行为,或称其有生产或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或侵犯第三方合法权利的产品的行为,经认定投诉举报事实成立;(3)注册后3个月内未登录进行店铺管理(以系统直连方式销售充值卡等特殊商品的商户除外);(4)利用计算机病毒程序等手段,非法窃取、删除、修改或增加电子商务平台及其他会员的任何信息,或以其它任何方式危害平台正常运行;(5)涉嫌与任何第三方进行勾结,非法谋取不正当利益,危害平台正常运营;(6

11、)违反平台其他规定和要求,给乙方造成声誉风险和不良影响。乙方将在电子商务平台上对终止服务的甲方进行通告,甲方承担违约补偿金,违约补偿金金额为甲方已缴纳的剩余期限的服务费用。7、乙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市场状况、外部环境等因素对本协议内容、收费标准或电子商务平台规则、流程等进行修改或调整;涉及收费或其它甲方权利义务变更的调整或修改,乙方将以网站公告的方式进行公告,不再单独通知甲方。自公告施行之日起公告内容构成对乙方与甲方间协议约定的有效修改和补充。如果甲方不同意接受乙方调整或修改的内容,可以与乙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终止本协议。甲方继续使用乙方电子商务平台服务的,即视为甲方接受经调整

12、或修改的协议、收费标准、规则或流程。第三条 支付结算事项1、甲方承诺不利用乙方提供的结算服务从事违反法律的活动,否则乙方有权向有关监管机构或司法机关报告或者依法采取其他有关措施。2、甲方承诺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明示或暗示会员或通过其他方式)转移其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在线达成的交易,或达成交易后不经由乙方办理支付结算,以规避向乙方支付相关服务费用。3、当甲方出现重大风险事件时,甲方应当根据乙方要求提供有关数据或信息,乙方有权基于自身独立判断,根据风险情况采取延迟清算等措施。4、在甲方使用乙方支付清算服务的过程中,如出现差错,双方应密切配合查明原因。因甲方的过错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因乙方

13、的过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因双方的过错造成的损失,由双方按过错的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若对非因双方的过错所造成的共同损失,双方应依照公平原则分担,并互相协助向有过错的第三方请求赔偿。5、双方就资金清算签订补充协议的,依照补充协议执行。第四条 会员权益保护与运营条款1、甲方应在商品描述页面、店铺页面等所有平台提供的管道中,对上传于平台的商品信息进行如实描述,包括但不限于对商品的基本属性、瑕疵等必须说明的信息进行真实、完整的描述,并对描述的商品信息负有举证责任。甲方应保证出售的商品在合理期限内可正常使用,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符合商品或其包装上注明采

14、用的标准等。2、甲方在电子商务平台上销售的商品在生产、进货来源、商品质量、交易行为以及售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咨询解答、修/退/换货、退款)等方面应当符合法律、本协议和业务管理规则的规定/约定。3、为保障会员权益,作为平台经营主体的甲方应配备能够满足电子商务平台需求的客服人员,对于会员的咨询、投诉等应当及时处理。4、甲方应按照不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他法律要求出售商品或提供相关服务。商品或服务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可执行地方标准、经备案的企业标准。5、甲方应当遵守通过各种方式直接或间接向会员作出的承诺,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网络店铺、商品详情页面等方式向会员

15、作出的承诺。6、甲方是否收到会员的款项应以乙方系统提供的事务历史记录为准,甲方应确保在有效订单生成后约定时限内发货,在会员提交退货申请之后48小时内进行妥善处理,与会员另有约定的除外。7、甲方与会员之间因通过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而发生纠纷,甲方应当根据法律、协议及业务管理规则,及时与会员协商解决。如会员就上述纠纷向乙方提出相关赔付申请,乙方有权将会员申请转交甲方处理,甲方应当及时与会员协商并妥善解决。8、甲方与会员之间的纠纷处理过程中,导致乙方向会员承担责任或受到其他损失,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9、对电子商务平台交易各方发生的争议,如甲方和会员向乙方提出申请,乙方有权要求争议双方提供相关证据,按常理对提供的材料进行表面审核后,独立判断争议责任的归属。10、乙方有权基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献 > 各国法律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