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伏龙大桥工程承台深基坑监测项目招标文件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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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临海市采购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ZJZY-202008-1招标项目:临海市伏龙大桥工程承台深基坑监测项目(重新招标)招 标 人: 2020年12月临海市伏龙大桥工程承台深基坑监测项目(重新招标)招标文件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3第二章 招标需求7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7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25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30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34临海市伏龙大桥工程承台深基坑监测项目(重新招标)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与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临海市财政局批准,受临海市城市建设发展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临海市伏龙大桥工程承台深基坑监测项目(重新招标)

2、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本项目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且能够及时提供相关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临海市伏龙大桥工程承台深基坑监测项目(重新招标)项目编号:ZJZY-202008-1采购单位:临海市城市建设发展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购规模及内容概述:本次招标监测内容包括钢板桩及支撑的应力和钢板桩及地面的位移等(具体数量及要求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预算价及最高限价: 70 万元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标段:1个标段监测服务期:具体开工时间及监测服务期均满足发包人要求。基坑监测周期与地下工程施工周期相同,环境监测周期应与环境最终变形稳定周

3、期一致。采购文件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其进行招标。2、投标人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2)具有与本项目采购相适应的商品经营能力(包括供应能力、施工能力、售后服务能力等)的供应商;(3)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或具有交通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试验机构证书(甲级)或公路工程专项类桥梁隧道工程检测机构证书;(4)具有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认证参数中应包含拟承担本次招标内容的监测项目,且在有效期以内;(5)本项

4、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第二章 招标需求一、项目概况:(1)伏龙大桥主桥采用半封闭钢箱梁、飞鸟形索塔平行索面斜拉桥结构,塔梁固结,梁下设置支座。跨径布置为75+156+75=306m。主桥位于竖曲线及平曲线上,主桥平面线型非直线。同时本工程引桥分为北引桥和南引桥两部分,北引桥结构形式为预应力现浇箱梁及1联434m钢箱梁,南引桥结构形式为预应力现浇箱梁及4联钢箱梁,跨径布置为:12联380m、13联主线右幅66+74+49m、13联主线左幅45+60+45+39m、上匝道60.5+31m。二、基坑结构1、P31号基坑尺寸为长62.6米*宽17.18米,开挖深度为26.5米,采用28米长的Oc钢管桩围

5、护。钢管桩围护顶标高为5米,比栈桥标高低1.5米。施工工期约3.5个月。2、P32号基坑尺寸为长33.67米*宽10.03米,开挖深度为14.3米,采用28米长的Oc钢管桩围护。(地面标高为5.3米,与钢管桩基本相平)。施工工期约3.5个月。3、P33号基坑尺寸为长30.94米*宽11.83米,开挖深度为14.3米,采用28米长的Oc钢管桩围护。(地面标高为5.3米,与钢管桩基本相平)。施工工期约3.5个月。4、P30号基坑尺寸为长62.6米*宽17.18米,开挖深度为26.5米。施工工期约3.5个月。三、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为伏龙大桥实施期间的主辅墩基坑监测(P30-P33),具体包括但不限

6、于施工期主辅墩围堰的应力、位移、沉降等第三方监测以及提供施工监测管理、现场巡视、配合安全风险咨询管理等服务。主桥P30和P31承台位于灵江水域中,承台中心线距离岸堤约30m,承台结构形式为哑铃型,结构尺寸为:宽13.6m,长58.6m,承台高度为5.0m;灵江水域主墩位置高潮位+5.0,第潮位+4.0m,承台顶标高为-5.252m,承台底标高-10.252m:基坑支护深度14.752m,属于一级基坑。主桥P32和P33承台结构形式为哑铃型,结构尺寸为:宽9m,长30.8m,承台高度为3.5m;主桥P32和P33承台采用10根直径1.8m钻孔灌注桩,采用C35混凝土对承台进行浇筑,主桥P32和P

7、33承台所在地面标高为+5.0m,承台底标高为-7.477m,基坑开挖深度12.5m,属于一级基坑。四、技术标准和要求1、围护墙或基坑边坡顶部的水平和竖向位移监测点应沿基坑周边布置,基坑各侧边中部、阳角处、邻近被保护对象的部位应布置监测点。监测点水平间距不宜大于20m,每边监测点数目不宜少于3个。水平和竖向位移监测点宜为共用点,监测点宜设置在围护墙顶或基坑坡顶上。2、围护墙或土体深层水平位移监测点宜布置在基坑周边的中部、阳角处及有代表性的部位。监测点水平间距宜为20m-60m,每侧边监测点数目不应少于1个。用测斜仪观测深层水平位移时,测斜管埋设深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埋设在围护墙体内的测斜管

8、,布置深度宜与围护墙入土深度相同。(2)埋设在土体中的测斜管,长度不宜小于基坑深度的1.5倍,并应大于围护墙的深度,以测斜管底为固定起算点时,管底应嵌入到稳定的土体或岩体中。3、支撑轴力监测点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监测断面的平面位置宜设置在支撑设计计算内力较大、基坑阳角处或在整个支撑系统中起控制作用的杆件上;(2)每层支撑的轴力监测点不应少于3个,各层支撑的监测点位置宜在竖向保持一致;4、坑底隆起监测点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监测点宜按纵向或横向断面布置,断面宜选择在基坑的中央以及其他能反映变形特征的位置,断面数量不宜少于2个;(2)同一断面上监测点横向间距宜为10m-30m,数量不

9、宜少于3个;(3)监测标志宜埋入坑底以下20cm-30cm。5、地下水位监测点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当采用深井降水时,基坑内地下水位监测点宜布置在基坑中央和两相邻降水井的中间部位,当采用轻型井点、喷射井点降水时,水位监测点宜布置在基坑中央和周边拐角处,监测点数量应视具体情况确定。6、监测文件编制深度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的相关规定。7、基坑监测应满足下列规范要求(相关规范或规程有更新的,按新的执行):(1)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2007);(2)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3)建筑变形观测规程(JGJ 8-2007);(4)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

10、0497-2019);(5)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范(YB 9258-97);(6)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程(GB 5007-2011);(7)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GB-50202-2002);(8)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9)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T 12898-2006);(10)本项目施工图设计与监控方案设计要求。五、基坑监测(一)基坑监测的目的 基坑工程进行信息化施工,通过对基坑围护体系和周围环境的变形情况进行监测,汇总各项监 测数据,进行分析和预测,指导各项施工措施及保护措施的实施。(二)基坑监测方案的编制原则 按照基坑设计规模、施工方法、设计

11、要求、基坑施工规范对监测的要求,进行监测项目的设置。 根据该工程的现场具体情况,监测方案应按以下原则进行编制:(1)监测按一级基坑变形控制,监测范围为基坑本体及周边(含周边建筑物)。(2)监测内容及监测点的布设必须满足本工程设计和有关规范的要求,应能满足全面监控施工 过程中的基坑变形、环境变化情况,使施工单位能随时了解变形情况,以便及时采取有关措施,确保基坑安全运行。(3)监测实施中采用的方法、监测仪器及监测频率应结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满足工程需要,能保障工程施工阶段的正常监测工作,及时、准确地提供数据,满足监测工作的要求。(4)监测数据的整理和提交应能满足现场施工进度、工况及特殊工况要求。(5

12、)基坑监测周期与地下工程施工周期相同,环境监测周期应与环境最终变形稳定周期一致。(三)基坑监测技术咨询 针对基坑开挖施工方案进行第三方复核、优化;并在实施监测过程中提供技术支持(四)主体建筑物沉降观测基点设置以保证其稳定可靠为原则,应能全面反映建筑及地基变形特征,并顾及地质情况及建 筑结构特点。观测次数和时间,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对突然发生严重裂缝、大量沉降、恶劣天气 (例如暴雨)等情况,应增加观测次数。 测量中若发生异常情况,则应及时与有关各方联系,以便共同研究解决。测量方应将每次沉降 观测资料以书面形式报委托方。 (5) 监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序号监测项目单位工作量备注1控制网1

13、.1高程控制网km11.2平面控制网点32Q-C桩钢管垂直位移2.1水平位移观测点*次32*503Q-C桩钢管水平位移3.1水平位移观测点*次32*504围囹水平位移4.1水平位移观测点*次160*505支撑水平位移5.1水平位移观测点*次60*506钢支撑轴力6.1水平位移观测点*次60*507主体沉降观测项1(六)工程技术要求(1)监测项目应符合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19)中的要求。(2)监测单位应编制监测方案。监测方案经设计、监理审核后方可实施。监测单位编写监测方 案前,应进行现场踏勘,并在基坑工程施工前制定完毕。 (3)监测方法的选择应根据基坑等级、精度要求、设

14、计要求、场地条件、地区经验和方法适用性等因素综合确定。具体监测方法及精度应严格按照国家现行规范、行业规程等现行有效文件执行, 需满足相关规范及验收要求。(4)主体建筑物沉降观测应严格按照国家现行规范、行业规程等现行有效文件执行,需满足相 关规范及验收要求。六、测点布置及工期要求(1)基坑监测项目的监测点位,须严格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图纸进行定位。(2)监测服务期:具体开工时间及监测服务期均满足发包人要求。基坑监测周期与地下工程施工周期相同,环境监测周期应与环境最终变形稳定周期一致。七、其他服务要求及注意事项1、应定期对各项监测内容所用的监测仪器进行标定检查。2、保证每次监测应有两名以上技术人员参与

15、,以进行数据的复核工作。3、测试人员应对测试数据进行仔细的复核和分析工作,确保提交的数据准确无误。4、每次测试的数据及相应的表格应妥善保存,以备复查。5、必须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按照相关标准制定合理的监测方案,采取适当的和必要的监测方案方法进行监测方案,确保监测方案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6、本项目的监测方案需通过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7、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在监测方案过程中不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在投标文件中拟定的监测方案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在监测方案测过程中不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每次进场监测方案,采购人有权对进场人员及设备进行监测方案,监测方案出现非投标文件拟定人员或设备,每次罚款5000元,对不称职的监测方案管理人员,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8、中标人应保证服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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