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实施合同履约评价表

tang****xu3
实名认证
店铺
DOCX
17.32KB
约6页
文档ID:188635401
实施合同履约评价表_第1页
1/6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实施合同履约评价表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2016年版)根据《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暂行办法》 (闽建〔2014〕2号,以下简称《评价办法》)评价体系建设的相关要 求,制定本评价标准一、 评价内容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针对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主要包括施工合同备案、 合同履约、劳务实名制及农民工工资管理等 3个方面评价内容每方面评价内 容包括若干个评分项目,总计 21个评分项目具体详见《福建 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企业项目合同履约评价表》(以下简称“《企业合同履约评价表》”)二、 评价程序评价程序包括信息采集、 信息审核和公示、异议处理及企业 合同履约行为评价等环节―)信息采集1 .评价工作由项目所在地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 托的机构负责实施。

评价实施单位登录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 系统(以下简称 项目监管系统”)实施操作生效的合同履约评 价信息自行推送至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 (以下简称 评价系统”)进行信用评价;2.企业合同履约信息采集包括网络采集、现场采集和查阅 监管信息等三种方式:(1)网络采集是指评价实施单位直接对企业在项目监管系统自主申报的信息进行采集;(2) 现场采集是指评价实施单位须在施工现场获取信息;(3) 查阅监管信息是指评价实施单位获取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管记录以及生效的行政处罚(处理)文书或仲裁、判决文书等 信息3 .《企业合同履约评价表》中第 1、11〜18、20〜21项信 息通过现场采集,其余原则上通过网络采集或查阅监管信息 下 列情形除外:(1) 因上级评价实施单位监管需要,对下级评价工作开展 抽查,抽查项目信息均采用现场采集2) 参评项目被投诉,则被投诉信息需进行现场采集4. 项目因各种原因停工六个月以上的,或企业已完成合同 约定的施工任务但因其他原因无法通过项目监管系统办理完工 或竣工手续的,企业可以按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施工合同备案及履约行为评价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闽建办筑〔2016〕10号)的规定,提出暂不评价申请,并经评价实 施单位同意后暂不评价。

5. 对于按规定创建 无欠薪项目部”的项目,施工企业可通过 项目监管系统向合同履约评价实施单位提出申请并加盖电子印章,经评价实施单位确认后,评价标准第 1、11〜18项事项予以免评,直至项目竣工(完工)在项目免评期间,如满足第20、 21项加分情形的,由企业提出申请,经评价实施单位现场确认 后予以加分直至项目竣工(完工)在项目免评期间,若发生欠 薪行为的,评价实施单位应当立即恢复评价, 同时按评价标准第19项的扣分值加倍扣分并取消第 20、21项加分(如有),企业 不得再以任何理由提出免评申请6. 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工作应由 2名及以上评价人员实施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按照要求协助监管 人员开展工作,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回答有关咨询, 不得干扰阻扰7. 项目现场信息采集前,评价人员应查阅参评项目的合同备案信息、投诉情况及项目上轮评价的有关情况, 并做好相应记录8. 评价人员进入施工现场采集信息:(1) 查阅施工合同,检查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备案的补充合 同2) 根据评价标准现场查阅劳务作业人员花名册、劳务作业人员工资发放登记表等有关资料,检查项目“维权告示牌” 、“考勤公示栏”、“工资公示栏”设置及公示内容情况。

3) 根据评价标准随机抽查现场劳务作业人员,与劳动合 同、花名册、考勤登记表、工资支付表等有关资料核对4) 评价人员还应检查上轮评价后的整改情况9. 召集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各方,如实填写《企业合 同履约评价表》,现场通报检查评价情况;建设、施工、监理单 位项目负责人当场在评价表上签字确认项目负责人不在现场 的,可由在场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相关人员签字确认评价表一式两份,一份交被评价施工企业整改留存, 一份在评价当天交回评价实施单位10. 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不认可评价结果的,应在评价表 写明不同意见和理由,视同当场提出异议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在场的其他相关人员拒绝在评价表 上签字且不陈述不同意见和理由的, 由在场监管人员在评价表上注明情况后,并由建设、监理单位见证签字, 该次评价结果视为有效二) 信息审核、公示及异议处理1. 按照《评价办法》中信息审核、公示及异议处理的有关 规定处理2. 各设区市、县(市、区)评价实施单位应对外公布建筑施工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的投诉受理部门和联系方式, 建立健全处理机制,及时核查投诉和举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处理完毕三) 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1. 单个项目合同履约行为评价得分项目监管系统根据参评项目的采集信息及评价标准对其自 动打分。

单个参评项目的合同履约评价基本分为 100分,按照《企 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表》的评价标准进行加分或扣分,得分超过 100分的,按实际分数计算;得分低于 0分的,按0分计算未 在监管系统中上传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 电子文档的,或上 传的施工合同为无效合同或合同文本不完整的,直接按 0分计算2. 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得分项目监管系统根据施工企业评价周期内参评项目的合同履 约评价得分结果并按照如下计分规则计算出总得分: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采用动态平均分制 动态平均分制是指被评价建筑施工企业在一定周期内所有在建项目合同履约评 价分值的算术平均计算公式为:H= (EH动+EH原)/ N其中,EH动表示企业本周期内已评价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 合同履约评价分值总和;EH原表示企业本周期内应评价但当日未被评价的前一次项 目合同履约评价分值总和;N表示企业本周期内应开展项目合同履约评价的工程项目 总数,并等于动”项目数与原”项目数之和H超过100分的,以100分计算三、其它(一) 经工程质虽安全监督机构认定, 建筑施工企业出现《企 业合同履约评价表》 中第8项规定的工程质虽检验批情形的, 每 次评价均要信用扣分,直至项目竣工(完工) 。

二) 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按所占权重参与建筑施工企业 信用综合评价的每日动态计算三) 评价实施单位、评价工作人员的责任按照 《评价办法》 第八章有关规定执行四) 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细则由省厅另行发布。

下载提示
相似文档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