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电网公司二次系统防雷技术规范前 言为加强并规范二次系统防雷工作,减少雷电对二次系统(自动化、计算机、通信、保护等弱电设备)的危害,确保电网安全、稳定、可靠运行,制定本规范本规范由广西电网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规范起草单位:广西电力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广西电力调度通信中心本规范主要起草人:邓雨荣、陈晓兵、刘畅、谢植飚 本规范主要审核人:晏家进 本规范审定人: 本规范批准人:本规范由广西电网公司委托广西电力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进行解释目 录1 范围 42 规范性引用文件 43 术语和定义ﻩ44 一般性规定ﻩ65 电源系统 66 信号系统 87 微波通信系统ﻩ88 变电站二次系统接地要求ﻩ99 二次系统接地网均压要求ﻩ910 抗电磁干扰ﻩ1011 施工及验收 1112 维护与管理 12附录Aﻩ14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公司(广西电网公司)二次设备 (自动化、计算机、通信、测控及保护等弱电设备)及其交直流配电系统的防雷接地技术要求,适用于公司所属变电站、集控中心、通信站及调度大楼内二次系统综合防雷接地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2 规范性引用文件GB50343-2004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A173-2002 计算机信息系统防雷保安器GBJ79-85 工业企业通信接地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174-93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DL 548-94 电力系统通信站防雷运行管理规程YD/T 5098-2001 通信局(站)雷电过电压保护工程设计规范3 术语和定义3.1 二次系统 是指变电站内及通信、调度大楼内保护系统、自动化系统、通信系统、计算机网络设备及监控系统、电源系统、空调等辅助设备。
3.2 雷击闪击中的一次放电3.3 雷电流 流入雷击点的电流 3.4 浪涌保护器(简称SPD)用于限制瞬态过电压并分走浪涌电流的器件3.5 SPD残压 规定波形和幅值的雷电流流过SPD时,其端子间呈现的电压是表征SPD安全性的最重要性能指标3.6 冲击通流容量 SPD不发生实质性损坏,每线通过规定次数、规定波形的最大限度的电流峰值有时又称标称放电电流3.7 标称放电电流流过SPD、8/20s电流波的峰值电流用来对SPD进行分类3.8 标称导通电压在施加恒定1mA直流电流情况下SPD的启动电压即SPD通过1mA电流时就认为它已经开始启动工作了3.9 基础地变电站的建筑物等的混凝土内的钢筋(地下部分)3.10共用接地将各部分防雷装置、建筑物金属构件、低压配电保护线(PE)、等电位连接带、设备保护地、屏蔽体接地、防静电接地及接地装置等连接在一起的接地系统3.11等电位连接将分开的装置、诸导电物体用等电位连接导线或电涌保护器连接起来以减少雷电流在他们之间产生的电位差3.12等电位连接网络由一个系统的诸外露导电部分作等电位连接的导体所组成的网络4 一般性规定4.1 二次设备雷电过电压保护,应根据设备安装的具体情况,确定被保护对象和保护等级,做到统筹规划、整体设计。
从接地、屏蔽、均压、限幅及隔离五个方面来采取综合防护措施4.2 二次设备雷电过电压保护设计,应注意对各保护区SPD的合理设置,其保护水平应小于该保护区内被保护设备的绝缘水平,以达到逐级保护设备的目的4.3电网二次系统防雷工作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及电力行业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5 电源系统 5.1 配电变压器低压侧应安装避雷器避雷器的接地端子与变压器的外壳、中性线以及电力电缆的铠装层应就近接地 5.2 进入变电站室内的低压电力电缆应走电缆沟或采用带金属外皮的电缆或直接穿金属管埋地引入,其金属管长度不宜小于15m5.3 当供电系统采用TN-S方式,低压电力电缆引入机房后,在交流稳压器内或交流配电屏(箱)内,相线及中性线应分别对地加装限压型SPD; 当供电系统采用TN-C-S方式,低压电力电缆引入机房后,在交流稳压器内或交流配电屏(箱)内,相线应分别对地加装限压型SPD5.4 变电站配电变压器低压侧应具有标称放电电流不小于20kA的限压型SPD;低压电缆引入电力室后,在配电屏终端入口处,应具有标称放电电流不小于15kA的限压型SPD若变电站配电变压器和配电室在同一建筑物内,其SPD应在配电室内安装。
5.5 当上一级SPD与次级SPD都采用限压型SPD时,两者之间的电缆长度应大于5m 5.6 当变电站的配电系统采用总配电室与分配电室方式供电时,总配电屏与分配电屏之间的低压埋地电缆长度若大于50m,应在分配电屏电缆输入侧安装标称放电电流不小于10kA的限压型SPD5.7 配电屏与各层配电箱之间的电源线若长度超过30m或电源线长度虽然未超过30m,但该层控制终端和网络设备、仪表的电源对雷电较为敏感时,配电箱内电源芯线宜对地安装标称放电电流不小于10kA的限压型SPD5.8变电站内对雷电敏感的系统从防护考虑,建筑物外墙体应避免安装仪表及计算机用电源插座 5.9 变电站直流电源线的雷电过电压保护设计5.9.1 直流屏与分屏的连接电缆大于50米时,应在进入分屏的馈线进线端加装适合的直流SPD5.9.2 变电站内直流配电屏的直流馈线端应安装标称放电电流不小于10kA的直流电源SPD5.9.3 变电站内直流电源系统使用的SPD应具有带保险丝功能,标称放电电流不小于10kA,SPD应就近接地5.10 机房配电屏,UPS专用设备配电屏等处根据实际情况安装标称放电电流不小于10kA的限压型SPD.6 信号系统 6.1 进入主控或通信机房的载波高频电缆必须在屏内及结合滤波器处将屏蔽层接地。
6.2 复用载波通道高频电缆进入载波设备前宜安装标称放电电流不小于10kA(8/20s)的高频信号SPD6.3 当载波及微波输出的音频线(或数据线)长超过30米时,应在载波及微波配线架处安装标称放电电流不小于5kA(8/20s)的信号SPD6.4从保护屏、交流电源屏、直流电源屏、测量屏等到总控屏的监控通信线,若长度超过30米时在总控屏内应安装标称放电电流不小于5kA(8/20s)的相应的信号SPD或光电隔离器6.5 不同系统的通信连接线,应根据实际情况在其线路的一端或两端都安装标称放电电流不小于5kA(8/20s)的相应信号SPD或光电隔离器6.6 高压场地到站内各室的各种信号线路、站内不同楼之间的的各种信号线应采用光纤或屏蔽电缆,屏蔽电缆的屏蔽层应两端接地,电缆的空置芯线应两端接地6.7 当信号线路垂直长度大于30m时,应穿金属管,其金属管两端必须就近与楼层的均压网或接地网焊接7 微波通信系统7.1铁塔上架设的波导馈线、同轴电缆金属外护层应分别在上、下端及进入机房入口处外侧就近接地,当馈线及同轴电缆长度大于60m时,其屏蔽层宜在塔的中间部位增加一个接地连接点,室外走线架始末两端均应作接地连接。
7.2当微波站的馈线采用同轴电缆时,应在同轴电缆引进机房入口处安装标称放电电流不小于10kA的同轴SPD,同轴SPD接地端子的接地引线应从天馈线入口处外侧的接地线、避雷带或地网引接8 变电站二次系统接地要求8.1 电网二次系统的接地方式应采用共用接地通信站距变电站接地网边沿超过15米时,应另设专用接地网8.2 当互相邻近的建筑物之间有电力和通信电缆连通时,宜将其接地装置互相连接9.3 机房不宜设在建筑物顶层若机房设在建筑物顶层,机房应进行屏蔽装修8.4进出机房的金属管道引入室内前应埋地10米以上,并在入口处应就近与接地网做等电位连接8.5引入机房的导线如暂不使用,应在配线架上接地,以防引入直击雷、感应雷在开路的导线末端产生反击8.6 管道、构架、竖井、廊道电缆支架等金属物每隔20米应进行接地一次9 二次系统接地网均压要求9.1应在调度大楼、变电站、微波站的机房内建立水平闭合环形接地带,作为总等电位连接带使用9.2电网二次系统设备应采取等电位连接,设置等电位连接网络设备的金属外壳、机柜、机架、金属管、槽、屏蔽电缆缆外层、设备防静电接地、安全保护接地、浪涌保护器(SPD)接地端等均应以一定距离与等电位连接网络的接地端子连接。
9.3 建设调度大楼、变电站、微波站时为了保证均衡电位,应由接地网主抽头处接引两条截面不小于100 mm2,厚度不小于3mm的主母铜线或相当截面的电力电缆,向上连接通信、自动化、保护、调度等机房的环形接地母线9.4所有进入调度大楼、变电站、微波站的外来导电物均应在不同防雷区的界面处做等电位连接当外来导电物、电力线、通信线在不同地点进入建筑物时,宜设若干等电位连接带,并应将其就近连到环形接地体、内部环形导体或此类钢筋上,它们在电气上是贯通的并连通到接地体,含基础接地体10 抗电磁干扰 10.1为减少电磁干扰的感应,宜采取以下的基本屏蔽措施:建筑物和机房的外部设屏蔽措施,以合适的路径敷设线路及线路屏蔽这些措施宜联合使用10.2二次系统设备主机房宜选择在建筑物低层中心部位,其设备应远离外墙结构柱,设置在雷电防护区的高级别区域内若机房设在建筑物顶层,且机房屏蔽未达到设备电磁环境要求时,应采用屏蔽墙体机房10.3金属导体,电缆屏蔽层及金属线槽(架)等进入机房时,应做等电位连接10.4需要保护的信号线缆,宜采用屏蔽电缆,应在屏蔽层两端及雷电防护区交界处做等电位连接并接地10.5当非屏蔽电缆进入机房时,应敷设在金属管内并埋地引入,金属管应电气导通,并应在雷电防护区交界处做等电位连接并接地。
其埋地长度不应小于10m10.6光缆的所有金属接头、金属挡潮层、金属加强芯等,应在入户处直接接地10.7二次系统信号线缆与电力电缆分开敷设,并远离配电箱、变电室、电梯机房、空调机房10.8布置信号线缆的路由走向时,应尽量减小由线缆自身形成的感应环路面积11 施工及验收11.1基建时,设计单位必须按照本规定进行防雷接地设计,施工单位须按设计精心施工,建设单位应有专人负责施工监督11.2防雷项目竣工后,应由施工单位提出竣工验收报告,并由工程监理单位对施工安装质量作出评价11.3施工单位提交竣工报告后,由建设单位组织运行、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的代表进行验收11.4 检验不合格的项目不得交付使用11.5 防雷施工项目竣工,应由施工单位提供下列技术文件和资料1) 竣工图a 防雷装置安装竣工图;b 接地线敷设竣工图;c 接地装置安装竣工图;d 等电位连接带安装竣工图;e 屏蔽设施安装竣工图2) 被保护设备一览表3) 变更设计的说明书或施工洽谈单4) 安装技术记录(包括隐蔽工程记录)5) 重要事宜记录12 维护与管理12.1维护12.1.1防雷装置应纳入设备巡视管理范畴,定期巡视检查12.1.2每年在雷雨季节到来之前,应对防雷装置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12.1.3检查外部防雷装置的电气连续性,若发现有脱焊、松动和锈蚀等,应进行相应的处理,特别是在断接卡或接地测试点处,应进行电气连续性测量12.1.4检查避雷针、避雷带(网、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