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层党委工作条例基层党委工作条例全文

上传人:Wo****B 文档编号:187438591 上传时间:2021-07-26 格式:DOC 页数:13 大小:23.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公司基层党委工作条例基层党委工作条例全文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公司基层党委工作条例基层党委工作条例全文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公司基层党委工作条例基层党委工作条例全文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亲,该文档总共13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公司基层党委工作条例基层党委工作条例全文》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公司基层党委工作条例基层党委工作条例全文(1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公司基层党委工作条例基层党委工作条例全文中新能化_科技有限公司 基层党委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改进中新能化_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中新能化_公司或公司)系统各单位党的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促进公司的改革和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以及中国大唐_集团_公司基层党委工作条列,结合中新能化_科技有限公司实际,制定本条例。本条例适用于中新能化_科技公司所管理的基层单位。 第二条 党委在企业中处于政治领导地位,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党委要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科学发展观,

2、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公司改革发展和生产经营开展工作。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从政治、思想、组织、作风上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特别要突出抓好党的作风建设,把促进企业两个文明建设,保证企业改革、发展、稳定作为党的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并以此作为检验党的工作成效和党组织战斗力的主要标准。 第三条 党的建设工作必须坚决贯彻执行的方针原则是:充分发挥 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企业党的建设要坚持为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服务,企业党的工作要贯穿于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要把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同改进管理方法结合起来

3、,同保证行政主要领导依法行使用人权结合起来,建立适合现代企业特点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认真总结和积极探索新的活动方式和工作方法。 第四条 党的建设的工作目标是:建设一个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善经营、会管理、团结协作、清正廉洁、开拓进取,得到职工群众拥护的领导班子;造就一支能够在企业改革、发展中经得起困难和风险考验,在三个文明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党员队伍;形成一个适应企业改革和发展要求,与生产经营紧密结合,保证企业党组织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建立一套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及时解决自身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不断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工作制度。 第二章 党的基层委员会 第五条

4、 党员超过100人的基层单位(党员人数不足100人,因特殊情况和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设立或撤销党的基层委员会,必须由上级党组织决定。党的基层委员会委员名额一般为5-9名,最多不超过11名。党的基层 委员会一般设书记1人,副书记1-2人。 党的基层委员会一般不设常务委员会。规模大、党员人数多的大型企业,为便于工作确需设立常务委员会的,必须报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常务委员会党委一般设委员15-21名,常务委员会由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并对党的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党的基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会议,遇有重大和急需讨论决定的问题可随时召开会议。设

5、常务委员会的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委员会全体会议。党的基层委员会其他会议、常务委员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常委到会方能召开。研究重大问题时,必须有80%以上委员、常委到会。需召开党委、常委扩大会议,参加人员的范围可根据会议内容由党委部门负责人、党员行政领导干部和其他有关人员参加。 第六条 党的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5年。党员人数在500人以上或所辖党组织驻地分散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党的基层委员会对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和上级党组织负责并报告工作。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党委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党的基层委员会任届期满应按期进行换届

6、选举,并提前三个月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关于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期换届选举的必须提前三个月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各企业按期或提前或延期换届选举,必须在向地方党组织请示之前,先向公司党组请示。 第七条 党委书记主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贯彻党组织决议并检查决议的执行情况。在领导班子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中党委书记负有主要责任。 第三章 基层党委政治核心作用 第八条 党委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加强党对企业的政治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党委要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党委委员应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

7、己的职责。其主要职责和任务是: 1.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 2.负责企业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按照“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要求建设好企业领导班子; 3.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经理(厂长)、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 4.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党的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负责对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和后备干部的教育、培养、考核、监督; 5.领导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6.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 7.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

8、团等群众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8.按照党章规定领导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挥其教育、保护、惩处、监督的职能作用; 9.加强各级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职工群众保证企业各项任务的完成。 第九条 党委研究决定的主要事项: 1制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决议的实施意见。 2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及思想政治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3加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4本单位基层党组织的组建、调整、改选、撤销;党群工作机构的设置、调整和人员编制。 5党组织工作制度的建

9、立、修改和废止。 6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教育、培养、考核、监督;党务干部的考察、选拔、任免、调整、奖惩;后备干部队伍的建立、考察、培养、调整及审批呈报;群众组织干部的审批或呈报。 7党委换届选举、职代会和团代会的主要议程及筹备方案。 8党员发展、表彰、奖励;违纪党员的处理审批。 9党组织重要活动的实施方案、群众组织工作的重大问题。 10党委认为需要研究的其它问题。 第十条 党委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是一种组织行为,是党组织按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关系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党委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内容: 1企业经营方针、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基本建设方案和重大

10、技术改造、引进方案。 2企业财务预决算、重大开支项目、大额度资金使用、经营承包方案。 3企业人员编制、工资调整和奖金分配方案,行政机构的设置和调整。 4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选拔、使用和奖惩。 5企业重要改革方案和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 6多种经营产业的发展规划,重大投资项目决策及其它重大问题。 7对职工进行行政方面的奖励和惩处,涉及广大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 8提请职代会审议决定的重大事项。 9其它需要党委参与讨论的重大问题。 第十一条 党委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途径和方法: 凡属企业重大问题,决策前由党政主要领导商量确定决策议题,在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召开党委会或党委扩大会

11、进行集体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由行政主要领导按有关程序做出决策。党政主要领导有一人缺席时,一般不研究重大问题。 参与重大问题决策中,要发扬党内民主,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提出意见和建议。行政主要领导在对重大问题决策前,要认真听取尊重党委的意见。如果意见分歧较大,总经理应暂缓决策,待进一步调查研究,统一意见后,再行决策。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总经理应向党委通报。 党委发现重大问题决策脱离实际,不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时,应及时提出意见;如得不到纠正,党委要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重大问题经集体决策后,党政领导要一起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决策的实施。 第十二条 为保证党委

12、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要建立健全以下制度:行政主要领导定期向党委报告工作的制度(一般每半年一次);党政主要领导在重大问题决策前沟通的制度;党委负责人参加总经理办公会、厂务会制度;需要提请职代会讨论的重大问题首先由党委讨论的制度。 第十三条 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党委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 2推荐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对行政主管负责人推荐和拟任免的管理人员进行考察,提出意见和建议。 3对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和后备干部负有教育培养、考核、监督的责任。 4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积极推进企业人力资源制度创新。 任免企业中层行政

13、管理人员,事先要经过组织人事部门考察,经党政领导集体讨论后,由总经理依法任免。集体讨论的形式可以是党委会、党委扩大会(扩大到不是党委委员的党员行政领导)或党政联席会议(参加人员的范围是公司现职党政领导干部、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党政联席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在党政主要领导有一人缺席的情况下,一般不召开会议进行讨论。没有经过考察的拟任人选不能提到会上讨论;多数不同意的干部人选应暂缓决定任免。 第四章 基层党委自身建设 第十四条 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掌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现代企业管理知识、科技

14、知识、法律知识、金融知识、历史知识等,增强党性,顾全大局,加强团结,全面提高领导班子的整体素质,适应领导企业加快改革和发展、维护稳定的需要,更好地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第十五条 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坚持和完善监督机制。坚持清正廉洁,反对以权谋私。切实改进党的作风。树立和发扬务实创新,勤奋敬业,真抓实干的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坚决反对消极腐败现象。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在重大问题,特别是资金运作、用人决策上的监督。坚持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坚持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提高生活会质量,切实抓好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和有关廉洁自律、个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的落实,加强党内

15、监督。 第十六条 本着精干、高效、协调,有利于加强党的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有利于促进公司改革和发展的原则设置党组织机构。党委设立思想政治工作部,是党委日常办事机构,是政工系统综合职能管理部门。思想政治工作部实行内部分工,对外保留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工会办公室、团委相应职能。按照稳定队伍、优化结构、提高素质的要求,加强政工队伍建设,完善政工人员教育培训制度。专职党务人员与同级行政人员同等待遇。 第十七条 党组织的活动经费是党组织开展活动不可缺少的经济基础。对党组织的活动经费,行政主要领导应按有关规定从企业管理费用中列支。列支部分根据工作需要编制年度预算,纳入财务计划,日常开支由党委负责人审批。 第五章 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 第十八条 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按照党章的要求,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 第十九条 建立健全党委抓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责任制。加强对党支部工作的考核。重视对支部书记的选拔、培养、考核,一般每年组织培训一次,切实提高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的理论水平、业务水平,提高结合生产经营活动开展党务工作的能力。 第二十条 根据实际情况,党支部设专职或兼职书记。原则上职工人数在百人以上的重要生产单位一般设专职支部书记,百人以下生产单位及各管理部室设兼职支部书记。 第二十一条 以提高素质、增强党性为目标,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它办公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