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建全国煤矿瓦斯治理示范县的工作总结_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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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创建全国煤矿瓦斯治理示范县的工作总结省安办:今年,我县被国务院安办列为全国瓦斯治理示范县。为努力创建全国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制定了江安县2020年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方案,编制了江安县瓦斯治理与利用十一五后三年规划和江安县瓦斯综合治理和利用方案,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县四家班子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县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瓦斯治理工作领导组。开展了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小煤矿安全高效矿井建设、煤矿质量标准化建设、采煤方法调整和支护改革等相关工作,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截至目前,全县煤矿未发生瓦斯事故,煤矿一般事故起数和人数均在市政府下达的

2、指标内,确保了全县安全生产的平稳态势。目前,各项工作顺利展开,取得了一定成效,通过自查,基本达到省安委会制定的瓦斯治理示范县建设基本要求。下面简要将我县创建全国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县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我县矿井基本情况 我县现有煤矿矿井13对,核定年生产能力78万吨,其中高瓦斯矿井3对,煤与瓦斯突出矿井9对;在高瓦斯矿井和突出矿井中,开采缓倾斜煤层的矿井3对,开采急倾斜煤层的矿井9对。 根据全省煤矿资源整合整体规划,全县13对矿井中,有2对被整合关闭矿井(光明煤矿和盐井煤矿);有2对限期关闭矿井(分水岭烟煤厂至2020年底关闭,龙凤煤矿至2020年底关闭);3对独立保留矿井(振兴煤矿、

3、和平煤矿、石桥煤矿);6对资源整合主体矿井或独立扩能矿井(联吉煤矿、工农煤矿、江安县煤矿有限公司、良朋煤矿、幸福煤矿、江远煤矿)。w 全县煤矿均分布在珙长矿区的富安井田和红桥井田内,本区域煤层(无烟煤)主要赋存于二叠系龙潭组第二加三段,矿区范围内可采煤层为k2煤层,有1个矿(分水岭烟煤厂)开采烟煤(k1煤层)。目前全县矿井均采用斜井开拓,且均属深部开采,开采标高在+160-0之间。矿井开采方式为走向后退短壁式开采,工作面采用煤电钻打眼,放炮落煤,急倾斜煤层矿井采场不支护,采空区采用陷落法管理顶板。缓倾斜煤层矿井现基本采用单体液压支柱、刮板运输机采煤,采用炮采机运。 二、采取的工作措施 (一)健

4、全机构,完善制度 年初,县政府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县四家班子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煤矿瓦斯治理工作领导组。县委、县政府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监管责任,明确由县安监局承担煤矿日常安全监管职能。并完善了县安监局负责日常监管,县经商局负责行业监管,相关乡镇政府负责属地监管的煤矿综合安全管理格局。并对具体责任进行了分工、细化。县编委会认真落实关于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川府办发电XX年33号)文件精神,设立了县安全监测站,落实了驻矿安监员专项编制7名,现已达到2对矿井配备1名具有专业技术的驻矿人员。县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激励煤矿驻矿人员认真履职的政策和措施。

5、根据川安办202032号文件精神,成立了由县安监局和煤矿企业相关工程技术人员组成的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组,在安监局班子成员中设立了1名总工程师。由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组对煤矿企业进行技术指导和技术管理,真正做到内行管内行。红桥、五矿两个产煤乡镇,建立了煤矿安全监管站,每个乡镇落实了2名煤矿专业技术人员。 同时,我县进一步建立完善了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一通三防”管理以及瓦斯治理、人员培训、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管理等制度。建立了“以风定产”公示制度、采掘头面审批制度、煤矿“三量”考核制度、煤矿交换图定期审查制度、隐患整改公示制度。 (二)强化投入,政策激励。 县政府进一步加大了煤矿瓦斯

6、治理和“示范县”建设经费投入。年初,县财政预算县安监局工作经费45.2万元,专项解决监管人员(驻矿安监员)工资、下井补助、绩效考核奖励;县财政投入20余万元完善了煤矿安全监控中心装备,落实了5名专业监控人员人员工资、运行费等15万元。同时,今年县政府专门落实 “示范县”建设工作经费30万元,用于编制“一县一策”和“一矿一策”评审费用以及日常工作支出,并投入25万元为县安监局配备监管执法用车等装备。此外,县政府进一步建立完善矿井瓦斯治理奖励基金和配套资金等激励政策。对已实施瓦斯固定抽采系统建设的矿井,县财政每矿补助配套资金5万元,对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建设达二级的矿井补助3万元。今后,县政府每年将

7、在煤炭统征税费中按2.00元/t标准提取瓦斯治理工作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对瓦斯治理工作成绩突出的机构、人员和煤矿企业进行奖励。对煤矿企业建立地面固定抽采系统的按每矿5万元进行奖励;对煤矿企业利用瓦斯发电的按每台(500kw)机组5万元进行奖励。 (三)扎实有效落实瓦斯治理的各项措施。 1升格瓦斯管理等级,开展了突出危险性鉴定。我县高瓦斯矿井全部开采具有突出危险性的k2煤层,为提高矿井的抗灾能力,县政府决定对全县高瓦斯矿井全部按突出矿井的要求进行管理,认真落实各项防突措施。自2020年底以来,已有11对矿井开展了煤层突出鉴定或自行申请煤与瓦斯突出“戴帽”工作(江远煤矿因水淹未开展)。省经委以 川

8、经煤炭函2020115号批复良朋煤矿、振兴煤矿等9对矿井为突出矿井,其余2 对矿井中,江安县煤矿有限公司经鉴定不具有突出危险性,联吉煤矿正在实施突出危险性鉴定工作。 共3页,32、开展了瓦斯基础参数测定、瓦斯等级鉴定和煤层自燃发火鉴定等工作。我县煤矿企业已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煤层的瓦斯参数进行了测定,由市矿山救护大队对矿井瓦斯等级进行了鉴定,并对煤层的自燃发火倾向开展了鉴定,加强了煤矿瓦斯管理基础工作,以督促煤矿企业采取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 3编制完成了示范矿井建设方案和“一矿一策”和瓦斯治理“一县一策”。我县石桥煤矿、和平煤矿和振兴煤矿被列为全省瓦斯治理示范矿井,三矿均编制完成了示范矿井建

9、设方案。全县12对矿井均聘请了四川省安科院或煤矿瓦斯治理专家根据各矿实际编制了采掘部署调整和瓦斯治理的“一矿一策”方案。2020年初,县政府已聘请专家对各矿井方案进行了评审,逐矿确定了整改内容。还制定了江安县2020年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方案,编制了江安县瓦斯治理和综合利用“十一五”后期规划,并将矿井年度瓦斯抽采计划、年度生产计划和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统一考核。今年8月,我县又委托四川省安科院编制了瓦斯治理“一县一策”,为全县的瓦斯综合治理和利用明确了方向。 4加快瓦斯固定抽采系统建设。截至目前,我县应建瓦斯固定抽采系统的9对独立保留矿井、资源整合主体矿井和独立扩能矿井中,现

10、已有6对矿井建成投入使用(良朋、石桥、和平、幸福、工农煤矿),并通过验收。另2对正在实施技改的矿井(江安县煤矿公司和联吉煤矿)由于井下暂无抽采工作面,现已完善了抽采方案设计,地面设施和管路正在建设中,另外江远煤矿因水淹暂未实施瓦斯抽采系统建设。 限期关闭的3对高瓦斯(突出)矿井中,龙凤煤矿和光明煤矿均完善了瓦斯移动抽放系统,并投入正常使用。盐井煤矿因无巷道掘进,矿井对现已布置好的采煤工作面采用小钻孔排放瓦斯,经检验不具有突出危险性后进行回采作业。 5大力推行采煤方法和支护方式改革。我县3个瓦斯治理示范矿井中,有2个缓倾斜矿井,1个急倾斜矿井。我县从示范矿井开始进行采煤方法和支护方式改革,以推动

11、全县煤矿的“双改工程”。目前,2个缓倾斜矿井(和平煤矿和石桥煤矿)的采煤工作面全部采用了单体液压支柱进行支护,用刮板运输机运输;急倾斜煤层的矿井(振兴煤矿)在全市率先引进柔性掩护支架采煤法进行采煤,该矿目前正在布置正规采煤工作面。 6落实了科学治灾的措施,强化矿井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全县12对高瓦斯(突出)矿井全部建设了kj90或kj煤矿瓦斯监控系统,并于2020年9月底前完成了系统升级。矿井监控系统与县平台和省平台实现了联网运行,适时监控。目前,全县已有6对矿井完成了煤矿信息系统建设,下一步将把瓦斯抽采参数及企业信息系统一并纳入县级监控中心,对矿井瓦斯抽采情况、生产经营情况等进行全方位监控。

12、7、完善了应急救援体系。县安监局编制了全县煤矿应急救援预案,所有煤矿企业与市矿山救护队签订了救护协议,每矿选派了5名矿工参加市救护大队举办的应急救援培训,配备了正压呼吸器等救护器材,由县卫生局协调,将红桥卫生院的救护车作为矿山应急救护车辆备用。 8、完善了培训机制,对从业人员进行全员培训。由于我县煤矿企业相对较少,未建立煤矿四级培训机构,但县经商局和县安监局分加别组织对全县煤矿矿工进行了两次大规模的全员培训,并督促煤矿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按要求送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同时,企业强化了瓦斯治理人才培养,12对高瓦斯(突出)矿井全部配备了瓦斯治理工程技术人员,每矿还分别选派了10名矿工参加省、市举办的防

13、突专业培训。 9、落实了煤矿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完善规范了煤矿技术档案。我县按市政府要求,在国庆节后复产将煤矿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安装和使用纳入“七不复产”的范畴,要求各煤矿企业把“系统”使用作为应对煤矿灾害升级、防范煤矿事故的重要措施。截至目前,已有6对矿井安装了信息管理系统,其余矿井正在实施。我县还规范了煤矿技术档案工作,为每个矿井建立了详细的档案资料,矿井三图每月交换一次。三、对照检查存在的差距 我县开展瓦斯治理示范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省、市安监系统的正确指导下,在县级部门和乡镇的共同配合下,各项工作顺利展开,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有部分工作未完成。 (一)瓦斯利用量未达到上级下

14、达指标。 今年,市上下达我县的瓦斯利用量任务为50万方。由于全县矿井规模较小,瓦斯抽采量不大,基本不能连续正常抽采,建瓦斯利用系统的难度较大。目前,我县抽采的瓦斯均未利用,也无利用装置,在县安监局的促进下,幸福煤矿拟建瓦斯发电系统,但由于要重新进行瓦斯钻场布置施工,地面设施建设和发电设备安装,预计最快也要12月才能建成投用,建成后也不能完成利用量任务。 按我县的规划,江安县煤矿公司和联吉煤矿的资源量较大,应建瓦斯利用系统,但两矿均为技改矿井,要技改结束验收时,瓦斯抽采和利用系统才能投用。 (二)所有矿井未按规定设置专用回风巷。 我县矿井大部分为6万吨/年的生产规模,且大部分为急倾斜矿井,原有系

15、统均只有一进一回的通风系统,设置专用回风巷,需另掘一井筒作为人行副井,将原来的回风井作为专用回风井。目前,我县只有和平、石桥和联吉煤矿等3对矿井符合要求。良朋煤矿、江安县煤矿有限公司正按技改初步设计的方案进行施工,其中江安县煤矿有限公司井筒已施工100米,良朋煤矿井筒已施工20米,预计2020年6月底前能全面完成;振兴煤矿、幸福煤矿、工农煤矿正在进行方案比选,近期即将施工建设,拟在2020年底前全部完成。 共3页,当前第2页123(三)所有矿井采煤工作面未全部采用壁式等正规采煤法。 我县的缓倾斜煤层矿井,现基本能达到长壁式开采。但急倾斜煤层矿井,调整采煤方法需要一个过程,现已布置的系统只能按现

16、有的采煤法采煤,我县的要求是在下一个开采水平必须采用柔性掩护支架采煤法或俯伪斜分段走向密集支柱采煤法进行采煤。 (四)部分矿井未实行穿层网格预抽煤层瓦斯的区域防突措施。 我县所有矿井均只采一层煤,无保护层开采,现在已布置好的系统不可能再进行穿层预抽。目前,我县只有幸福煤矿和工农煤矿施工有底板瓦斯抽采巷道,可进行瓦斯穿层网格预抽。联吉煤矿正按技改设计的要求施工底板巷道,预计年底前可实行穿层预抽;振兴煤矿和良朋煤矿下山延伸巷道已掘进到位,车场和水仓布置好后即可施工底板巷道,按正常进度,在年底前可进行底板瓦斯抽放。 开采缓倾斜煤层的矿井(和平、石桥和江安县煤矿有限公司),现已进行了顺煤层下斜钻孔预抽煤层瓦斯,目前无法布置底板瓦斯抽放巷道。 (五)煤矿安全高效矿井年内不能达标。 我县煤矿有限公司为安全高效建设矿井,该矿目前正启动技改施工,设计的施工方案按安全高效矿井来设计,年底前不能达标验收,要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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