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复习笔记 第1章行政法概述 第2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第3章行政主体与行政组织法 第4章行政行为 第5章行政程序法 第6章行政立法与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7章行政许可 第8章行政处罚 第9章行政强制 第10章行政裁决 第11章行政应急 第12章行政合同 第13章行政复议 第14章国家赔偿法 第15章行政赔偿 第16章司法赔偿 第17章国家赔偿的方式、标准和费用 第二部分名校考研真题详解 2014年北京大学648宪法与行政法考研真题及详解 2014年中央财经大学612法学综合知识一(行政法学部分)考研真题 及详解 2013年北京大学647宪法与行政法考研真题及详解 2011年武汉大学826行政法学考研真题及详解 2010年武汉大学826行政法学考研真题及详解 第一部分复习笔记 第1章行政法概述 一、行政 1公共行政的概念 行政法上的行政是指公共行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或者法律规范授 权的社会组织,为了实现公共利益,依法对一定范围内的社会事务进行 管理的活动其基本特征如下: (1)公共行政的主体 国家行政机关 国家行政机关主要是指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下属工作部 门从比较法的视角来看,我国国家行政机关体制的总体特点是: a单一制 第一,与我国国家结构形式的单一制相对应,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 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按照相同的组织原则、标准和程序设置,上下级之间 就整体上的组织模式而言,是基本一致、整齐划一的。
第二,单一制的另一个表现是地方政府的双重身份 b集权制 集权制,是指中央行政机关享有原始的行政权限,因而是地方各级 行政机关权限的最终合法来源如果地方行政机关的权限不能在中央政 府的权限那里寻找到合法的来源和依据,则视为违法或者无权限,正所 谓“自下而上“ 第一,分权制,是指地方行政机关享有原始的行政权限,凡是地方 行政机关能够管理的事情无论在法理上还是在规范上都属于地方行政机 关的权限上级行政机关的权限来源于下级行政机关的“让渡”或者“转 让”,后者之所以要让渡或者转让,是出于能力和效率的考虑 第二,集权制并不反对分权,集权制强调的仅仅是原始的行政权限 来源于中央实行集权制的国家,其行政分权的程度可能不亚于实行联 邦制的国家我国的行政权限体制的典型特征是“分权的集权制” c独任制 独任制是与合议制相对的一种组织模式,是指在具有相对独立的地 位、任务、职权与职责,因而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独立行为的行政机 关中,决策的权力与责任均由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个人最终行使并且 负责 独任制的行政组织形态在我国国家机关的机构设置中是普遍的、主 流的,它的最大特点是下级的意志,无论多么正确,都必须通过合理的 途径汇集到主管领导那里,形成主管领导的意志,才能在法律上以行政 法律行为的方式表现出来。
d层级制 层级制也称为科层制、威权制,是指通过有相对明确分工的上下级 关系将中央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联系起来,构成一个完整 的、政令畅通的国家行政组织系统其最大特点是层层下达的指令制与 层层上报的报告制,有助于上级对下级的控制 e官僚制 官僚制,是指国家主要通过所属公务员队伍来执行行政任务的组织 体制随着民主法治的发展,民众参与公共行政的意识越来越强,摒弃 官僚制的封闭性,提高公共行政的开放性与民主性,是公共行政发展的 必然趋势 法律规范授权的社会组织 法律规范授权的社会组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授权,以自 己的名义行使特定行政职权,并且独立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的社 会组织 a法律规范授权的社会组织的典型形式 第一,行业自治组织行业自治组织是在特定地方从事同一行业经 营活动的人员,为了维护本行业及其从业人员的利益,发展和巩固行业 精神,维护职业准则,在主管行政机关的支持下,依法组建起来的行业 组织,又称为协会、行会、公会等 第二,地方居民自治组织这方面的典型是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 会、社区委员会等这类自治组织的最大特点和优点是“直接民主性” 第三,学术自治团体这方面的典型是大学。
第四,公共服务设施又称为公共事业组织,是指按照公平、公开 和公正的原则,给国民提供普遍服务的公共服务组织 第五,行政公司行政公司是指国家为了给国民提供有效的资源服 务,调控资源垄断性行业的健康发展,推行公共行政的民营化,贯彻执 行国家的资源或者能源政策而成立的行政性公司 第六,行业监管机构行业监管机构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为了突出行 业管理的特点,利用社会力量执行专业性较强的行政任务,按照事业单 位体制组织起来的行业监管机构,如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 等 b法律规范授权组织的特点 第一,法律规范授权组织产生的依据主要是单行的部门法律法规或 者主管行政机关专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第二,法律规范授权组织成立的程序多种多样 第三,法律规范授权组织实行的主要是专业、分散、民主、公平、 公正的原则 第四,法律规范授权的组织的组织体制多种多样有的实行自下而 上的团体制,有的实行自上而下的机关制等 第五,法律规范授权的组织执行的任务往往是专业性、技术性、服 务性较强的现代行政任务 (2)公共行政的客体 公共行政的客体的概念 公共行政的客体是一定范围内的社会事务凡是公民享有绝对自由 的地方,就是政府权限的禁地,它的边界就是公共行政范围的绝对警戒 线;仅仅在公民享有相对自由的范围内,并且在公益原则、中立原则、 辅助原则、比例原则等原则的范围内,政府才享有干预的权力。
公共行政客体范围的原则性标准 a有限性原则 公共行政的客体范围是不确定的,但是必须是有限的 第一,主观自由的绝对性思想、意见、意志、信仰等主观层面的 精神自由是绝对的,那里是公共行政活动的禁区 第二,自由实现手段的可选性克服公民自由之缺陷的社会手段不 只是公共行政,除此之外,还有家庭、团体、风俗、舆论、宗教等多种 多样的形式仅在上述手段不能奏效的前提下,公共行政才具有必要 性 第三,目的相对于手段的支配性相对于公民的自由而言,公共行 政只是手段,无论这个手段显得多么必要,都不可能成为实质性地剥夺 公民自由的正当理由 第四,服务与税费的对价性政府向人民提供的服务越多,实际上 也就意味着要向人民征收的税费越多,“服务即意味着收费” b辅助性原则 仅在公民个人不可能依靠个人的力量,也没有其他更好的社会力量 帮助克服自由的缺陷,从而享受真正自由的情况下,国家才具有干预的 权力和义务 第一,公民自由的义务性公民要享受绝对的主观心灵自由,就必 须积极地为客观自由的实现创造条件,这就是公民对社会所承担义务的 本质所在 第二,自治管理的优先性国家是公民走向自治联合体的最高形 式,因而也只能是最后可供选择的备用手段。
第三,公共行政本身的局限性公共行政的优点决定了它的必要 性,局限性决定了它的可选择性 c放任性原则 放任性原则是指对公民自主、自律和自治的范围内的事务,政府应 当听任公民自负其责地依法处理,除非公民的言行超越了自由和法律的 界限,政府不得干预 第一,消极的放任公民的消极自由意味着政府的消极放任消极 自由,是指个人的行为并不涉及他人的利害,个人没有向社会负责的义 务在这种情况下,只要政府不主动干预,公民就可以享受到自由了 第二,积极的放任公民的积极自由意味着政府的积极放任公民 要通过积极的作为实现自由的地方,往往也需要政府积极地去为公民的 作为创造条件公民是否要通过积极的作为来实现自己的自由,政府并 不干预,也就是不去强迫公民享受自由,这就是积极放任的本义所在 d中立性原则 中立性是放任性的必然要求,是指行政机关应当在利益冲突的各方 之间保持等距离的中立立场,不让任何一方当事人左右自己的立场,不 做任何一方当事人的利益代理人,而仅仅依据法律维护公平博弈所需要 的秩序 第一,形式意义上的中立性,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与任何 一方当事人有任何形式的利害关系,如果有的话,则应当回避形式意 义中立性的着眼点是外在有形的利益,落脚点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 员。
第二,实质意义上的中立性,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本着 主观的良心和理性,遵循客观的规律,按照理性和规律来理解和执行法 律 第三,从行政法的角度来看,中立性原则的实质在于政府角色的定 位 e自律性原则 自律性是行政机关不仅应当恪守法律明确限定的活动范围,而且应 当采取谨慎、约束的态度,尽到自己合理的注意义务自律性的着眼点 是公共行政内部自身的素质和能力 f比例性原则 比例性原则是调整公共行政之目的与手段的关系的基本原则,是指 行政机关采取手段所造成的成本与实际的收益之间应当存在合理的对称 关系 第一,最小侵害最小侵害是指在达成相同目的的各种措施中,行 政机关应当选择给公民造成损害最小的 第二,过度禁止过度禁止是指如果采取措施造成的成本大于收 益,那么,就不得采取干预的措施如果在现有的条件下没有收益大于 成本的干预措施,那么,就应当放弃干预 第三,利益均衡利益均衡是指公共行政的过程与结果应当立足于 各个方面利益的协调,除非能够做到这一点,行政机关就不得主动采取 干预的措施 第四,效益最优效益最优是指在目的得到了最大化实现的情况 下,手段的成本能够降低到最低的限度,即收益的最大化和成本的最小 化。
(3)公共行政的目的 公共行政的首要和直接目的是公共利益 公共利益的定义 公共利益是一个不确定的法律概念我们认为,作为一种不确定的 法律概念,公共利益是不可能明确界定的,它的关键是其来源和形成过 程公共利益来源于个人利益,是个人利益在民主政治的博弈过程中自 然形成的结果,是人们通过公平民主的政治协商和博弈过程所达成的有 关社会生活规则的某种共识 公共利益的属性 a模糊性模糊性又称为不确定性,是指在主体、来源、内容、 范围、形成过程、发生作用等方面,公共利益都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不能事先设定具体量化的标准不确定性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 b开放性开放性又称为共享性,是指公共利益是开放的,可供 人们分享,在特定的条件下,人人都有份 c整体性整体性是指公共利益本身是一个人们共同共有的不可 能分割的整体,它不会因为人们分享它而被割裂,更不会在人们分享的 过程中变质 d普遍性普遍性是指公共利益具有超越个人利益的属性,是面 向大众的,来源于大众,最终归属于大众 e现实性现实性是指公共利益必须是可见的,经过努力可以实 现 f正当性正当性是指公共利益必须能够以令人信服的方式证明 其存在的合理性 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 a简单总和说。
该说认为公共利益是个人利益的总和 b总和提升说该说认为公共利益来源于个人利益,是个人利益 的总和,但这种总和不是简单的,而是经过了复杂的升华过程,因而必 然大于个人利益的简单总和 c还原说该说认为公共利益必然可以还原到个人利益即不存 在不能落实为个人利益的国家利益或社会的、集体的利益 d转化协调说该说认为公共利益是从个人利益那里转化而来, 因此是能够与个人利益协调的 e冲突优先说该说认为在发生冲突的情况下,公共利益优先于 个人利益,这不仅是人们共同生活的需要,而且是个人利益发展的需 要 f我们认为,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是辩证、相对的关系,具 体的表现形态可能是内容与形式、目的与手段、内在与外在、共性与个 性、普遍与特殊、名义与实际、对立与依赖、来源与转化等多种多样的 形态 公共利益的限制原则 a法律保留原则 在作为限制公民人身权和财产权的理由时,被认为优先的公共利益 必须有法律和法规的明确规定 b比例原则 即使在法律明确规定了公共利益优先于个人利益的情况下,公共利 益的优先性也不是绝对的,而是有限度和条件的 c正当程序原则 行政机关必须遵循正当的法律程序,在程序进行过程中以看得见 的、令人信服的方式来证明公共利益的正当性和有限性。
d公平补偿原则 公共利益被认为优先于个人利益,并不意味着有关公民是活该的 在为了公共利益而牺牲个人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