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12级)03 尸体变化教材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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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死亡与尸 体 变 化,内 容,一、死亡概念 二、 尸体现象 死亡的标志与确定 早期尸体现象 死亡机制 晚期尸体现象 死亡原因 尸体毁坏 死亡过程 尸体化学变化 死亡性质 死亡时间的推断,死亡概念,死亡 (death) :个体 的生命功能的永久终止 。是生命的必然结果。 程序性生理死亡(programmed)或凋亡(apotosis) 坏死(necrisis) 死亡学(thanatalogy):研究生物体从生到死演变规律的科学;研究范围包括:死亡原因、机制、过程、标志、以及死亡后尸体变化等。 法医死亡学(forensic thanatalogy ):因法律的需要,研究尸体的死因、机制、过程、标

2、志、死亡性质、方式、死因分析 等。,死亡 的标志与确定,传统的是把呼吸和心跳停止作为死亡标志与确定 呼吸性死亡 心脏性死 亡 脑死亡 现在是:“一个循环和呼吸功能不可逆转停止或全脑(包括脑干在内)的一切功能不可逆转停止。,脑死亡,定义(brain death):指大脑、小脑和脑干在内的全脑功能完全地、不可逆转地停止。 诊断标准:(1)确切的不可救治的脑损害; (2)意识丧失:呈不可逆转的深昏迷;排除 其他昏迷; (3)无自主呼吸; (4)脑干反射消失; (5)其他:EEG/ABR、血管造影。,脑死亡(二),植物人(vegetative patient):指脑中枢的高级部位(大脑皮质)功能 丧失

3、,而脑中枢的中心部位(皮质下核和脑干)的功能依然存在; 表现为:意识丧失或昏迷状态,人的思维、运动功能丧失,但 自主的呼吸、循环、心跳、体温调节、消化吸收、分泌排泄等皮质下 和脑干的功能依然存在。 (与脑死亡区别) 诊断标准: 脑死亡的 法律:,死亡机制,概念:指疾病或损伤导致机体死亡的病理生理变化过程。 不同的疾病或损伤可以通过同一死亡机制导致死亡; 同一死亡原因也可通过不同的死亡机制导致死亡。 各种死因引起的病理生理变化主要通过同时或分别影响 心肺脑这三个生命器官的功能活动,导致机体死亡。随 着医疗抢救技术的进步。单器官功能衰竭死亡已明显减 少。而许多危重病人经抢救延续一定时间而继发多器官

4、 功能衰竭(multiple organ failure ,MOF )。 法医为明确死亡的责任,应区分死因与死亡机制。,死亡原因与死因分析(一),死亡原因:导致死亡的原因(疾病、暴力、生理)。WHO国际疾病分类将死亡原因定义为:所有直接导致、间接促进死亡的疾病、病情和损伤,以及任何造成这类损伤的事故或暴力。 死因分析:死亡有时简单明确;有时复杂、有多层次的死因,要分清其主次及相互的关系,明确死因称死因分析。 主要是通过案情、病史分析、尸体检验、实验室检查等 综合判断、辨别各种疾病、损伤、或暴力及其与死亡的关系,明确死因。 通常有:主要死因、次要死因;根本死因、直接死因、辅助死因、诱因等。,死亡

5、原因与死因分析(二),(一)根本死因:引起死亡的初始原因。原发性疾病、暴力性损伤、窒息、高低温损伤、电击、中毒等。 (二)直接死因:直接引起死亡的原因,是来自主要死因(或根本死因)致命性的并发症。 它不是一种独立的疾病,是直接导致死亡的病变,是死亡机理的直接启动因素。法医实践中常见的直接死因(并发症)有:(1):感染 (2):出血 (3):栓塞 (4):梗死 (5):中毒 (6):肺水肿等,死亡原因与死因分析(三),(三)辅助死因:独立于主要死因以外的自然性疾病或暴力性损伤,这些疾病(或损伤)本身并不足以致命,但在死亡过程中起到辅助作用。如脂肪肝的酒精中毒。 (四)诱因:诱发身体原有潜在疾病致

6、死的因素。常见的诱因有:情绪激动、剧烈体力活动、洗澡、吸烟、饮酒等。 (五)联合死因(合并死因):二种或二种以上难以区分主次的死因,在同一案例中起到死因的作用。,死亡过程(一),频死期:从死亡过程开始直到心跳、呼吸停止。 临床死亡期:从心跳、呼吸停止发展 到心肺脑不可逆 的 坏死。 生物学死亡期:全身各种组织细胞的坏死。又称细胞 性死亡。,死亡过程(二),超生反应:从临床死亡期以后,在一定时间内组织细胞仍保持着生命功能和对外界刺激发生的低级、原始性的反应,这种现象称supravital reaction.。 意义:推断死亡时间。 假死:处于频死期的人,有时生命活动处于极度微弱状态,未作仔细的检

7、查,难以察觉生命指征的存在,外表似乎已死亡,而实际上活着,这种状态称假死(apparent death),又称近似死亡状态。 常见原因: 检查方法:心脏(听诊器、X线、EKG):呼吸(听诊器、镜片等)、 其他(眼底镜、瞳孔、荧光素钠实验等)。,死亡方式或死亡性质,死亡方式:产生死因的方式与情节称死亡方式。在法医实践中死亡方式分二大类: 1、非暴力性死亡(自然性死亡):疾病死、衰老死 2、暴力性死亡(非自然性死)根据暴力作用的方式与情 节, 又将暴力 性死亡分为: 自杀死(suicide death):指自己故意用暴力方法,结 束自己的生命。 他杀死(homicide death):指故意用暴力

8、方法,结 束他人的生命。 灾害事故死 (accidental death):由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 造成的死亡。,尸 体 变 化,尸体现象 早期尸体现象 晚期尸体现象 尸体毁坏 尸体化学变化 死亡时间的推断,尸体现象(一),死后变化: 人死后,尸体所内外环境的影响, 发生的一系列生物学的、化学的、物理的以及形态的改变称尸体变化(postmortem change)。尸体变化主要 表现:尸体现象、尸体化学成分改变、尸体毁坏。,法医学意义:(1)确证死亡; (2)推断死亡时间、 (3)推断死亡原因; (4)推断死亡时的情况; (5)了解尸体变化,区分伤、病等 、,尸体现象(二),尸体现象 :人死后,

9、组织和细胞的新陈代谢停止,受内外各种因素的影响,机体发生的一系列生物学的、化学的、物理和形态学的变化称死后变化,这些变化在尸体上表现的现象称 尸体现象 (postmortem phenomena)。 尸体现象按一定顺序发生发展,根据时间出现的早晚法医病理学将尸体现象分: 早期尸体现象(24小时以内):包括:肌肉松弛、尸僵、尸冷、 尸斑、尸体痉挛、皮革样变、角膜混浊、自溶等。 晚期尸体现象(24小时以后):包括:毁坏型尸体现象(腐败)、保存型尸体现象(干尸、尸腊、霉尸、泥炭鞣尸等),尸体现象(三),一、早期尸体现象: 1、尸冷(algor motis):人死亡后,新陈代谢停止,产热停止、而散热继

10、续,尸体温度逐渐降低的现象。 测量部位: 影响因素:环境(TM)、尸体、死因 法医学意义:推断死亡时间(1、moritz公式=(37-Tr) *32.50);,尸体现象(四),推断尸冷应考虑其影响因素,尸体温度最初10小时,尸温每小时平均下降1度;10小时以后,平均每小时下降0.5度(春秋、正常体重)。以春秋时节为准,夏季尸体温度下降比春季慢1、4倍;冬季快0.7倍。在死后最初10小时,肥胖尸体尸温每小时下降0.75度(消瘦尸体下降1度)。 例如:春秋季的一个消瘦尸体,直肠温度是24度。尸体温度下降了13度,说明该尸已经过了16小时(13=10*1+0.5*x x=6) 如在冬季是11.2小时

11、(16*0.7=11.2) 如在夏季是22小时(16*1.4=22.4),尸体现象(五),2、 尸斑(livor mortis):人死后血液循环停止,血液受重力的 影响下 沉到尸体的底下部位,坠积在未受压部位的血管中, 并透过皮肤 显示出边缘不清的有色斑痕称(hypostasis)。 法医学意义:(1)确证死亡 (2)根据尸斑发生发展的程度推测死亡时间 坠积期:12小时内。指压褪色、变动尸体位置尸斑可转移、切开皮 肤血液从血管流出,可擦去,血管大量血液(显微镜)。 扩散期:12-24小时。血液溶血,并扩散。指压微 褪色、无转移尸斑、切开皮肤组织间隙浅黄色或红色液体,不易擦去。 浸润期:24小时

12、以后。血液成分进入组织间隙及细胞,并着色。,坠积期尸斑,指压褪色,坠积期尸斑组织学改变,尸体现象(六),(3)推测死亡时尸体的位置,及判断有无移尸:根据尸斑的分 布 特点及转移性尸斑的情况 (4)推测死因:根据尸斑的颜色 (5)与生前损伤、疾病区别(皮下出血) 尸斑 皮下出血 - 部位 低 下部位 损伤部位 表皮剥脱 无 可有 按压 褪色 不褪色 切开 皮肤 无凝血,可 擦去 有凝血块,不能擦去 边界 不清 清楚 显微镜下 无炎症反应 有炎症反应 ,出血、水肿等 -,尸体现象(七),3、 肌肉弛缓、尸僵、尸体痉挛 人死后肌张力消失,身体变软称肌肉松弛(muscular flaccidity)

13、表现为尸体瞳孔散大、眼、口微张,四肢易屈曲、肌肉松弛,大小便 精液溢出。 时间为:死亡同时发生,1-2小时后形成尸僵,消失 法医学意义:皮肤肌肉失去张力,弹性、体表受物体压迫时可形成与 接触 物表面形态相称的压痕-判断尸体死后停放位置、有无移尸及 移尸的时间 尸体痉挛(cadavericsspasm)人死后肌肉未经过松弛而直接发生僵硬, 将尸体固定于死亡时状态。 法医学意义:推断死因、案情性质,尸僵(rigor mortis):死后各肌群发生僵硬,使关节固定,尸体呈僵直 状态。 机制:ATP学说、乳酸学说、神经学说等 法医学意义:(1)确证死亡(2)推测死亡时间 (3)判断尸体姿态与位置,有无

14、移尸,尸体现象(八)-早期尸体现象,4、局部干燥或皮革样变 尸体局部皮肤或粘膜,因水分不断蒸发而变硬呈蜡黄色、黄褐色、 深褐色的现象。 法医学意义:,5、角膜混浊: 死后角膜透明性逐渐下降呈灰白色混浊,最后完全不能透视瞳孔的现象。,6、自溶(autolysis):人死后,组织细胞因自身水解酶的作用而发生细胞结构的破坏,因而各器官软化甚至液化。 机制: 形态特征: 影响因素:环境(t)、组织细胞内水解酶 法医学意义:(1)推断死亡时间 (2)正确辨认自溶与坏死 (3)自溶可破坏疾病或损伤,影响诊断。 早解剖、 取材、固定。,尸体现象(十),自身消化;尸体组织细胞中因自身消化液中酶的作 用而溶解的

15、现象,常发生胃肠、胆囊等,可使器官变软、薄 穿孔。 法医学意义: 侵软(maceration):指四月以上的胎儿死于宫内,并在羊水中发 生无菌性自溶 性的 改变。 表现为胎儿皮肤水泡形成、破裂,内含黄褐色浆液、脏器肿 大、松软等。,晚期尸体现象,二、晚期尸体现象 死亡24小时后出现的尸体现象。 (一)毁坏型尸体现象:腐败(putrefaction )尸体软组织中的蛋白质 等大分子物资, 在腐败细菌作用下发生分解的过程。结局是 尸体的白骨化。表现有: 尸臭: 尸绿: 腐败气泡、水泡 死后循环与腐败静脉网 巨人观 死后出血、呕吐、分娩、排泄 组织软化、白骨化 尸体霉变,腐败静脉网,腐败水泡,尸体白

16、骨化,局部霉变,晚期尸体现象,法医学意义: 1、推测死亡时间:根据腐败的发生发展速度 2、认识尸体各种腐败现象,避免与机械性窒息或 中毒、疾病、损伤相混淆 3、尸体腐败可使水中尸体浮起而有利于揭露犯罪 4、腐败可破坏生前损伤或疾病;因此应尽早检验 尸体或防止腐败。 不得拒绝检验,因为骨骼损伤不因腐败而消失,晚期尸体现象,(二)保存型尸体现象 干尸(木乃伊,mummy):因尸体及内脏中的水分急速丧 失,而使软组织皱缩和干燥的尸体。 表现为:缩小、皱缩、干硬、重量减轻 、皮肤暗褐色, 影响因素:(1)高温、干燥、通风(2)吸水性强,密封好 (3)体质瘦弱,生前脱水,老人、婴幼儿等 法医学意义:时间、保留损伤、个人特征 尸腊(adipocere):尸体脂肪组织因皂化、氢化形成暗黄色或白 色的蜡样物质。常见于脂肪丰富的部位:腹部、面部、臀部、 乳房、大腿 等。 机制: 意义:,干尸(木乃伊),晚期尸体现象,泥炭鞣尸:处于酸性土壤或沼泽中的尸体,因脱钙、水和鞣化而形成的尸体现象。 特征:皮肤呈暗褐色,鞣皮状,脏器脱水而小、轻,骨骼脱钙变软、易屈曲。 其他 :马王堆古尸(1972年湖南长沙)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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