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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管理制度——医院委员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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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管理制度——医院委员会制度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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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管理制度——医院委员会制度1). 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2) . 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3).医学伦理委员会工作制度4).病案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5).医疗保险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6).临床路径与单病种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7).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8).输血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9).POCT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11).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章程12).放射防护和辐射安全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13).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14).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根据依据《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医疗质量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0号),医院成立了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以及相关委员会负责相应领域的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为规范各委员会的工作,特制订委员会工作制度一、委员会由医院正式任命,并发文通告全院如有人员调整,须发文更新二、各委员会应具有:(一)合理的人员构成和分工,包括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委员会办公室成员二)明确的工作制度和职责三、各委员会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每年不少于4次一)相关质量管理委员会会议召开时间定在季度末次月的25号之前,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会议时间定在25-30号。

临时会议由委员会主任临时召集二)委员会开会前需准备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议题,会议议程等资料,发布0A及短信通知,并将会议资料发给各委员作好参会准备三)会后由委员会办公室草拟会议纪要交由委员会主任审核后,分发给各委员四)委员会决议应有委员会2/3以上成员参加时方为有效,由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追踪落实需提交党政联席会决策的决议,经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后,交由相关部门执行四、各委员会分工协作,发挥委员会功能对于委员会之间相交叉的事务,可提交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五、各委员会每半年向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作工作报告六、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任期3年,可以连任如有变动,应及时调整委员会主任委员由院长任命副主任委员由主任委员任命主任委员不在时,由副主任委员代行主任委员职权 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一、每季度召开一次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会议,时间定于每季度末次月25日前临时会议由主任委员会临时召集二、会议由委员会主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开会前由委员会办公室准备工作报告,议程、议题等会议资料,通过0A和短信发布通知并将会议资料发给各委员作参会准备会后由委员会办公室草拟会议纪要交由委员会主任审核后,分发给各委员三、委员会形成决议时应有委员会2/3以上成员参加时方为有效。

需将党政联席会决策的内容提交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后执行四、每半年向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作工作报告五、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任期3年,可以连任如有变动,应及时调整委员会主任委员由院长任命副主任委员由主任委员任命主任委员不在吋,由副主任委员代行主任委员职权 医学伦理委员会工作制度一、遵守赫尔辛基宣言的规定,遵循国际公认的不伤害、有利、公正、尊重人的原则以及合法、独立、称职、及时和有效的工作原则开展工作二、以维护人的健康利益、促进医学科学进步,提高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意识为工作目标,兼顾医患双方的利益,积极促进医院生命伦理学的实施与发展三、对医院开展的医疗活动提供伦理监督、指导和培训四、医学伦理委员会所有会议及其决议均应书面记录记录保存及申报审核资料应保存到试验结束后5年五、医学伦理委员会的组织和工作独立,不受任何参与试验的申办者、研究者的影响六、医院伦理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任期3年可以连任委员可根据需要有所变更如有变动,应及时补充,以保证足够数量的委员开展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由院长任命副主任委员由主任委员任命主任委员不在时,由副主任委员代行主任委员职权 病案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一、每半年召开一次病案管理委员会会议,时间定于次月25日前。

临时会议由主任委员临时召集二、会议由主任委员负责主持,开会前由委员会办公室准备委员会工作报告,议程、议题等会议资料,通过0A和短信发布通知并将会议资料发给各委员作参会准备会后由委员会办公室草拟会议纪要交由委员会主任审核后,分发给各委员三、委员会形成决议应有委员会2/3以上成员参加时方为有效需将党政联席会决策的内容提交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后执行四、每半年向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作工作报告五、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任期3年,可以连任如有变动,应及时调整委员会主任委员由院长任命副主任委员由主任委员任命主任委员不在时,由副主任委员代行主任委员的职权 病案管理委员会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医药卫生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为加强医院病案管理,使病案管理更加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使病案在医学科研及医院科学管理中发挥更大作用,医院成立病案管理委员会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是医院病案管理的监督管理机构,在院长、主管院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日常工作由病案科负责第二章 任务第二条认真贯彻医院病案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标准,制定本院医院病案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第三条根据病案管理的要求,对病案室的建筑设计、基本设施和工作流程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第四条定期对病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征询各医疗业务部门对病案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听取病案科关于病历书写质量、病案管理及利用情况的汇报第五条制定病案书写标准 ,根据有关材料讨论和确定疾病诊断和手术名称的统一命名,促进本预案疾病诊断和手术名称书写的规范化、标准化;第六条在各专业科室之间、医务人员与病案管理人员发挥桥梁作用,推进相互间的交流与协作,促进病案书写、使用和管理质量的不断提高;第七条组织各种形式的病案书写质量检查,评选优秀病案,交流书写及管理经验第八条制定病案质量评价标准及病案管理规章制度,审定各种医用表格的式样,并监督实施;第九条闭会期间,病案科负责执行病案管理委员会的各项决议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第十条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由业务主管院长担任主任委员,业务相关副院长任副主任委员,委员由医务科、质控办、护理部、门诊部、临床、医技相关科室、及其他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第十一条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根据医院病案管理工作需要,或相关科室负责人有人员变动时,主任委员可随时提名调整委员名单第十二条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制定工作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

第四章 职责第十三条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1.制定、审核、修订适于松山医院病案管理的相关制度和奖惩规定2.定期对病案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收集科室对病案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3.拟定、审核临床各科室、专业病历表格的内容和形式4.提出有关改革病案管理工作的建议5.组织病案质量检查,评议病案书写质量和病案管理质量6.负责有关病案管理工作方面的业务咨询和技术指导7.处理病案工作中的各种争议,包括治疗结果级别的确定,诊断符合程度级别的确定,病案记录质量级别的确定,以及在病案管理工作中与医务人员或科室之间发生的其他各种争议 医疗保险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一、每季度召开一次医疗保险管理委员会会议,时间定于次月25日前临时会议由主任委员临时召集二、会议由主任委员负责主持,开会前由委员会办公室准备委员会工作报告,议程、议题等会议资料,通过0A和短信发布通知并将会议资料发给各委员作参会准备会后由委员会办公室草拟会议纪要交由委员会主任审核后,分发给各委员三、委员会形成决议应有委员会2/3以上成员参加时方为有效需将党政联席会决策的内容提交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后执行四、每半年向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作工作报告。

五、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任期3年,可以连任如有变动,应及时调整委员会主任委员由院长任命副主任委员由主任委员任命主任委员不在时,由副主任委员代行主任委员的职权 临床路径与单病种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一、每季度召开一次临床路径与单病种管理委员会会议,时冋定于次月25日前临时会议由主任委员临时召集二、会议由主任委员负责主持,开会前由委员会办公室准备委员会工作报告,议程、议题等会议资料,通过0A和短信发布通知并将会议资料发给各委员作参会准备会后由委员会办公室草拟会议纪要交由委员会主任审核后,分发给各委员三、委员会形成决议时应有委员会2/3以上成员参加时方为有效需将党政联席会决策的内容提交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后执行四、每半年向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作工作报告五、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任期3年,可以连任委员们可根据需要有所变更如有变动,应及时补充,以保证足够数量的委员开展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由院长任命副主任委员由主任委员会任命主任委员不在时,由副主任委员代行主任委员职权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一、在主任委员会领导下开展药事管理及药物治疗管理二、每季度召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议,原则上时间定于每季度末次月25 日前。

临时会议由主任委员会临时召集三、会议由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负责主持,委员会开会前由委员会办公室准备工作报告,议程、议题等会议资料,会后由委员会办公室草拟会议纪要交由委员会主任审核后,分发给各委员四、原则上由委员会委员参加会议,必要时邀请委员会专家组成员列席会议五、委员会形成决议时应有委员会2/3以上成员参加时方为有效需将党政联席会决策的内容提交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后执行六、每半年向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做工作报告七、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任期3年,可以连任如有变动,应及时调整委员会主任委员由院长任命副主任委员由主任委员任命主任委员不在时,由副主任委员代行主任委员职权 输血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一、每季度召开一次输血管理委员会会议,时间定于次月25日前临时会议由主任委员临时召集二、会议由主任委员负责主持,开会前由委员会办公室准备委员会工作报告,议程、议题等会议资料,通过0A和短信发布通知并将会议资料发给各委员作参会准备会后由委员会办公室草拟会议纪要交由委员会主任审核后,分发给各委员三、委员会形成决议时应有委员会2/3以上成员参加方为有效需将党政联席会决策的内容提交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后执行四、每半年向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作工作报告。

五、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任期3年,可以连任如有变动,应及时调整委员会主任委员由院长任命副主任委员由主任委员任命主任委员不在时,由副主任委员代行主任委员的职权 POCT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一、每季度至少1次对使用科室进行质量督查,监控全院POCT质量与安全动态二、每半年进行1次质量比对分析三、每半年召开委员会会议,会议原则上在次月25号之前召开,临时会议由主任委员临时召集四、委员会开会前需准备委员会工作报告,议程、议题等会议资料,通过OA和短信发布通知并将会议资料发给各委员作参会准备五、会后由委员会办公室草拟会议纪要交由委员会主任审核后,分发给各委员六、委员会决议应有委员会2/3以上成员参加时方为有效,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追踪决议 执行情况需提交党政联席会决策的决议,根据党政联席会决策执行七、和其他委员会之间相交叉的事务,提交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八、每半年向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作工作汇报九、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任期3年,可以连任如有变动,应及时调整委员会主任委员由院长任命副主任委员由主任委员任命主任委员不在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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