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修管理标准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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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Q/CHD-*/*发电公司企业标准Q/CHD-* *-2007大(小)修管理标准2007-*-*发布2007-*-* 实施*发电公彻Q/CHD-* *-2007目 次前 言 II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管理内容 14管理目标 35主管、协管部门及岗位 36管理流程 37报告和记录 62为了规范*发电公司大(小)修各项工作的协调控制,完成检修管理的各项任务, 制定本标准。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提出。本标准由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本标准主要审定人:本标准批准人:本标准委托负责解释。本标准是首次发布。Q/CHD-* *-20076大(小)修管理标准1范围本标准

2、规定了机组大(小)修(不包括事故抢修)的管理内容、管理目标、主管、协管 部门及岗位,管理流程及形成的报告和记录。本标准适用于*发电公司机组大、小修的管理工作。2规范性引用文件卜列文件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 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可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适用于本标准。中国华电生20051152号中国华电生2004514号中国华电生20061387号中国华电总20051435号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技术改造管理办法(A版)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技改、

3、大修项目招标管理的若干规定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点检定修管理实施指导意见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发电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检修特殊项目管理指导意见外委工程管理标准备品配件管理标准Q/CHD-* *-2007检修质量管理标准Q/CHD-* *-2007Q/CHD-* *-2007 3管理内容1.1 大(小)修管理有关定义1.1.1 机组大修:对发电机组进行全面的解体检查和修理,以保持、恢复或提高机组整体 性能的检修。1.1.2 机组小修:根据设备的磨损、劣化规律,有重点地对机组进行检查、评估、修理和清扫等检修工作。小修可进行设备零件的更换、设备的缺陷消除、 机组性能的调整和预防性试验等

4、作业以及实施部分大修项目和定期滚动检修项目。1.1.3 机组大修和小修间隔:从上次检修后机组复役开始,至再一次检修开始时的时间间隔。1.1.4 停用时间:机组从系统解列(或退出备用),到检修工作结束后机组复役的时间。1.1.5 检修作业文件:在实施设备检修活动中所需要和产生的,经审核和批准且符合文档规范的文件集合,是提供检修工作人员完成指定的工作任务和全过程检修作业活动的书面文 件汇总。1.1.6 设备再鉴定:包括品质再鉴定和功能再鉴定。其中:品质再鉴定是指检修后的设备投运前,通过试转、试验等方式对设备的性能及检修质量进行的检验。功能再鉴定是指对检修后投入运行的设备进行是否满足运行要求的评价。

5、1.1.7 不符合项:由于特性、文件或程序方面不足,使其质量变得不可接受或无法判断的项目。它不能用已批准的程序或文件中的信息解决。1.1.8 监理工程师:由公司委托的具有发电设备质量管理资质的负责大(小)修设备检修 质量策划、过程监督事项的第三方机构人员。1.2 大(小)修管理内容1.2.1 大(小)修管理组织机构1.2.1.1 大(小)修管理组织机构在检修前成立,由生产技术部、总经理工作部、计划合同部、安全监察部、发电运行部、设备维护部组成,由部门指定专人负责。1.2.1.2 生产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主要职责确定检修的方针、实现的目标;组织处理检修中发生的人身及设备的重大问题。1.2.1.3

6、生产技术部主要职责1.2.1.3.1 确定检修各阶段的目标、检修的总体计划和专项计划;组织、协调、合理分配各小组工作。1.2.1.3.2 主持检修例会,对检修进行全面监控,对检修的工期进度、检修成本和工作质量实行总体控制。1.2.1.3.3 负责组织协调检修报告关闭、工作总结、经验反馈、成本结算等工作。1.2.1.3.4 负责检修总体计划和各项专项计划的编制,并跟踪计划执行情况及检修计划的修改更新。1.2.1.3.5 按检修情况提出机组启动前需增加、更改的试验项目,对检修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生产副总经理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组织完工报告的编制。1.2.1.3.6 负责材料计划的审核。1.2.1.4

7、 设备维护部的主要职责1.2.1.4.1 按照公司检修目标制订质量保证措施,负责组织检修开工前各检修项目技术质量保证措施交底。1.2.1.4.2 负责设备检修质量全过程监控,参加关键点、关键工序验收,负责对不合格项闭环管理。1.2.1.4.3 合理分配各检修项目的人员配置,合理安排各项目间的接口问题。1.2.1.4.4 负责监督承包商执行检修作业文件或检修方案的各项要求、规定和流程,并负责修改完善检修作业文件。1.2.1.4.5 负责组织各项检修记录、报告、总结的编制。1.2.1.4.6 负责材料计划的提出。1.2.1.5 计划合同部的主要职责1.2.1.5.1 负责检修物资计划(材料、备品配

8、件、检修专用工具、常用工具及劳动保护用品)的落实,并配合财务部结算检修费用。1.2.1.5.2 负责检修承包合同签订,并对合同执行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1.2.1.6 安全监察部的主要职责1.2.1.6.1 负责检修现场安全管理,监督和管理文明施工、消防设施的使用和保管、安全保卫等工作。1.2.1.6.2 进行检修现场检查,掌握生产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按照安全工作规程和文明生产管理标准进行检查考核。1.2.1.6.3 对检修中不按规定作业的承包商或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对严重违反规定的责令其临时停工,并通报有关单位。1.2.1.7 发电运行部的主要职责1.2.1.7.1 按照检修进度计划

9、负责落实机组启、停计划,安排启停机期间的试验。1.2.1.7.2 对检修工作范围内的设备进行隔离,落实安全措施。1.2.1.7.3 负责设备试运转管理工作,确定再鉴定项目,参加设备系统再鉴定工作。1.2.1.8 总经理工作部主要职责1.2.1.8.1 负责检修人员的食、宿、交通、医疗救护等生活方面的管理。1.2.1.8.2 负责检修过程宣传资料的收集及报道。1.2.2 大(小)修例会的组织1.2.2.1 大(小)修组织机构在大修开始前六个月或小修开始前三个月成立,在生产技术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 召开检修例会。1.2.2.2 检修例会汇报的主要内容有:各部门准备进展情况;各专业需

10、要协调和配合的项目;检修过程中重大技术问题方案的确定;对已开展检修工作的评价。1.2.3 与检修承包商的接口管理原则1.2.3.1 设备维护部负责与承包商检修负责人接口,协调有关检修程序、图纸、技术、工艺、质量等问题。1.2.3.2 生产技术部负责将大(小)修计划传达给承包商,承包商将编写审核后的检修二级网络及时提交生产技术部。1.2.3.3 计划合同部负责商务、合同、采购方面与检修承包商的接口管理。1.2.3.4 安全监察部负责承包商作业人员在现场的工作条件、个人行为、检修过程等方面的安全监督及文明施工管理、出入厂管理。1.2.3.5 发电运行部负责与承包商在工作票安全措施方面的接口。1.2

11、.4 机组大(小)修检修项目编制1.2.4.1 主要设备的检修项目分为标准项目和特殊项目两类,由设备维护部编制标准项目和特殊项目。1.2.4.2 大修主要标准项目1.2.4.2.1 设备厂家提供的技术规范中要求的大修项目。1.2.4.2.2 进行较全面的检查、清扫、测量和修理。1.2.4.2.3 进行定期监测、试验、校验和鉴定。1.2.4.2.4 对需要更换的零部件进行更换。1.2.4.2.5 国家技术标准、行业技术标准和技术监督中规定必须进行的大修检查和试验项目。1.2.4.2.6 设备防磨、防爆、防腐处理和缺陷处理项目。1.2.4.3 小修主要标准项目1.2.4.3.1 设备厂家提供的技术

12、规范中要求的小修项目。1.2.4.3.2 重点清扫、检查和处理易损、易磨部件,并进行必要的测试和试验。1.2.4.3.3 设备缺陷处理项目。1.2.4.3.4 仪器仪表的校验。1.2.4.3.5 国家技术标准、行业技术标准和技术监督中规定必须进行小修的检查和试验项目。1.2.4.4 特殊项目是指标准项目以外的检修项目,主要有两措项目、节能项目、技改项目等。1.2.4.5 其它也应列入的检修项目:环保项目、科技项目(包括合理化建议)、不属于标准项目的技术监督项目等内容。1.2.5 大(小)修计划编制原则1.2.5.1 安全性原则:检修计划在编制和实施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性原则,使设备有序地停

13、役、 检修和复役, 当发生突发事件须对计划进行调整时, 应重新评估其对安全性的 影响。1.2.5.2 经济性原则:检修计划通过有效控制人力、物力资源,降低检修成本,实现公司 效益的提高。4 管理目标按计划完成既定的检修作业, 机组质量达到修前制定的质量目标和标准, 保证机组安全、 经济和可靠运行,以及建筑物和构建物的完整牢固。5 主管、协管部门及岗位5.1 机组检修的管理工作由生产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总体负责和协调。5.2 机组检修的管理工作由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设备维护部、发电运行部和公司其 它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6 管理流程6.1 确定检修项目6.1.1 生产技术部下达次年度的检修计划。

14、6.1.2 设备维护部根据年度检修计划,结合点检发现的设备问题、设备劣化倾向分析及机组运行情况、 设备存在的缺陷等内容编制检修项目。 大修的检修项目在大修开始前六个月完成编制,小修的检修项目在小修开始前三个月完成编制。6.1.3 生产技术部审核检修项目。6.2 成立检修管理机构6.2.1 按照检修管理机构的要求,检修组织机构由各部门成员组成。6.2.2 在生产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的领导下,按照检修例会的要求,定期召开例会,完成各部门的职责。6.3 编制大(小)修计划6.3.1 生产技术部根据检修项目和年度大(小)修时间安排,编制大(小)修计划,并确定大 (小)修关键路线、主进度和里程碑控制点。6.3.2 检修开工前一个月的检修例会上,由生产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确定检修主线窗口及关键路线。6.3.3 检修计划确定后,检修项目发生变更时,由设备维护部填写检修项目变更申请单,提交生产技术部。6.3.4 生产技术部对变更的检修项目审核后呈报生产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批准。6.3.5 生产技术部将经批准后的检修变更项目发送各部门、检修承包商及相关单位,并根据变更单及时修订进度计划。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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