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20日安徽合肥肥西县纪委监委遴选公务员考试真题答案解析版

上传人:送你****花 文档编号:185237964 上传时间:2021-07-05 格式:PDF 页数:4 大小:150.0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19年1月20日安徽合肥肥西县纪委监委遴选公务员考试真题答案解析版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2019年1月20日安徽合肥肥西县纪委监委遴选公务员考试真题答案解析版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2019年1月20日安徽合肥肥西县纪委监委遴选公务员考试真题答案解析版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2019年1月20日安徽合肥肥西县纪委监委遴选公务员考试真题答案解析版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2019年1月20日安徽合肥肥西县纪委监委遴选公务员考试真题答案解析版》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19年1月20日安徽合肥肥西县纪委监委遴选公务员考试真题答案解析版(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2019 年 1 月 20 日安徽合肥肥西县纪委监委遴选公务员考试真题及答案 一、选择题(40 题,40 分) 选择题主要考察:时事政治(习近平在近期国际国内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政 治、经济 方面的问题)、安徽省省情常识(戏剧活化石、桐城派人物、和县猿人、安徽的由来 等)、法律常识(正当防卫等内容)、生活常识(用水、用电、生物、氧化、反射等物理化 学常识)、言语理解(填空)、数量关系(图形切面 识别认知等) 二、判断题(10 题,10 分) 考察内容主要是政治、法律。 三、简答题(2 题,25 分) 问题 1: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参考答案 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

2、了国家公职人员的廉洁性, 又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 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了 挪用公款归自己或他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 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 3 个月未还的行为。 3 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有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和 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才符合本罪的主体资格,其他非上述人员不具有挪 用公款罪 的主体资格。 4.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是故意犯。行为人从主 观上表现为明知是公款而故意将公款非法挪作私人用,目的在于非法取得公共财 物的使用权,通过暂时使用公款而获得经济上

3、的利益。 问题 2:职务犯罪人员,什么情形下,可以在监察机关移交检察机关的时候争 取从宽处理。 参考答案 1.自动投案,真诚悔罪悔过的; 2.积极配合调查工作,如实供述监察机关还未掌握的违法犯罪行为的; 3.积极退赃,减少损失的; 4.具有重大立功表现或者案件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等情形的。 但应当注意把握八个方面内容: 第一,被调查人主动认罪认罚,在主观上表现为能够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违反 了法律的规 定,并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并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后悔,表现了被调查人改恶向善的意 愿。在客观上,表现为被调查人自动投案、真诚悔罪悔过, 积极配合调查工作、如实供述监 察机关还未掌握的违法犯罪行为,积极退

4、赃、减少损失。 第二,自动投案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被调查人犯罪以后,犯罪事实未被监 察机关发 现以前;或者犯罪事实虽被发现,但不知何人所为;或者犯罪事实和被调查人均已被发现, 但是尚未受到监察机关的询问、讯问或者尚未采取留置措施之前,主动到监察机关或者所在 单位、基层组织等投案,接受调查。 第三,积极配合调查工作、如实供述监察机关还未掌握的违法犯罪行为,是指被调查 人投案以后,能够按照监察机关的要求,积极主动地予以配合,除了如 实供述监察机关已 掌握的违法犯罪行为外,还应当如实供述监察机关不知道、还未掌握的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第四,“积极退赃,减少损失”,是指被调查人主动上交违法犯罪所得赃款

5、赃物,减少国家、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可能受到的损失。 第五,具有重大立功表现是相对于一般立功表现而言,主要包括:一是被调 查人检 举、揭发他人的重大犯罪行为;二是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三是协助监察机关抓捕其他重 大职务犯罪被调查人;四是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等。 第六,案件涉及国家重大利益,主要包括被调查人所涉及的职务犯罪案件关系到国家 安全、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等国家重大利益等情形。 第七,从宽处罚的建议包括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和免除处罚。“从轻处罚”,是指在法 定刑的幅度内适用相对较轻的刑种或者处以较短的刑期。“减轻处罚”, 是指在法定最低刑 以下判处刑罚。“免除处罚”,是指虽已构成犯罪,

6、但由于某些原因不判处刑罚。 第八,监察机关提出从宽处罚建议的,需要经集体研究,并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 四、写作题(25 分) 材料:近日,一些地方出台禁令,明确禁止各种“提篮子”行为。对很多人 来说, “提篮子”是一个反腐新词,它指的是一些人利用领导干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充当中 介,借助权力效应为自己和他人站台,从中谋取私利,其实就是 “空手套白狼”。 从近年查处的腐败案件来看,“提篮子”现象并不少见。个别领导干部或甘 于被“围猎”伸手捞钱,或安排身边人充当“白手套”,或异地“交易”利益互 换,“夫 妻档”“父子兵”“兄弟连”等贪腐组合频频出现,以各种方式进行权钱交易。 问题:请以“管住提

7、篮子的权力之手”为题,写一篇议论文。(不少于 600 字) 参考解析 考察的是考生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文章写作能力。 “提篮子”,“提”来的是个人私利、歪风邪气,“提”走的是社会公义、 清风正气。 表面上看,“提篮子”凭的是关系,实际上靠的是权力。一些干部以权谋私、 用权寻租,形成“勾肩搭背”的政商关系,把工程项目等当成可以私相授受的“唐 僧肉”,损害了一方号众利益,败坏了一方政治生态。 首先,领导干部“提篮子”,利用手中职权充当利益输送的中间人,本就是 一种权力寻租、权力腐败行为,必须予以严厉打击;其次,领导干部“提篮子”是 人为干涉市场经济,有悖于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原则,污染了营商环境,

8、不利于 地方经济 的健康发展;最后,领导干部“提篮子”是一种角色“错位”,这类官员在思想上还没有走出 “当官发财”的认识误区,“官念”不正,岂能委以重任? 一些干部以权谋私、用权寻租,形成“勾肩搭背”的政商关系,把工程项目 等当成可以私相授受的“唐僧肉”,损害了一方号众利益,败坏了一方政治生态。 参考范文(820 字) 管住提篮子的权力之手 当权力蒙上了“遮羞布”,就容易滋生出腐败,极容易自我迷惑,丢掉了信 仰,跌落腐败深渊。“提篮子”违纪的问题有些显性的特征,首先,方式是多种 多样,比如投资合伙、入干股、拿提成,通过指定、授意、暗示、打招呼、批条 子等方式直接插手或出面站台;其次涉及领域广泛

9、,比如金融、司法、规划、工 程建设等领域都容易产生;最后,还存在涉案金额大的问题,由其产生的政治、 经济、社会危害影响深远。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章,明确党员干部只要事实上利 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的,不论其采用直接或间接方式, 都要受到党纪处分。湖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也印发了关于禁止利用领 导干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提篮子”谋取私利的规定,从“提篮子”的概 念、领域范围、处理方式、义务责任、责任追究等多个方面进行了禁止性规定。 制度的完善有利于把权力约束得更紧,但要遏制“提篮子”腐败问题,还需要打 好组合拳。 树立好家风。“家风是一个家庭的精神内核”,

10、对领导干部来说,家风关系 的不仅是一身之进退、一家之荣辱,更关系到党风、政风、国风,好的家风能促 进好作风的建设,针对“提篮子”腐败问题的特点,要强化家风建设,领导干部 要把家风 建设作为自身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管好身边人。 严肃党纪党规。只有坚决查处“提篮子”腐败问题,不手软,才能真正打击 惩治违纪违法领导干部,形成强有力的震慑。对于发现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 一起、通报一起,用零容忍的态度让“提篮子”腐败问题没有市场和空间。 强化追责问责。“提篮子”腐败问题往往涉及发改、财政、审计、住建、国 资管理等 相关职能部门和有关司法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和权限,充分运用监督执 纪的“四种形态”强化责任追究,用强有力的问责手段,倒逼责任落实。 让“提篮子”腐败问题失去生存的土壤,需要领导干部亲戚朋友的规劝,也 需要各部门之间协作配合,更需要纪检监察的抓早抓小抓预防,才能净化政治生 态,创造良好的社会发展环境。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PPT模板库 > 总结/计划/报告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