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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文档)不正当价格行为的表现、危害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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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当价格行为的表现、危害及对策刘 煜 (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内蒙古呼和浩特 010070)【摘 要】不正当价格行为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经常出现而又难以从根本上根除的一个问题近年来我国市场物价持续上涨,引起社会方方面面的普遍关注,而一些不法经营者利用价格垄断、价格欺诈等不正当手段,对价格上涨起到了推波助推波助澜的作用,不仅损害了广大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且也影响了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和社会的稳定作者通过理性思考,浅析不正当价格行为对经济和社会的危害,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关键词】 不正当价格行为 成因分析 社会危害 对策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市场95%以上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放开价格放开在增强经济活力、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也给市场带来了一些消极影响一些不法经营者利用价格垄断等不正当的价格行为,牟取暴利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不仅不利于市场的公平竞争,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损害了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且制约经济发展、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如何治理和整顿不正当价格行为,已成为物价主管部门迫切解决的问题一、不正当价格行为的界定及表现(一)不正当价格行为的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确规定:不正当价格行为是指经营者违反价格活动的基本规范,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侵害了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干扰破坏了正常价格秩序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指出:不正当的价格行为这对市场公平竞争危害巨大,不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必须禁止不正当的价格行为二)不正当价格行为的表现《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确指出,不正当价格行为共有八种表现:第一种,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即经营者之间基于共同利益关系,相互勾结,彼此配合,联手操作,垄断市场经营,控制市场价格,打击排斥正当的经营者,牟取非法利益第二种,低价倾销这种行为表现:一是低价倾销,不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行为;二是低价倾销是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三将商品价格压低到生产经营成本之下,排挤生产和经营同类产品的竞争者,使其无法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低价倾销的目的是排挤竞争对手,独占市场第三,哄抬价格即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利用消费者担心价格上涨的心理,制造紧张气氛,乘机抬价、囤积惜售,兴风作浪,推动价格大幅度非理性上涨,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第四,价格欺诈利用虚假的价格手段或标价方式,误导诱骗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与之进行交易例如,虚列生产经营成本,抬高定价,蒙骗他人;先提价,然后声称优惠打折;名为处理商品,实际按原价销售;在包装上标注价格造成误解等行为。

第五,价格歧视即对交易条件相同的买方,实行不同的价格或提供不同的服务,从而使高价购买的买方受到了价格歧视价格歧视是一种损害公平竞争、妨碍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行为第六,变相提价或压价即经营者在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过程中,采取了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不正当的手段,变相提高或压低价格,损害消费者、生产者或者其他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向农民收购农副产品时,将质量等级高的压低为质量差的,将含杂质成分低的硬说成是含杂质成分高的等,从而压价收购,损害商品生产者的正当利益第七,牟取暴利牟取暴利的行为在法律上是严格禁止的,由于其情况不同比较复杂,价格法中很难在一一加以具体规定,所以,这种行为的确定由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不同情况作具体的界定第八,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二、不正当价格行为成因分析(一)从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自身角度来看1.执法部门多,职能不集中,执法程序乱目前国务院职能部门中涉及市场监管的有工商、质监、发改委(物价)等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开展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工作的,主要有工商、发展改革(物价)、商务等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开展反倾销工作的,主要有商务、海关、工商、发改委(物价)等部门。

由于多个职能部门涉及反不正当价格行为的监管,由于职能的分散,必然造成执法依据不同,处罚力度也不同现象的出现这种职能不集中,执法程序混乱,不仅不利于市场监管,而且还会造成处理难落实的问题2.反不正当价格行为的法律、法规和行政处罚等尚不完善,影响了执法效果如在《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中,对价格放开的商品和服务进行强制服务、强制收费行为的处罚没有明确;在《制止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中,只对平均价格、平均利润率、平均差价率等进行了原则性规定,没有说明其具体计算办法,缺乏一般性条款,缺乏可操作性等由于法律和行政法规不完善,在制止不正当行为的发生客观上存在着一定的难度,直接影响到执法效果3.思想意识上对查处不正当价格行为的重视程度不够当前价格主管部门尤其是基层价格主管部门对查处不正当价格行为重视程度不够,往往认为查处不正当价格行为是“出力不讨好”,检查难、取证难、处理难,促使其“知难而退”二)从整体社会环境角度来看1.社会信用体系尚不健全,价格诚信意识并不能约束不正当价格行为的发生由于诚实信用的商业道德理念在现实生活中面临着很大的挑战,一部分经营者没能随经济发展而相应地提高道德素质和遵纪守法的观念,急功近利的心理带来公平竞争意识的缺失,商业道德的沦丧,经营理念歪曲。

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又是最直接简便的谋财之道,由于受利益的内在驱动,许多经营者不能正确体会信誉对于企业长久发展的重要性,往往抱有侥幸心理,惟眼前小利是图,铤而走险、不择手段2.市场机制不健全、市场体系不完善经济发展迅速,市场行为规则严重滞后,各项规则和制度不健全,公开、公正、公平市场价格主体不成熟,这在客观上为不正当价格行为提供了便利条件3.行业价格垄断缺乏有效的制度约束一些自然垄断部门凭借自身的垄断地位,利用垄断价格谋求自身行业利益最大化,使价格作为资源配置的信息失灵,调控经济的价格杠杆发生扭曲如:我国电信行业利用其自身的行业垄断地位,借助垄断价格牟利4.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的矛盾仍然十分突出首先是产品供大于求或需求大于供给现象经常出现,造成供求关系失衡;其次是产品结构不合理,商品的大路货多,特色货少,信誉度低,市场竞争力不强;再次是产业结构不合理等等这些都是滋生不正当价格行为的基本条件三)从经营者的角度来看1.经营者的自利性是产生不正当价格行为最本质的根源经营者作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本质上扮演的是“经济人”的角色经济人”最显著的特征就是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为了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经营者往往采取非法、不正当的手段,严重损害了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

2.在卖方市场条件下,非法牟利行为依然存在利益驱动产生欺诈行为,这对整个社会主义市场主体保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是一种很大的危害3.国有大型企业竞争观念落后我国的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的竞争观念十分落后,加之目前产业结构失衡,为数众多的企业在同一行业、同一层次、同一时间和同一地区过度竞争,从而引发不正当竞争行为四)从消费者的角度来看1.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防范意识不强由于消费者缺乏必要的防范意识,极易被经营者花样百出的促销手段所迷惑,分辨不出在促销手段背后隐藏的种种不正当价格行为而上当受骗2.消费者维权意识淡薄消费者对价格法律、法规尤其是各种反不正当价格行为的行政法规不甚了解,不能分辨出哪些是不正当价格行为,哪些是正当的价格行为当其利益受到侵犯时,不能及时发现,更不知如何利用法律武器进行维权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不正当价格行为的发生三、不正当价格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现实生活中各种不公平交易或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屡禁不止,不仅扰乱和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导致社会道德水准的下降,助长了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损害了国家和企业形象,损害了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1.不正当价格行为扰乱了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不正当价格行为对市场价格秩序的破坏,主要表现在价格信息失真由于不正当价格既不反映价值,又不反映供求关系,更不能真实传递市场变化趋势致使价格机制、供求机制、竞争机制三大机制职能失灵这样不仅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原则,而且扰乱了市场经济规律,破坏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2. 不正当价格行为损害交易对象的合法权益一部分不法经营者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采取不正当价格,使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自主选择权受到限制或制约,有时会付出更高的价格,或以同样的价格购买商品或服务数量更少、质量更差、规格更低;合法经营者因不正当价格难以开展合法经营业务,造成直接或间接的损失难以计算3.不正当价格行为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导致社会道德水准下降由于不法经营者在不公平的交易中牟取暴利,从而使广大消费者丧失信心,他们认为搞市场经济就是搞欺、蒙、坑、骗,商家要赚钱就得靠不正当手段,使公平交易与公平竞争在市场经济运行中困难重重正是基于这种错误认识,有一些人利用工作之便,相互拉拢、行贿受贿、以权谋私,为不正当价格行为大开方便之门其结果严重地败坏了社会风气,腐蚀了一些人的思想,造成社会道德水准下降,严重践踏了法律、法规的尊严4.不利于社会资源优化配置。

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资源的流动与变化,主要是由市场价格来调节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哪些部门的价格上涨,社会资源就会较多地流入哪些部门,反之亦然不正当价格误导了经营者和消费者,使社会资源不能够合理地调整及分配,造成重复投资、盲目投资,造成了社会资源严重浪费四、治理不正当价格行为对策1.改革政府价格管理机构,明确不正当价格行为的治理主体,提高管理效能目前,依据法律法规开展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工作的,主要有工商、发展改革(物价)、商务等部门;开展反倾销工作的,主要有商务、海关、工商、发改委(物价)等部门参与治理部门太多,各部门都有治理和监督权力,表面上看是大家都在管,但结果是大家都不好好监管就其原因:部门之间由于利益驱动,分工关系难于协调;令出多门、互相推诿、互相扯皮现象时有发生;价格管理成本过高,管理效率低下因此,必须对政府物价管理部门进行改革,物价调控监管权力必须实行统一领导,分工协作,才能提高管理效能形成“政府调控市场,市场监督政府”的有效监督管理机制2.形成以道德为支撑,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体系,营造公平竞争的价格诚信市场环境公平和信用是强化市场统一性的两个重要理念,诚信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基础,倡导公平的价格竞争,这既是建设现代化市场体系的必要条件,又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

3.把不正当价格行为的治理纳入经济发展的长远规划,在发展中谋治理,在治理中求发展不正当价格行为的产生无不与地方、行业保护和区域垄断相联系,成为某些特殊利益群体、个人谋取利益的工具只有对其进行有效的市场约束和监督,才能减轻它对经济正常运行的危害因此,治理整顿不正当价格行为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必须建立完善长效的市场制衡机制,打破地方、行业保护和区域垄断,形成全国一体化的价格监管机制,使不正当价格行为失去滋生的市场基础4.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综合素质高”的行政执法队伍政治素质高,业务水平精,处理能力强的价格执法检查队伍,是治理与整顿不正当价格行为的根本保障因此,我们必须加强对价格执法检查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思想觉悟、理论执法水平以及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只有思想重视,措施得力,才能取得实效5.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的法制观念、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充分发挥全民监督价格的作用积极推进“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在社区、农村、一些收费单位设立价格收费宣传栏或公示牌,公布价格举报,设立价格监督服务站,聘请义务价格监督员,宣传价格政策,方便人民群众了解价格信息。

培养消费者成熟的消费心理和消费心态,提高识别不正当价格行为的能力通过宣传和教育,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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