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线在横担上的排列应符合如下规律,即当 面向负截时,从左侧起 L1 、 N、 L2 、 L3 ;和保护零线在同一横担上架设时, 导线相序排列的顺序是: 面向负载 , 从左侧起为 L1 、N、 L2 、 L3 、 PE; 动力线、 照明线在两个横担上分别架设时,上层横担面向负截从左侧起为 L1 、 L2 、 L3 ;下层横担:单相三线时面向负截从左侧起为 L1 、 (或 L2 、 L3 ) 、 N、 PE;在两上横担上架设时,最下层横担面向负截,最右边的导线为保护零线 PE在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 46-2005》 中规定: === 7.1.5 架空线路相序排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动力、照明线在同一横担上架设时, 导线相序排列是: 面向负荷 从左侧起依次为 L1、 N、 L2、 L3、 PE; 2 动力、照明线在二层横担上分别架设时,导线相序排列是: 上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依次为 L1、 L2、 L3;下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依次为 L1(L2 、 L3) 、 N、 PE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7.2.2.12 架空线路的排列相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高压线路: 面向负荷 从左侧起,导线排列相序为 A 、 B、 C; (2) 低压线路: 面向负荷 从左侧起,导线排列相序为 A、 N、 B、 C。
7.2.2.13 电杆上的中性线应靠近电杆,如线路沿建筑物架设时,应靠近建筑物中性线的位置不应高于同一回路的相线在同一地区内,中性线的排列应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