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1,主讲人:王玉雪,,(一)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是指一方提供电、水、气、热力供另一方利用这些资源并支付报酬的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是转移电、水、气、热力等财产权利的合同,是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因此,买卖合同关于转移财产所有权所作的规定,对于这种合同同样有适用的效力其特征表现如下:,1.公用性公用性是指供应人提供的电、水、气、热力的消费对象不是社会中的某些特殊阶层,而是一般的社会公众因此,供应人有强制缔约义务,不得拒绝利用人通常、合理的供应要求2.公益性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不以供应人获利为主要目的,而是为了满足社会公众生产、生活的需要这也是国家对供用合同的收费标准进行限制的原因之一3.继续性供应人提供能源和使用人支付价款都处于持续状态,因此,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终止的效力仅作用于将来,不能溯及既往二)供用电合同,1.供用电合同的概念和法律特征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 其法律特征表现为: (1)供用电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2)供用电合同是转移所有权的合同3)供用电合同的标的物不是一般商品,而是无形物——电。
电作为一种能量,是一种特殊的商品,是既不能储存又不能进入流通领域交换的电能,其性质决定了合同一般不存在退货、返还、恢复原状等问题 (4)供用电合同的内容更多地其价格实行统一定价原则受国家政策的制约 (5)供用电合同一般为格式条款2.供用电合同的内容,供用电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供电的方式、质量、时间;用电容量、地址、性质、计量方式;电费的结算方式;供用电设施的维护责任供用电合同的履行地点,按照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供电设施的产权分界处为履行地点[就是所属产权的分界点 比如说规定为小区电表为分界处(含电表),那么电表以前都为供电局产权,以后为小区产权,非产权户是不能动的],,通常,供用电合同是以用电人提出用电申请为要约,供电人批准用电申请为承诺而订立的3.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1)供电人的权利与义务 ①供电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供电质量标准和合同约定安全供电供电人未按照国家规定的供电质量标准和合同约定安全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②供电人因供电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电或者用电人违法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电人未事先通知用电人中断供电,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③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断电,供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抢修未及时抢修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④行使不安抗辩权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及时交付电费用电人逾期不交付电费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经催告用电人在合理期限内仍不交付电费和违约金的,供电人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供电但为了避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对国家机关、公益事业单位不得行使不安抗辩权2)用电人的权利与义务,①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及时交付电费 ②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安全用电用电人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安全用电,造成供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③用电人对供电人正当检修、停电、限电应当容忍供电人检修电力设施时需要用电人协助的,用电人有协助义务 ④用电人有权安全获得电力,用电人在正当、合理用电的情况下,其人身和财产安全应当有所保障三)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的法律适用《合同法》对供电合同作了专门规定,且供用电、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合同属于同一性质的合同,因此,《合同法》第184条的规定,供用水、电、气、热力合同参照适用供用电合同的有关规定。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是指一方提供电、水、气、热力供另一方利用,另一方利用这些资源并支付报酬的合同强制缔约),供用电合同,,供电人的义务,用电人的义务,,及时、安全、合格供电 供电人因限电、检修等停电的通知义务 对事故断电的抢修义务,,支付电费的义务 对用电设施的安全保持义务 对供电人正当检修停电限电的忍受义务 依照规定或约定用电的义务,,1.九华公司在未接到任何事先通知的情况下突然被断电,遭受重大经济损失下列哪些情况下供电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2007年司考) A.因供电设施检修中断供电 B.为保证居民生活用电而拉闸限电 C.因九华公司违法用电而中断供电 D.因电线被超高车辆挂断而断电 2.某日暴发山洪,自来水公司的水管被冲毁,造成埠岚小区断水小区内的一家工厂被迫停工由于自来水公司内部管理不善,数日内无人过问此事,工厂数次联系自来水公司维修管道,自来水公司均置之不理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A.山洪暴发当日引发的工厂损失,自来水公司不必赔偿 B.山洪暴发当日引发的工厂损失,自来水公司应予赔偿 C.工厂因断水而引发的全部损失,自来水公司均应赔偿 D.山洪暴发后,因自来水公司未及时抢修而造成工厂停工的损失,自来水公司应予赔偿,,1.ABC按照《合同法》第180条规定,供电人因供电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电或者用电人违法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电人。
未事先通知用电人中断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此,ABC三项正确D项中,超高车辆挂断电线断电并非不可抗力,而只是意外事故,供电公司不能以此为由而免责,应当向九华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在赔偿损失之后,供电公司可以追究车主的侵权责任2.AD山洪暴发属于不可抗力,由此造成工厂断水而引起损失,自来水公司不必赔偿按照《合同法》第181条规定,因自然灾害等原因断电,供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抢修未及时抢修,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供用水合同应参照适用供用电合同的相关规定,因此,因自来水公司未及时抢修管道而造成工厂停工的损失,自来水公司应予赔偿某村配电室(供电方,以下简称甲方)与该村粮食加工专业户杨某(用电方,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供用电合同合同生效后,甲方按照国家规定的供电标准和合同的约定,保证了供电的安全性和连续性但乙方没按时交纳电费,甲方诉至法院,要求乙方交纳电费在诉讼期间,电费上涨,法院遂判决乙方按新的电费价格交纳电费,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试分析: (1)法院的上述判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2)请根据供用电合同的概念及性质论证法院判决的依据案例一,(1)法院的上述判决的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63条的规定。
(2)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供用电合同是执行国家定价的合同本案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交纳电费,属于逾期付款的行为按照合同法第63条规定:“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因此,法院判决乙方按新的电费价格交纳电费是正确的,有法律依据的案例二,甲与供电公司签订了供用电合同由于供电公司线路检修而经常出现电压不稳的现象,但供电公司在检修线路前并未通知甲某日,甲在看电视的时候,电视机突然被电流击损甲在知道供电公司检修线路导致电压不稳的情况之后,便找到供电公司,要求其赔偿损失,但供电公司并不理会甲的要求于是,甲便不再交纳电费供电公司几经催促,甲书面通知供电公司,称供电公司不赔偿电视机的损失,甲便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拒绝交纳电费之后,供电公司开始给甲家断电甲从供电公司设在甲家楼旁边的供电设备上私接了一条线,给家中通电请回答下列问题:1.甲的电视机损失是否应当由供电公司赔偿?为什么?2.甲是否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为什么?3.供电公司给甲家断电是否合法?为什么?4.甲私接电线的行为如何定性?为什么?,,1.甲的电视机损失应当由供电公司赔偿。
按照《合同法》第180条规定,供电公司检修线路应当事先通知甲,以便甲作出必要准备供电公司未经通知便检修线路,给甲造成损失,供电公司应向甲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电视机损失 2.甲不能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必须是基于同一双务合同而产生,当事人双务互负债权、债务,彼此之间具有牵连性甲对供电公司享有供电请求权与赔偿电视机损失的违约责任请求权,供电公司对甲享有支付电费请求权供电请求权与支付电费请求权之间构成具有牵连性的对待给付,而违约责任请求权与支付电费请求权不构成对待给付,甲不能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拒绝交付电费3.供电公司的断电行为合法按照《合同法》第182条规定,经供电人催告,用电人在合理期限内仍不交付电费的,供电人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供电 4.甲私接电线的行为是侵权行为供电公司设在甲家楼边的供电设备所有权归属供电公司,电力所有权也归属供电公司甲未经许可私接线路,侵犯了供电公司对供电设备的所有权,以及供电公司对电力的所有权以上为第一小组课程设计谢谢观赏~课件制作:王玉雪、王转红、孟晓娜、黄周圆、袁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