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年 04 月 22 日 17:13《零售银行》 我有话说 收藏本文 刚才我在听大家谈的互联网金融模式,都认为 P2P 是一个主要方式,事实上,作为最早提出互联网金融概念的谢平教授也是这么认为的,他认为以去中介化为代表的P2P 代表了未来金融的一个方向,而且会成为颠覆金融的主要模式我感觉这个观点是错误的,至少现状和短期内的趋势都不会如此 P2P 起源于英国,在美国发扬光大,国内的 P2P 动辄谈 Lending Club,是因为这个目前发展的最好,规模也最大但实质上说,国外的 P2P 跟国内除了形式上有点相像,骨子里毫无关系,而且国外的 P2P 也并没大家想的那么好 首先是规模,在英国也好,在美国也罢,P2P 的实际第一规模不大,第二机构数量也不多,P2P 基本上不是这两个国家的主流“互联网金融”模式,如果国外有互联网金融这个说法的话英国的 P2P 规模大概在 5 亿英镑左右,主要是由 Zopa, RateSetter, 和 Funding Circle 三家构成,而美国的 P2P 最大的是Lending Club,据说今年能破 40 亿美金,其次是prosper,主要也就这两家。
英美两国的 P2P 的规模和数量其实都不大,在整个金融份额的占比也是极低,这个模式要成为颠覆金融的方式,短期和可预见的很长时间内都不太可能成为现实 更关键的是 Lending Club 已经很难算是去中介化的商业模式了,目前的 Lending Club 更多是个网络交易所的概念,类似证券化市场,大量的机构入驻其间,提供了各种金融服务也正是这个概念,使得lending Club 的规模远远超过其他同业 另外,国外的P2P 模式是典型的不介入风险的平台化运作,而中国不是,中国的 P2P 本质是小型金融机构,这个话题,我这里不多展开,只强调我不认同 P2P 是未来的“颠覆性”模式 还有个比较深刻的感受是国外无互联网金融这个说法,但是国内的确有挺多互联网的模式在介入金融,他们大多都对互联网金融这个概念不是很了解我走的三家公司,一家说自己是互联网公司,另外两家,更愿意被认定是金融公司,而且这几家都是持牌金融机构,其实包括 Lending Club 在内,都是持牌的确切说,美国主流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其实是网络贷款公司,2013年搞了一次全球网贷峰会,大概有几百家机构参与,这些机构的整体规模都很小,但是都很有意思,采取的方式多种多样,有立足消费类贷款,立足学生市场,也有立足大数据的风控技术手段的,核心表现为其实是利用互联网的技术切入主流金融机构未能涉及的区域,提供多种解决方式,他们的本质其实都是贷款机构。
这次跟加州银行的一个朋友也谈了下,他认为美国的监管方式是相对开放的,并不会因为主体不同行差异化对待在他们眼里,所谓的互联网金融也只是众多金融模式里的一种,纳入金融监管范畴就可以了,并没有给予太多的关注焦点,所以在中国一片火热的互联网金融,到了美国反倒没有人予以太多的关注所以,我也相信这里面反映的核心是:美国的监管相对更开放,门槛更低,使得众多金融机构的准入相对容易,也就使得牌照的意义和价值不太大互联网金融在我国所扮演的打破金融管制的角色,在美国是不太能被理解和认可的 网贷机构在中国比较少,主要还是因为我国采取严格的金融机构审批制度和监管制度,基本上不太可能出现这种形式的放贷机构,我国其实跟这种网络放贷机构相类似的是我国的小贷机构,但是我国的小贷机构也一样受到严格的限制,貌似除了阿里都被限制一定区域之内,也就排斥了互联网化的可能性了另外美国还有很多的互联网介入金融特定领域的模式,例如社区化投资、理财和保险化,以及互联网征信模式等等 这些按照国内的习惯都统一会被列为互联网金融模式,但是在美国它们之间是独立的,并不由此而产生特定的行业认同从某种意义上来看,我自己还是更倾向于把美国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定义为大量的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的技术手段自我优化和升级的概念,这里面背后的逻辑其实是因为美国的金融准入门槛相对较低,竞争更充分之后所形成的必然情况,互联网在美国还是更多表现为技术应用。
与国内大量的互联网公司日益渗透到金融领域不同,美国极少互联网巨头进入金融领域,背后更多反映的是美国的金融竞争充分之后,生存难度和进入机会都大幅度减少,美国的银行业的整体 PB 大概也就 1.8 倍,估值不高,远低于互联网公司而国内金融业受到严格的管制,使得金融未能覆盖足够多的客户群体,从而留下了很多的空白地带,这些空白地带也使得进入的难度也相比国外要相对更容易些另外,中国银行业的 PB 比美国还低,大概也就 0.9 倍左右,事实上,都在说银行业暴利,那都是高速增长所带来的假象,也是这个假象在支撑着大量的非金融业不断地挤入所以中国互联网金融往往定义为非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技术和手段,进入金融业 我刚才还听几位嘉宾对阿里金融、百度[微博]金融等模式的分析,其实,我想说的是这些都不是互联网金融模式,为什么呢?因为市场上当一个模式,只有特定的人能玩的时候,必然是意味着无法复制的,它不是一个普遍意义的成功,只是一个商业主体的成功,这种模式很大程度上要跟它玩的逻辑,就是先成为它,才有这个模式,使得这种模式,没有太多的借鉴的意义,不可能成为改变社会的一个主流业态所以,谈这些模式的实际意义不大,因为它们必然现实的存在于市场之上,你是无法改变这个现状的,所以,我们要把它当成对手的时候,一定要想清楚它们是你的对手么?这个问题,其实很多人都没想明白,我前一阵写过《站在山顶看余额宝[微博]》的文章,里面的核心一个观点是,银行的对手是余额宝么?不是,是利率管制。
利率管制催生了余额宝这样依托技术手段快速做大规模的产品业态,但是最终也会因为利率管制而使得余额宝的消失,最终成为助推利率市场化的利器,你把它当成对手的时候,你其实是没想明白为什么会有如此的格局,如何而生,如何而死,不想明白这个问题,你所做的绝大部分事情都是找死而已我们再回到中美业态比较上来看,就很明白了,当银行业自身留有极大的漏洞的时候,才会留给其他业态足够的空间挤入的可能性,互联网金融在中国其实主要的表现是因为中国的金融监管过于严格而低效,从而产生了其他非金融业态挤入的现实可能性,他们如同挖墙脚一般,挖着,挖着,墙塌了,它们也死了或者就成为了跟墙里人一样的机构了,身份也变了,也就跟死了没区别 我一直感觉这个是符合互联网的特性的,我理解的互联网永远是颠覆和自我颠覆的格局,所有的互联网到最后都是搞死自己为目的的,出生就是为了死亡,不断的寻找社会的弊病、人类的缺陷,然后创造出更好玩的东西,然后来搞死自己的过程,出生就是为了有一天壮丽死亡,死亡往往会是在社会不断满足了他当初所产生的需求解决的时候 也就是说,从技术角度来看,目前互联网巨头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其本质是互联网,金融只是这些巨头用来优化自我的方式方法,它们的核心都是离不开互联网巨头所形成的自我生态体系。
而金融互联网是什么,本质是金融,互联网是手段谷歌[微博]也搞了金融战略,它不断的尝试用技术为金融企业提供各种应用服务,最终是为了帮助金融机构来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的,所以,两类模式还有核心的区别的 至于最后孰胜孰负,我还是坚持以前的观点:两者并不矛盾,也不冲突,它们在一起融合得好的话,都可以有效促进我国金融体系的不断完善和发展谁来判断是否融合得好呢?我个人感觉其实还是整体的金融宏观形势和制度性的监管方案金融本身是个服务性行业,最终是要落地于实体经济才行,脱离了实体经济,无论互联网金融还是金融互联网,很大程度上都会空对空,流于形式最终看上去是提高了效率,但是实际上抬高了社会的成本,让经济形势反倒恶化,走入逆循环 至于单一的互联网金融模式是否是银行的主要对手,我感觉很难,这些对手不太可能对金融体系造成冲击,虽然我们无限的期望了阿里金融来颠覆传统的金融机构,事实上,这个只能是一种想象阿里金融最终扮演的角色只是起到了有效补充传统金融机构无法覆盖的群体的现实困境,而且也只能在其体系内实现,但是由于商品流通类对信贷需求有限,而且更多是依赖资金周转频率来实现盈利的特征下,规模是很难起来,且所谓的数据分析缺乏多项维度,实践中往往失效,所以最终都无法有效起规模,对银行业的冲击其实是很低的。
还有银行很关注的阿里用大数据放贷这个事情,我最近有篇文章讲大数据在信贷风控中的无效性,核心观点其实就是大数据可以提高风控效率,但是无法决定风控质量,全世界范围内也从来不存在一种风控技术让你可以解决风险定价的难题金融一方面是更多是看天吃饭的行业,就必然决定了很难从单一维度来实现风险控制,另外,市场博弈的情况存在,好的风控技术都往往意味着无业务可以操作的现实可能性,最重要的是大数据是事前征信行为,无法解答事后控制,都必然使得大数据的信贷风控只是个过于理想化的产物 至于刚才嘉宾谈到要学习互联网要用户至上的思维,我感觉也不是很能接受很多人都在说,国外的银行怎么比中国的银行服务好,效率怎么比中国高,我是不信的,尤其在意大利,一天也搞不定一笔业务纯粹从效率来看,事实上,中国的银行业效率和服务意识远高于国外,人家就不讲究用户至上?为什么我们要呢? 我们现在到处在谈要全面拥抱互联网,学习互联网的用户至上思维,我感觉是被忽悠了在拥抱互联网之前要先认清,谁是你们的客户?因为不可能所有的客户都是你的用户客户与用户之间最核心的区别是用户要给你带来价值,而你也要为用户创造价值,都是双向的,绝对不是单向的服务大量不创造效益的客户,必然是对那些带来价值的用户的一种不公平。
当然也更是对股东的不公平 任何一个行业,如果都要沦落到为客户提供纯粹的非价值创造的形式服务上来的时候,必然是悲哀的事情那意味着你无法给客户创造价值,所以只能拼服务,就如同很多人认为美女是核心竞争力,我说只有在一种情况下,美女才是核心竞争力,就是在大家都提供同等价值创造的时候,美女就成为了核心竞争力了从单纯的商业活动中来看,美女只是锦上添花,而非决定性资源当然直接简单的议价是一回事 我自己感觉美国的银行业在用户至上的思维跟我们的差异是,他们比我们更明白,谁才是他们的客户,而不是对谁都喊用户至上当然这里更多其实是美国的银行业的差异化趋势比我们更明显,而我们过于同质和单一了,所以只能在服务上比拼,使得我们在效率上往往会特别下工夫,而美国人显然不是,他们对效率的敏感度不是很高 美国的生活其实总体是慢生活,低效率,总体感觉人家比我们更懂得享受生活经常可以看见一家人在路边搭帐篷发呆晒太阳,喝咖啡而我们好像不是,印象最深的是那句话,美国是好山好水好无聊,我们是真脏真乱真快活明显不同的生活方式我们很多人每天醒来,如果不努力工作就会被社会抛弃,所以所有的事情都在为高效而生活,提高效率成为很关键的东西,这种文化可能也可以看出互联网在欧美的效应貌似不如中国,因为互联网的核心是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对于对效率不是很敏感的过度来说,似乎意义就不是特别的大。
那为什么我们这么努力还是落后于美国呢?可能是因为我们在用大量的高效率去做一件低效甚至是无效的事情,你去办个事一大早出去晚上才回来,人家美国人可能一个早上就办了,为什么?各种各样的原因,盖章?审批?请客?吃饭?托人求情?都是原因,我们大量的精力都耗费在了各种无效的交易成本之上是否也可以理解,互联网创造出来的高效率是否一定是有意义的,在社会制度日趋完善的情况下,是否一定还能维持互联网的优势?很难说 最后我想阐述自己理解的“互联网改变了什么?”这样一个话题我一直在想,互联网到底改变了什么东西?我感觉互联网的出现更多是一种基础于技术革命之上的生活方式的转变,同时也带来了很多价值观念上的变化 在移动互联网出现之前,人类其实骨子里还是个部落族长制社会,这种社会的特征是需要绝大多数人形成共同的价值观,然后依附于此来进行生产社会作业的,如果你不具备这种共同的价值观,就会被一种称之为法律或者道德的东西,必须迫使你不认同也要按照这种规则做事情,总体形成了主流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