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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学习 第三讲:政府、政治体系与政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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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讲:政府、政治体系与政体第三讲:政府、政治体系与政体一、政体的传统分类一、政体的传统分类(一)政治体系为什么要分类?(二)传统的分类;(三)三个世(一)政治体系为什么要分类?(二)传统的分类;(三)三个世界的类型界的类型二、现代世界的政体二、现代世界的政体(一)西方多元政体;(二)东亚政体;(三)回教政体;(四)(一)西方多元政体;(二)东亚政体;(三)回教政体;(四)军事政体军事政体一、一、 政体的传统分类政体的传统分类长久以来,各种不同政体的分类,就是政治分析的焦点之一这可以追溯到公元前四世纪,当时亚里斯多德首次以文字描述既有的政体,他使用“民主政治” 、 “寡头政治”和“暴君政治”的词汇来进行分类,这些词汇到今天还被人使用自从 18 世纪以来,政府的形态逐渐被分类为君主政体与共和政体、专制政体与宪政政体到了 20 世纪以降,政体分类日益受到重视冷战期间, “三个世界”的政治体系分类,特别受到欢迎,并营造出以下国际政治的形象:世界是民主政治与极权之间的斗争然而,也有人指出,由于东欧共产主义政权崩溃、东亚的崛起以及回教国家政治问题的浮现,原来的分类似乎已经过时。

尽管如此,转变的意涵似乎还没有完全明朗化有人将之解释为西方自由主义式民主制度的胜利;有人将之视为现代世界在政治上变得更加分歧并多元化的一种证据政府与政治体系:政府与政治体系:一般而言,政府制的是指定集体性决策的制度化过程;而政治体系或政体则是个较为广义的概念,其不仅涵盖政府机器与国家制度,而且还包括与更大社会互动的结构与过程因此,事实上,政治体系是较大社会体系的一部分一般说来,政体指的是一种“游戏规则体系” ,就算政府不断更迭,政体依然运行不变;而政府可能因为选举的胜败、王位的继承以及政变的发生而改朝换代而政体往往因为军事斗争或革命、内乱而发生变化一)政治体系为什么要分类?(一)政治体系为什么要分类?之之所以要进行政治体系分类,原因大概有两个第一、分类有助于了解政治与政府的运作和大多数社会科学一样,对政治的了解大部分必须通过比较的研究途径,因为实验法通常难以适用于政治的研究例如,我们不可能设计一种实验法来测试美国一旦放弃三权分立,在制度上不至于造成政府僵化,或试验苏联如果早在一个世纪以前改革成功,而使共产主义政权得以保存因此,我们只有通过分类比较的途径来进行研究,以揭开疑问而通过比较,我们可能找出何者有意义或重要,并发展出一些理论、假设与概念,并在一定程度上检视其真实性;第二、政体的分类有助于促进评估而不是分析。

长久以来,人们研究政体,总是在寻求“理想的”政治体制,追求乌托邦的境界而 对现代政体的分类,可以促成我们就政治结构与政府形式的内涵,进行具体判断不过,许多人也指出了政体分类的缺陷首先,所有分析上的设计总有简单化的危险因为政体分类都是以相同的特征为基础来进行的,因此,同一类政体的相似性总被过度重视,而彼此的差异性就被忽略或扭曲了;其次,在比较分析方法中,价值的偏见有可能扭曲分类的过程例如,西方总是倾向于将共产主义与法西斯政权归为“极权的” ,因此,导致了他们将冷战期间对抗的敌人,等同于盟军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敌人一样地邪恶;另外,还有人指责政体的分类必然导致以国家为单位的弱点因此,在全球化趋势下,一般都认为政体的分类,尚有许多不完善之处二)传统的分类(二)传统的分类影响最为深远的政治体系的分类,是公元前四世纪亚里斯多德提出的,他当时的分类是以当时的希腊城邦为基础,其分类支配了西方 2500 年之久其认为,政府可以根据“谁来统治”以及“谁受益”来进行 6 种政体分类具体地说,其根据政府掌握在一个人、少数人以及多数人手中并依照其自身利益而非公共利益行事,将政体分为暴君政体、寡头政体与暴民政体;而根据政府掌握在一个人、少数人以及多数人手中并追求所有人利益,将政体分为君主政体、贵族政体与民主政体。

在其看来,暴君政体是所有政体中最为恶劣的形式,因为这种政体将公民降为奴隶的身份;而君主政体与贵族的政体是建立在上帝似的意愿之上,并将社群的良善置于统治者本身的利益之上的;而民主政体(由所有人统治并追求全体人的利益)被视为宪政体制不过,亚里斯多德也批评了建立在群众基础之上的平民政治,由于他们怨恨昔日统治他们的少数富有阶级,而非常容易陷入“群众煽动家” (demagogue)的支配因此,他本人主张的是一种“混合的”宪政体制,该体制糅合了暴民政治与贵族政治的特质,而将政府交给“中产阶级”来治理,在其看来,这些人既不是富人也不是穷人,因此较能节制亚里斯多德的政体分类,后来被霍布斯(Thomas Hobbes)与薄丹(Jean Bodin)之类的思想家进一步光大上述两位学者,特别关注主权原理的探讨,并将之视为稳定政治体系的基石主权在他们看来,是“最高并且最终的”权力,是一种能确保统治行为运行的权力后者指出专制主义是政体中最为有力的保障,因为其确立了主权的地位,主权是拥有制定法律的权力,却不受这些法律的束缚,而将主权集中由一个人行使,最大的优点在于主权不可分割:其由一个人表达出来,并宣称享有最高权威。

不过,他也认为由于有较高法(以上帝或自然法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存在,君主专制也应受到某种程度的制约;前者则在《利维坦》 (Leviathan)一书中将主权形容为一种强制力的垄断,并完全不受限制上述观念后来再被早期的自由主义思想家洛克(John Locke) 、孟德斯鸠(C.L.Montesquie)等加以修正,探讨立宪政府的起因前者在《政府契约论》 (Two Treaties of Government)一书中,认为主权在民,而非在君主身上,其主张有限政府制度以保障自然权利,特别是生命、自由与财产三大自然权利;后者在《论法的精神》(The Spirit of the Laws)一书中,尝试以科学的角度来研究人类社会,以期搭建出最能却保个人自由的宪政环境,提出制衡制度,即行政、立法与司法三权分立来防止政府的滥权其原则后来被美国1789 年宪法正式引用,后来成为自由主义式民主政府的一项重要特征传统的政体分类自从 18 世纪末以降的现代宪政体制的发展,已不敷使用有学者开始从不同的角度来分析政治体制,代表性的有1775 年到 1783 年美国独立战争之后有人提出的宪政共和主义;有1789 年法国大革命点燃的被称之为民主激进主义;更有在英国逐渐成形的 内阁制政府,诸如此类的政治状况发展,可以说比起早期的思想家所设计的制度复杂了许多。

也因此,传统的政治分类办法被强调政治规则的宪政与制度特征的新的分类法所取代而在很多层面上,新分类法以孟德斯鸠的著作为蓝本,特别关注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又区分出君主制与共和制、内阁制与总统制以及单一制与联邦制的差异三)三个世界的分类(三)三个世界的分类20 世纪的历史发展世纪的历史发展似乎再度改变了政治分类的基础两次世界大战期间出现的斯大林主义、法西斯主义激发了西方人将世界划分为民主国家与极权国家的看法虽然二战以后,法西斯主义垮台,但民主与极权尖锐对比的政体分类法仍在 20 世纪 5、60 年代颇为流行而冷战所形成敌对主义更强化了这一分类的途径,此应该被视为冷战时期意识形态的特征,而这似乎也刺激了学者们寻求一种价值中立的政体分类法,这似乎导致了“三个世界”的分类法日益受到欢迎:资本主义的第一世界;共产主义的第二世界以及发展中国家的第三世界三个世界的分类法有着特定的经济、意识形态、政治以及策略上的意涵就拿政治上的意涵而言,第一世界政权采取自由主义式民主的政治制度,多党选举竞争;第二世界政权是一党控制,被共产党所控制;第三世界政权基本上是威权的、受制于传统的君主、独裁者或军事强人然而,自从 1970 年代以降,上述政权分类法面临日益难以适用的情境。

经济发展的新模式(部分第三世界国家不再是贫穷的)以及“次撒哈拉地区”的“第四世界”类型;以及 20 世纪 80 年代以来的亚非拉民主化进程,第三世界国家政权不再全部处于威权统治的形态事实上, “第三世界”一词现在被广泛视为带有贬低的意味(由于其有陷入四面楚歌困境的意味) 现在, “发展中国家”通常是一种广为接受的称呼对三个世界分类法构成致命一击的来自于苏联及东欧巨变苏联与其他正统共产主义国家的崩溃,引发了政治自由化与市场经济改革风潮福山甚至据此认为意识形态的辩论已经结束,其认为,第二世界与第三世界政权明显已经承认只有第一世界的资本主义才有能力提供经济繁荣与政治稳定二、二、 现代世界的政体现代世界的政体自从 20 世纪 80 年代以来,学界对政体的分类法进入了过渡期,但对于建立一个新的分类体系,由于缺乏一个共识的标准而存在或多或少的困境不过,一般而言,一个优良的分类办法总是倾向于选择不同系列的标准现在,在各种分类途径中,最常用的是下列各项标准:1、谁来统治?(政治参与是否仅仅限于精英或享有特权的团体,还是其扩及所有公民?)2、如何使人顺从?(政府是运用强制力还是透过谈判或妥协的方式,使人民顺从?)3、政府权力是集中还是分散?(何种类型的制衡运作于政府体系中?)4、政府权力如何获得和转换?(某个政体到底是开放而且竞争的,还是垄断的?)5、国家与个人之间的平衡是怎样?(政府与公民之间的权利与责任,其分配情况如何?)6、物质发展的程度如何?(社会物质的富裕程度是如何?财富如何达成公平分配?)7、如何组织经济生活?(经济形态是采用市场还是计划导向?政府扮演什么经济角色?)8、政权稳定程度如何?(政权是否已经存在相当长时间?政府是否有能力回应新的要求与挑战?)有关政体的研究途径,长久以来历经了“宪政—制度途径” (古典政体分类法下的) 、 “结构——功能途径” (流行于 20 世纪 5、60 年代,比较忽略制度安排,而侧重政治体系如何实际地运作,特别关注于政治体系如何将“输入项”转换成“输出项” ) 、 “经济—意识形态途径” (三个世界研究途径,其特别留意某个体系物质发展的程度以及其较为广泛的意识形态取向) 。

与以往不同的是,现代政体的分类是一种似乎可以称之为“政治的、经济的和文化的途径” (其是基于以下的假设:政体并非全部是以某个特定的政治、经济或文化因素为特征,在运作上,上述因素反而是互相交织在一起的其重要性在于其强调相同的政治和经济上的制度安排,可能有着非常不同的表现,这要视各文化脉络而定) 也许,由于政体本身的变化性,政体的分类也有必要随着日益变动的政治现实而经常修正,不过,在现代社会,人们倾向有 5 种政体类型依然可以加以区分:西方多元政体、东亚政体、回教政体、军事政体西方多元政体、东亚政体、回教政体、军事政体(一)西方多元政体(一)西方多元政体西方西方多元政体经常等同于所谓自由主义民主国家的政体类型其涵盖范围也包括印度、日本以及新近的南非,但主要分布地区集中在北美、西欧以及澳洲的地区国家一般而言,所谓多元政体国家主要包括两个特征:相当容忍反对党的存在,其透过竞争性政党制度的运作、公民自由权的保障以及强健有力的市民社会结构来加以落实;其次是提供参与的政治机会来确保高度的公民回应性大体说来,其不仅通过代议民主以及资本主义的经济制度为特征,而且在文化与意识形态上的取向大部分汲取了西方自由主义的精髓,带有一定的西方个体主义的内涵,其相当重视个人权利的保障、警惕政府权力的扩张,认为国家可能会对个人自由构成威胁。

多元政体并非铁板一块有些偏重于中央集权和多数原则,有些地方分化以及多元的分歧前者多以英国、新西兰、澳大利亚、以色列以及印度等国家所采用,主要特征为单一政党组成的政府、行政与议会的权力欠缺分立、一院制或弱势两院制的结构、两党制、单一制及中央集权、不成文宪法以及国会至上;后者以美国、荷兰、比利时、奥地利、瑞士等国家为代表,主要特征为多党组成的联合政府、行政与议会之间的分权、有效的两院制、多党制、比例代表制、联邦制或地方分权、成文宪法以及人权条款二)东亚政体(二)东亚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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