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工与合同工的区别劳务工与合同工的区别 篇一:劳务工,合同工,劳务派遣工的区别 劳务工,合同工,劳务派遣工的区别 当我们在船厂或是大型密集劳动的制造型企业的时候, 我们时常会听到一些这样的工种:临时工,协力工,劳务 工,学徒工,合同工,正式员工,派遣员工等等 对于同 一个福利,HR 对于不同的工种的回答也会不径相同,似乎 只有正式员工才能享有公司的员工手册上的福利而有些 员工似乎从来也没有年假和 5 险一金,甚至连基本的病假 保障都没有,请假超过 N 天可能连工作都丢了其实只要 搞清楚自己是和谁(哪家公司)签订的是劳务合同还是劳 动合同就能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概念 劳务合同是为完成某项工作而使用了一方的劳动,另 一方向对方支付报酬的协议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 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一方面,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在形式上有本质的区别, 两种合同往往对应着两种截然不同的法律关系,另一方面, 对于合同双方的法律关系,又不能仅仅从合同本身的形式 来进行区分下面,先说说两种合同的区别: 首先,劳务合同的双方有可能都是自然人,或都是法 人或自然人和法人,而劳动合同双方一方只能是自然人, 另一方则是除自然人之外的用工主体,主要是法人或非法 人单位; 其次,劳务合同受《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调整, 而劳动合同受《劳动法》 、 《劳动合同法》的调整; 第三,劳务合同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关系,而劳动 合同双方在合同签订后存在隶属关系,劳动者需服从单位 的管理和支配; 第四,合同内容不同,劳务合同内容主要是双方平等 协商后的合意性条款,劳动合同的内容则更多的是法定性 条款,双方选择的范围远小于劳务合同。
具体来说,劳务合同的内容相对简单,主要是有关约 定的工作内容和劳务报酬,而劳动合同还包括劳动者的保 险、岗位等事项; 第五,争议处理方式不同,劳务合同一般通过法院诉 讼解决(如果约定了仲裁条款,也可仲裁) ,而劳动合同必 须先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对裁决不服的才能 起诉到法院,对于部分情形的裁决甚至可以一裁终局 从以上区别可见,混淆两种合同,甚至将劳务合同当 成劳动合同来签,有可能使劳动者失去劳动法的保护,不 利于劳动者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如何来鉴别劳务合同 那么,是否签的合同上只要写的是劳务合同,导致的 结果就一定是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呢?答案也是否定 的实践中,以下两种情况虽然劳动者签的是劳务合同, 但实际上已经构成了劳动关系: 一种是合同名写的是劳务合同,但内容上却与劳动合 同内容相同,则这类合同实际上仍属于劳动合同,双方建 立的是劳动关系; 另一种是,合同名称和合同内容都明确属于劳务合同, 但具体履行中,劳动者是作为用工单位中的一员,接受单 位的管理和支配,根据单位提供的工具、生产资料或办公 环境,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劳动,这也构成了事实上 的劳动关系,至于所签订的劳务合同本身,可认定为“以 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而归于无效。
对于以上两种情况,劳动者仍然可要求用工单位按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履行义务,发生 争议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 因此,对于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劳动者既要谨慎区 分,同时也要根据合同的具体履行情况学会保护自己的合 法权益,不能仅以合同的表面形式简单判断 劳务工,合同工和劳务派遣员工 我们透过现象看本质,之前提到的各式工种无外乎使 用这两种合同,而最终总结为以下的三种用工形式: 劳务工:劳务工于用工单位或个人签的是劳务合同, 只需完成约定的工作内容,就可以得到劳务报酬,用工单 位无需为劳务工购买五险一金,或是提供工具、生产资料 或办公环境 (劳务合同) 合同工:合同工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作为单位 中的一员,接受单位的管理和支配,用人单位需要根据劳 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为员工提供必要的保 障和劳动保护 (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员工:被派遣员工与派遣单位签订的是劳动 合同;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是劳务合同 (劳动合同+劳务合同) 从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劳务工对于用工单位的 成本及责任是最小的,这就是为什么企业想方设法的想与 劳动者签订劳务合同来降低自己的用人成本。
但是法律对 劳务合同有着明确的规定,一旦构成事实劳动关系对于企 业反而会得不偿失 篇二:合同工与劳务工的标准区别 合同工与劳务工的标准区别 现在对用工形式有很多说法,什么合同工、劳务工、 协保等,他们标准的划分是怎样的,请见下: 目前,根据不同的从业形态可以分为: 1.按现行劳动法律调整的标准劳动关系;2.按民事法 律调整的民事劳务关系;3.不能按上述二种法律进行调整 的其他用工关系,其中国家公务人员、现役军人等可以由 其他专项法律调整,我们将其中一部分目前尚无相应法律 调整的,称作特殊劳动关系 1.标准劳动关系: 标准劳动关系的主要特征为用工主体双方符合劳动法 律规定的构成条件,劳动者劳动过程具有完整的被管理支 配的从属性,双方的劳动权利义务调整完整适用劳动法律 规范,也可称为劳动法律关系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范下 的全日制劳动合同和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用工属此类 2.民事劳务关系: 民事劳务关系的主要特征为主体双方符合民事法律规 定的平等主体构成条件,以最终劳动成果为协议标的,劳 动者劳动过程不具有被管理支配的从属性,劳动报酬体现 为购买给付从事居间、行纪、承揽加工等情况属此类 3.特殊劳动关系: 特殊劳动关系的主要特征为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较完 整地接受了使 用单位的管理支配,但或因劳动者主体不符合现行劳 动法律规定的构成条件,或因劳动者在使用单位从事劳动 的同时与另一用人单位存有各种形态的劳动合同关系。
目 前,用人单位使用下列人员构成特殊劳动关系:1.协议保 留社会保险关系人员;2.企业按政策实行内部退养人员; 3.企业按政策实行停薪留职人员;4.各类专业劳务公司 输出的本市或外来从业人员;5.退休人员;6.未经批准 使用的外来从业人员 篇三:银行劳务派遣与合同工有什么区别 银行劳务派遣与合同工有什么区别 欢迎来到湖南银行招聘,为您整理湖南银行招聘考试 信息,并为您提供免费备考资料、备考视频、试题真题等 资料,湖南中公金融人预祝众考生考试成功! 劳动合同制员工是和银行直接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 动合同的员工,就是所谓的正式工;劳务派遣制员工是和劳 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然后由劳务公 司派到银行提供的岗位工作的员工,虽然不属于银行合同 制员工犯围,但是属于从业人员统计范围 更多湖南银行 招聘信息请访问湖南银行招聘 篇四:劳务工、合同工、劳务派遣工的区别 劳务工,合同工,劳务派遣工的区别 当我们在船厂或是大型密集劳动的制造型企业的时候, 我们时常会听到一些这样的工种:临时工,协力工,劳务 工,学徒工,合同工,正式员工,派遣员工等等 对于同 一个福利,HR 对于不同的工种的回答也会不径相同,似乎 只有正式员工才能享有公司的员工手册上的福利。
而有些 员工似乎从来也没有年假和 5 险一金,甚至连基本的病假 保障都没有,请假超过 N 天可能连工作都丢了其实只要 搞清楚自己是和谁(哪家公司)签订的是劳务合同还是劳 动合同就能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概念 劳务合同是为完成某项工作而使用了一方的劳动,另 一方向对方支付报酬的协议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 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一方面,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在形式上有本质的区别, 两种合同往往对应着两种截然不同的法律关系,另一方面, 对于合同双方的法律关系,又不能仅仅从合同本身的形式 来进行区分下面,先说说两种合同的区别: 首先,劳务合同的双方有可能都是自然人,或都是法 人或自然人和法人,而劳动合同双方一方只能是自然人, 另一方则是除自然人之外的用工主体,主要是法人或非法 人单位; 其次,劳务合同受《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调整, 而劳动合同受《劳动法》 、 《劳动合同法》的调整; 第三,劳务合同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关系,而劳动 合同双方在合同签订后存在隶属关系,劳动者需服从单位 的管理和支配; 第四,合同内容不同,劳务合同内容主要是双方平等 协商后的合意性条款,劳动合同的内容则更多的是法定性 条款,双方选择的范围远小于劳务合同。
具体来说,劳务 合同的内容相对简单,主要是有关约定的工作内容和劳务 报酬,而劳动合同还包括劳动者的保险、岗位等事项; 第五,争议处理方式不同,劳务合同一般通过法院诉 讼解决(如果约定了仲裁条款,也可仲裁) ,而劳动合同必 须先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对裁决不服的才能 起诉到法院,对于部分情形的裁决甚至可以一裁终局 从以上区别可见,混淆两种合同,甚至将劳务合同当 成劳动合同来签,有可能使劳动者失去劳动法的保护,不 利于劳动者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如何来鉴别劳务合同 那么,是否签的合同上只要写的是劳务合同,导致的 结果就一定是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呢?答案也是否定 的实践中,以下两种情况虽然劳动者签的是劳务合同, 但实际上已经构成了劳动关系:一种是合同名写的是劳务 合同,但内容上却与劳动合同内容相同,则这类合同实际 上仍属于劳动合同,双方建立的是劳动关系;另 一种是,合同名称和合同内容都明确属于劳务合同, 但具体履行中,劳动者是作为用工单位中的一员,接受单 位的管理和支配,根据单位提供的工具、生产资料或办公 环境,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劳动,这也构成了事实上 的劳动关系,至于所签订的劳务合同本身,可认定为“以 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而归于无效。
对于以上两种情况,劳动者仍然可要求用工单位按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履行义务,发生 争议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 因此,对于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劳动者既要谨慎区分, 同时也要根据合同的具体履行情况学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 益,不能仅以合同的表面形式简单判断 劳务工,合同工和劳务派遣员工 我们透过现象看本质,之前提到的各式工种无外乎使 用这两种合同, 而最终总结为以下的三种用工形式: 劳务工:劳务工于用工单位或个人签的是劳务合同, 只需完成约定的工作内容,就可以得到劳务报酬,用工单 位无需为劳务工购买五险一金,或是提供工具、生产资料 或办公环境 (劳务合同) 合同工:合同工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作为单位 中的一员,接受单位的管理和支配,用人单位需要根据劳 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为员工提供必要的保 障和劳动保护 (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员工:被派遣员工与派遣单位签订的是劳动 合同;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是劳务合同 (劳动合同+劳务合同) 从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劳务工对于用工单位的 成本及责任是最小的,这就是为什么企业想方设法的想与 劳动者签订劳务合同来降低自己的用人成本。
但是法律对 劳务合同有着明确的规定,一旦构成事实劳动关系对于企 业反而会得不偿失 短期工应该签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 劳动关系是 指在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的社会 劳动关系而劳务关系是指提供劳务的一方为需要的一方 以劳动形式提供劳动活动,而需要方支付约定的报酬的社 会关系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之间的共同之处是一方提供 的都是劳动行为,其区别主要体现在: 1.规范和调整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在法律依据不同 劳动关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 国劳动合同法》规范和调整,而且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 书面劳动合同劳务关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进行规范和调整,建立和存 在劳务关系的当事人之间是否签订书面劳务合同,由当事人 双方协商确定 2.劳动关系主体与劳务关系主体的区别劳动关系中 的一方应是符合法定条件的用人单位,另一方只能是自然 人,而且必须是符合劳动年龄条件,且具有与履行劳动合 同义务相适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