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询问笔录及范文一、概念及作用询问笔录是侦查人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据我国《刑事诉讼 法》第97条和98条的规定询问证人或被害人时所作的问答式书 面记录询问是公安机关侦查活动中经常、普遍进行的一种重要的侦 查行为询问笔录是处理刑事案件的重要证言是侦查员分析案 情、侦破案件的依据之一有着重要的启示作用经过查证核实的 询问笔录即成为刑事诉讼的证据之一是确定犯罪嫌疑人有罪或无 罪、罪重或罪轻的重要证据之一所以认真做好询问笔录对于及 时查明案情核实犯罪嫌疑人口供和其他证据的真伪、准确认定案 件事实揭露惩罚犯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二格式、内容及写作方法询问笔录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一) 首部主要记写询问活动的组织情况一般按印好的格式逐项填 写内容包括:询问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具体到何时何分钟)、 询问的地点、侦查员姓名、记录员姓名、被询问人的基本情况(包 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及职业、现住址)还应写 明被询问人与案件所涉及的某些特定的人或事件的关系二) 正文(三)尾部询问结束时记录人员应将询问笔录交给被询问人核对对无阅 读能力的被询问人应向其宣读笔录内容若笔录内容有差错、遗 漏应当允许其更正或补充。
笔录经被询问人核对无误后由被询问 人在笔录每页下方签名(盖章)或按指印并在笔录末页紧挨笔录的 最后一行写明:“以上笔录我看过(或向我宣读过)和我说的相 符然后在右下方签名(盖章)或按指印凡笔录中补充改正之 处均需按指纹以保证其真实准确被询问人拒绝签署意见、签名 (盖章)或按指印者记录人员应在笔录上注明三、注意事项取证目的要明确记录员要做好询问前的准备工作即要全面熟悉 案情了解被询问人与本案关系明确询问每一证人的目的只有这 样才能记清所要问的问题询问开始时应当首先告知被询问人要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讲明 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应负的法律责任因此正文的开头用记 录原话或转达的方法记明询问人对被询问人的政策交待和证人的 态度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97条规定:“询问证人应当个 别进行因此询问时要注意方式方法不要将两个以上的被询问人集合到一起进行询问以防互相启发、影响确保证言的真实客观询问者的语气要恰当不能过于生硬或委婉对于不同性格不 同情况的人要采取不同的方法记录时均应记清楚记录要客观、全面、准确、具体重要的地方要记下原话 不记原话的也要保持其原意侦查预审结束时询问笔录存入侦查、预审案卷(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