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行学院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方案为推进我院大学生素质教育工作进程,激励全院大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普通高校德育大纲》及我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生学习生活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综合测评指导思想 (一)以学生学年综合素质考核为目标,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记实与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对学生的德、智、体素质进行测评学年是指每年秋季开学报到首日至次年秋季开学报到前一日期间二)根据共性与个性关系,将学生素质分为基础性素质和发展性素质两个层面基础性素质是指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教学、教育和第二课堂等环节中形成的德、智、体等方面的一般素质发展性素质是指学生在学校教育中形成的体现创造性和实践性的素质二、指标体系及操作方法 (一)基础性素质按德、智、体三个一级指标设立,其中“德”由“记实”和“评议”两种方式得出,“智”依据学生学年平均绩点及其在年级中的排名次序计算得出,“体”依据体育锻炼合格标准成绩得出发展性素质包括科技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文体特长、操作技能和特殊表彰几个部分二)基础性素质测评1.“德”素质测评 由“记实”与“评议”两部分组成1)“记实”是指对学生日常学习生活中反映品质特征的关键行为、事件进行记录和评价,需“记实”的关键行为有:①学校、学院要求每个学生必须做到的行为; ②学校、学院提倡、鼓励学生做到的行为; ③学校、学院反对并予以纪律处分的行为。
④学生在宿舍的表现 前①②③项主要为学院、班级记实项,占记实成绩的80%,第④项占20%记实考核每学年汇总一次(见附件五)记实”项目满分为60分,可直接计入“德”分2)“评议”是学年末依据测评量表及标准(见附件二、三)对学生品德素质作出的评价,“评议”包含“政治表现”、“集体观念”、“遵纪守法”、“道德修养”四个指标评议”最终结果由同学互评和班主任评议两部分组成,其权重分别为0.9和0.1评议”项目满分为40分3)在“德”的评价中,用公式表示为: “德”分=记实成绩+同学互评成绩其中:同学互评成绩=[全班学生对该同学评议分数之和-(n个最高分之和)-(n个最低分之和)]÷[全班学生数-2n],n=全班学生数×10%(取整数位,不四舍五入) “德”分满分为100分,计入基础性素质综合成绩时需乘以0.3的系数 2.“智”素质测评 “智”分以学生学年所有课程(短学期实践环节课程、体育课、全校性公共选修课、重考及重修成绩除外)的平均绩点及其在年级中(理工班、文科班分别排名)的排名次序综合计算得出,满分为60分,直接计入基础性素质综合成绩平均绩点为的学生智育得分为: “智”分=(60 - 0.7N)+[(x - m)/(M - m)]*0.7N其中,-平均绩点最高值;-平均绩点最低值;-考核人数; 重考课程按原考试成绩计分,重考成绩在此测评中无效;第二学期末缓考课程成绩不计入“智”分。
3.“体”素质测评“体”分=大学生体育锻炼合格标准得分或体育课成绩(满分100分,计入基础性素质综合成绩时需乘以0.1的系数) 4.基础性素质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 总分=“德”分*0.3+“智”分+“体”分*0.1(三)发展性素质评价 以学生实际所获得的荣誉和奖励作为评价的指标和依据 1.科技创新能力 (1)科技创新类竞赛与学术论文: 参加院级(含院级)以上科技创新类竞赛,以获奖证书或文件为依据科技竞赛包括由国际、国内各级单位、科技协会举办的与大学生专业相关或创新性科技类竞赛,其认定范围与等级由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在每学年初开始测评前公布发表学术论文以所载正式刊物发表或书面录用通知为依据(论文单位必须署我校校名、院名) 表1 科技竞赛获奖及发表学术论文加分标准科技竞赛获奖加分发表学术论文加分项目级别等级名次加分额度(分/人)项目级别等级名次加分额度(分/人)国际级比赛一等奖15A类期刊第1作者10二等奖10第2-3作者7三等奖7第4作者以后3全国级比赛一等奖10B类期刊第1作者5二等奖7第2-3作者3三等奖5第4作者以后1省级比赛一等奖5公开发行期刊(有正式刊号)第1作者2二等奖3第2-3作者1三等奖2第4作者以后0.5校级比赛一等奖2* 期刊分类以学校发布的期刊目录为准。
二等奖1三等奖0.5院级比赛一等奖0.5二等奖0.3三等奖0.1注:1、如竞赛有项目负责人与参与者,项目负责人加分权重为1,参与者权重为0.5;2、如竞赛为团体参加,团队成员不分主次,则团队成员每人加分权重为0.8;3、如同一作品获奖,以最高奖项为准进行加分;4、校区级获奖按校级获奖对应等级乘以0.5系数进行加分;5、如竞赛在一等奖以上还设有极个别数量的特等奖,则加分额度由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另行讨论决定;竞赛中设置的“鼓励奖”、“成功参赛奖”等低于三等奖的奖项不给予加分2)科技立项与成果 学生的课外科技立项,以相关举办单位的正式立项文件、通知为依据,申请加分时需递交项目进度报告科技成果以成果获奖证书为依据表2 课外科技立项加分标准项目级别国家级省级校 级院 级等级名次项目负责人项目参与者项目负责人项目参与者项目负责人项目参与者项目负责人项目参与者加分额度211.60.810.50.80.4注:如项目进程跨多个学年,仅在立项所在学年可申请加分表3 科技成果获奖加分标准项目级别国家级省级校级等级名次项目负责人、第1作者第2-3作者第4-5作者第6作者以后项目负责人、第1作者第2-3作者第4-5作者第6作者以后项目负责人、第1作者第2-3作者第4-5作者第6作者以后加分额度7510.55310.5210.50.1(3)参加国际、国内交流在校生参加为期一学期的国际、国内知名高校交换生项目,加1分/次。
寒暑假短期游学项目及不超过一学期的交换生项目,加0.5分/次2.组织管理能力 学生干部指校、院两级团委、学生会干部、各级学生社团干部、社区的学生干部、各班班委、团支委、专业联系人、寝室长(寝室信息员)等对学生干部进行统一管理,分级考核,各级学生干部分别由所在单位进行考核,确定等级各类学生干部考核结果应在新学年开学第一周内将考核结果报学院相关测评部门,学院才予以认可 学生干部分为三类:一类干部指校、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院团委书记助理,校级社团主要负责人;二类干部指校、院学生会主席助理、正副部长,院级社团主要负责人,班长、团支书,学生党支部书记,楼长三类干部指校、院团学会、社团干事,班委,团支委,学生党支部委员,专业联系人,寝室长(寝室信息员),学长指导计划“学长”,层长考核结果分四等:优、良、合格、不合格干部兼职按最高职务权重1.0,次高职务权重0.5,第三及以下职务不加分计算 加分以一个学年为单位(一学年以10个月计),按实际工作时间加分大二及以上学生担任院团学会、社团干事,干部类别上升一级,为二类干部表4 学生干部考核加分标准干部类别一类干部二类干部三类干部考核结果优良合格优良合格优良合格加分额度320.5210.41.50.80.3学院的社团,在该学年中开拓创新,举办的活动极力的促进该社团的发展,并为全院同学成长成材搭建平台。
在该学年结束后,由社团负责人填写一学年活动总结并上交学院团学会组织部,并由综合测评领导小组审定视情况是否上升为一类干部3.文体特长 按照本条加分的项目有:参加院级以上(含院级)文艺、体育活动和其它相关活动(如校运会、科技文化节、社团文化节、元旦文艺会演、演讲赛、寝室文化建设活动)等获奖励或表彰,以相关证书或文件为依据(一次活动中获多项奖励时,取最高分值);团体参与竞赛获奖的,团体成员每人加分权重为0.5;在各类刊物上发表非科技类文章,以相关刊物为准表5 文体及其它竞赛获奖加分标准项目级别全国级比赛(含国际比赛)省级比赛校级比赛院级比赛文艺及其它竞赛获奖等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体育竞赛名次1-34-67-91-34-67-91-34-67-91-34-67-9加分额度65443210.70.30.50.30.1注:1、比赛中获得某方面单项奖励的,按同等级三等奖加分;2、校区级获奖按校级获奖对应等级乘以0.5系数进行加分表6 在各类刊物发表非学术类文章加分标准刊物级别国家级省市级校级院级加分6310.2注:如有多名作者,第一作者加分占总额的60%,其他作者平分剩余40%加分额;发表文章不含新闻。
4.操作技能 本项技能包括英语、计算机、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能力 英语能力考试以取得的最高等级或最佳成绩计分一旦取得加分,以后每学年都记一次该分值,直至毕业新GRE、托福、雅思全都考取只以其中一项进行加分,不累计加分英语实用能力考试以取得的最高等级或最佳成绩计分一旦取得加分,以后每学年都记一次该分值,直至毕业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计算机能力(不分省级或国家级),只加一次;计算机相关专业学生计算机能力直接加0.3分,加入第二学年综合测评,其他学年不再加分社会实践小分队成员中,负责人加分权重1.0,队员加分权重0.5表8 操作技能加分标准项目级别等级名次加分额度英语能力新GRE达到300分及以上3托福达到80分及以上雅思达到6分六级优秀或580分以上2.5六级通过或426分以上、四级优秀或580分以上1.5四级通过或426分以上0.5英语实用能力英语中级口译通过3计算机能力计算机二级优秀0.5计算机二级合格0.3社会实践完成项目实践、答辩合格的社会实践小分队15.特殊表彰 由学校、学院制定标准,对学生在各个方面或某个活动中的特殊优秀表现给予加分以相关表彰文件或证书为依据 表9 特殊表彰加分标准项目级别因突出事迹受省级以上政府特别表彰因突出事迹受地市级政府表彰校级通报表扬院内通报表彰 院级通报表扬加分额度5210.56. 发展性素质得分上限为20分。
四)测评操作示意框图(见附件一) (五)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总分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总分=基础性素质得分+发展性素质得分三、组织实施 学院成立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确定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工作组由员、班主任、学生共同组成,负责相关工作落实实施,各行政班级设立相应工作小组具体工作程序如下:第一阶段:每学年第二学期末(6月份)1. 学院召开班主任、班长工作会议,布置综合素质测评相关工作事宜2. 各班级召开班会,班主任或员参加,介绍综合素质测评方案的具体情况及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