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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军人的群体诉求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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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军人的群体诉求与建议 伤残军人的群体诉求与建议[原创2013-4—1419:56:49]    从国家的、民族的根本利益着想,为了真正让伤残军人能享受到国家的优待政策,感知到社会对伤残军人的尊重,在民众心中,自觉地产生对国家拥军优属大政方针的敬重.切实落实“宪法”,《军人优抚条例》等法律、法规笔者结合目前的现状.究伤残军人这一层面提出以下一系列问题.以期得到各级党政的重视与处理:   一、证件的尴尬现在所使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有下列几项不足:   1,证件大小不适当,携带不便你说它大,他是国家级证件;你说它小,一般衣服上的小口袋装不下,常常会滑落掉它是个外出不便带,而又不得不带的必备物件.   2、做工简陋,不耐磨此证不足一年,本面子上的国徽就一点影子也没有了.就那么个cjjrz防伪,实际防不了伪,倒让造假者大有空子可钻,严重损害我们军人形像    3、“残疾军人"称谓误导民众对“伤残军人”的认知我们都是身体强健,硬硬梆梆去当兵的因为为国家、为公众的安全,急难险重任务冲在前为国家为人民利益流了血,落下伤,成为一群特定环境下形成的,特殊的残疾人,本来心里就流血,而将我们称为“残疾军人"更是再一次地伤口撒盐。

欲哭无泪,切齿心寒正如一些窗口验证验票人那样眼往证一望,“不就个残疾人吗,照顾你""”我们这类人本应受到政府的优待,民众的爱戴,后辈的敬仰而现在这一称呼,在逼着我们体会别人投来的白眼、冷落与怜悯得向各处卡口人求助,送去乞求的眼神这是正常人与不持“残疾军人证”人无法感受到的“礼遇”与酸楚即使我们群体里有部分同志是因病的伤残军人,也是积劳成疾所致,他们原本也不是现在的身体状况当兵的吧""   建议1.将我们的这类人的称谓可订为“中国人民解放军荣誉军人”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荣誉军人",笔者更倾向于“中国人民解放军荣誉军人”其义是有别于中华民国荣誉军人)难道“荣誉军人”就不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派生证件形式与内容上应当办成“外壳为证,内芯含卡,证中有卡的一本通身份凭证与使用凭证",简称“证、卡通”.设计上仿照身份证的大小,卡里含身份证号;荣誉军人证号;银联卡账号能通过第二代身份证与银联卡的识别系统使小偷偷去无用 外壳的本子为证,类似于前一代“革命伤残军人证”的大小适中度.证内内容含:证件名称、持证人像片、姓名、户籍归属地、证件编号、发证机关与发证时间;证的末页打上几条最基本的优待规则和注意事项。

如;凭证可以优先购买票;参观景点;免费乘坐市内公交;持假者,轻者拘留五天以上,并处没罚金一千元;证末公示验证网址;监管部门的投诉   .  “证、卡通”与银行卡联通,功能上一刷卡,即显示.“中国人民解放军荣誉军人”字样能显示个人账户;作为持证人的抚恤金的发放渠道.银行以卡为凭,再办理个便于对账的卡、摺通此卡不光能作为银联卡的作用通存通兑,在费用上应该优惠或免费   此卡可在公交、地铁读卡器直读,会自动显示;“荣誉军人免费”老人卡都可以用了"”)   这样设计,一个携带使用方便,高科技防伪的荣誉军人证就能诞生,无形中提升了民众对拥军的认知荣誉军人身份的提高,就是拥军爱民大政方针的落实他系关爱国家爱民族精神的凝聚.     建议国家给予伤残军人凭《中国人民解放军荣誉军人证卡通》每年一次免费乘坐境内各种交通工具的礼遇以真正体现国家在新时期对伤残军人的优待,让伤残军人也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现在国家有这个能力和实力,再说,伤残军人能够出行的也不是很多,取消那半遮半掩的半价一次,给全社会注入一个拥军优属的正能量 二、生活待遇.《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是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三条“""保障军人的抚恤优待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保障抚恤优待对象的生活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现在的问题是:   其一.以2011年为例,国家公布的职工平均工资标准42452元.也就是说,这一年一级战残这年待遇应是42452元,而这一年的实际待遇却是32990元相差10462元这是有稽可查的国家公布数据也就是说,伤残军人的待遇并没有达到国家的平均水平     其二.待遇上近年都出现九个月平均水平差额近几年,每年国庆节前都公布伤残军人应享受的十月份以后的生活待遇执行时间都是十月份起乍一听,我们伤残军人都应感激涕淋,感谢政府的关怀体恤仔细一想,这就是当年度居民收入的平均水平我们拿到的仅仅是这一年度平均数的三个月,尚缺这个年度平均数的九个月差额未补给.这一块份额若不补给,我们伤残军人待遇就永远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其三:优待金问题:现役军人士兵每年都享受地方政府给予的年度优待金也有很多地方伤残军人也享受这份优待据笔者所知,凡出台此项优待的地区,最少的是年度人均600元,多的数千元.    而且有些地区此项操作极不透明一网友说:“740715103(740715103)2013—4-1122:07:13我前年退伍回家,去年才领的优待金,到八一时有1千元慰问金居然没给我发,我也不知道有,到今年1月份时听别人说有我,就去问,民政的人非说是我爸爸领了,我爸是个农民,老实人,怎么可能领了不告诉我,后来吵了一架才给我发了”我想申请点钱,他们就想各种办法将我拒之门外。

这样的中国真的很心痛.”     建议2伤残军人已是终身的士兵国家也应将他们作为一名士兵对待,给予他们合适的优待金应当长久,基本统一不能有些地区有,有些地区没有,甚至去向不明,或被人侵吞.    其四:抚恤金发放不按时2009年7月15日《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规定》政策问答发布:“问:伤残抚恤金如何发放.答:””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抚恤金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月发给目前,有好多地方抚恤金发放不定期.随意性较大,完全不是按月发放一_四级的护理费也保证不了天门万智慧病3(150752637)2013—4—126:43:25说:群里有没有人拿着护理费了.”  建议.国家应统一规定这一本该是财政刚性支出项目按月如数兑发抚恤金应比公务员的工资还要硬性.    三、医疗保障,地区差异太大现行的医疗保障类别有    四、五类,不同人员不同管理办法那怕是同类人员不同地区也是不同待遇然而我们是常年与医院往来的特殊人群,应给予更好方便,差异应当尽力缩小,保障强调应该有力.建议:国家应给予伤残军人凭《中国人民解放军荣誉军人证卡通》在境内医院就医通行待遇,免去挂号费,门诊检查费以及优先就诊   四、住房问题,优抚条例(第四十条)落空.仅存于《军人优抚条例》的第四十条,这一条抽象原则,各省、市并无下文,不了了之。

特别是年长一些的老伤残(即早退役的伤残军人),他们所受待遇特别不公,与后退役的有天壤之别他们的住房困难没人理睬仍然蜷居在低矮、潮湿、瘴气不绝的老屋中,老伤残军人连想个最起码的廉住房、解困房安置都是奢望以笔者为例:六九年当兵,七0年负伤,七四年退役.退役后到农村边远乡村当一名民办教师,真正是听党的话“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高于一切.而且是夫妻双双扎根农村一干32年2000年退休前通过县、乡政府安排,给了现在的两间乡村撤并学校旧教舍,作为伤残军人的住房安置由于室内空空,要住,只有修理所以个人又花去上万元修理费用,才得到个能放自己床的房子好景不长,乡村村镇居民住房规划,将我本是高爽地段上的住房,现在地势与紧相邻户矮了80公分渍害无法排除加之顶漏,室内湿气、霉气,瘴气四溢,散不尽,难以居住,我只得流浪,东住住,西呆呆居无定所我向县乡政府申请,重新安置我住房,或按乡镇规划给我在原址易地重建,经几上几下周折还是不能批准,理由是我民办教师已转正,不是农村户口了,享受不了农户建房权作为解困安置,说我不是社会困难户,又享受不了我说我是住房特困户,他们说没有这一说,执政党似乎成了只讲权不讲理的了.如说我是民办教师转正,本应享受一次性住房改革的补贴与逐月工资百分之6。

1的住房补贴,而这两项权益都被市、县政府人为地驳夺了,我在农村干了一辈子连在农村建个窝的权利也没有,这是听党话的下场”"更为令人愤慨的是,经县、乡政府安置我的住房,说只有居住权,没有产权我真不知道共产党土地改革时分给军烈属、伤残军人的房产是否还要清算倒回.我现在的住房只允许我修,不充许改建我仅得到的是政府安置的两间房子的墙框子,现在不是政府安置我,而是在与我争产权要侵占我投入的修理房屋钱这没有我产权的住房还逼我去修这叫什么理我的问题,虽是个案,但有很大一部分人有类似的诸多问题存在据笔者所知:涉及军队住房产权的军人住房问题,可用惨不忍睹来陈情涉及军队住房产权的政策存在朝令夕改问题:有93版、95版、2006版多版政策 93版是:部队房改,时兴集资建房.所谓个人、单位共同出资合作建房,产权各50%现在个人这边房子产权吊空,落实不了95年:又出台了《军产住房出售暂行办法》,93年的合作建房规定,弃之不用,丝毫不考虑政策的连续性 06年.总后勤部又出台《关于军队集资房产权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更是不顾以往政策之承诺,想怎样就怎样作为个体的军队建房购房那些参与者,尤其是已经离开部队的复转人员,不知道该怎么办,他们的权益毫无安全之感。

甚至权益已无处申张  建议对涉及军队住房产权的房产、伤残军人的住房,应该作一次专项的全国性普查调研方能找到一些能彻底解决问题的办法.不要使问题成堆,成为一方的骚乱,也不解决别忘了,水可以载舟,也可以覆舟   今后对于农村伤残军人的建房、城镇伤残军人的买房所产生的与房无关的费税,应一律免征   五、就业安置死角多六级以下伤残军人都在力所能及的从事社会上的各种工作,可是他们的付出往往得不到应得的报酬.特别是对越自卫还击战后退役的同志他们的军功没有论功行赏;军功章没能给他们带来一点好处,使他们的生活更为艰难”"    建议.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伤残军人,年龄达到55岁或工龄达到30年以上者,经本人申请,可准许退休,工资不打折的礼遇;在部队立过功受过奖的,应该给予相应的奖项优待金,免得立功受奖不与经济关连,永远的精神鼓励,成了永远无褒奖.   伤残军人因病,连续12个月内,工资奖金等待遇应照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虐待伤残军人,不得强迫伤残军人从事不愿从事的工作或劳动伤残军人向劳动人事部门申请劳动仲裁,或向法院提起维权诉讼,应即时受理,尽早判决伤残军人在企、事业单位上班的,不得随意安排下岗。

因企业倒闭导致伤残军人下岗的,应由政府人力资源部门参与考虑倒闭后的人员去向或重新安置就业    六、应强化伤残军人的管理过去的几十年,伤残军人管理渐渐退化,他们中发生了什么问题,连个主都找不到,机关门进不了很多涉及到伤残军人合法权益的问题,己找不到相关的法律法规,更难找到相关的部门这么一个庞大的群体权益被忽视是不应该的     建议在民政部或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设立“残疾军人办公室”,专门处理伤残军人切身利益和被侵权方面的问题今后基层民政工作的优抚管理干部、民政助理,身体健全的人应不得从事,因为他们正常人,无法感知体会伤残人的疾苦国家应对管理伤残军人的管理人员进行多次行政学校的专业培训,方予上岗残联、民政高层部门的领导和工作人员都应该由一定比例的残疾军人担任,杜绝那些在这类专职管理机关混饭吃还神气骄横的人.    我们觉得国家现在是完全有能力解决上述这些问题.若要国家,民族长治久安,首先必须要营造爱我国防、提升拥军优属的大氛围,从而解决一些想尊重军人,而又总是不能治本的问题  苏-公6”才     mailcontentcontainer.txt{height:auto;}     /*0324blogmore*/   img     {  border:none;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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