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互助合作基金—小微企业互助担保贷款1 1、、互助合作基金互助合作基金小微企业互助合作基金,是指符合我行授信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 或实际控制人以“自愿互助、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为原则组成互助合作组织, 并缴纳一定金额的资金,委托专门的管理机构为组织内各成员单位在我行贷款 提供担保而设立的担保保证金集合 基金仅为成员单位在我行贷款担保而设立,各成员单位以各自认缴的出资 额为限承担其他成员的贷款风险基金为开放式基金,初始组建成员人数不低 于 50 人,且初始募集资金不低于 1000 万元,创设后借款人即可随时加入随时 贷款互助保证金 授信金额的 15%(可有条件退出和转让) 互助基金构成风险准备金 每次贷款金额的 0.5%(6 个月以内)或 1%(一年 以内) (存续期内不退还,直到基金解散)基金管理费为每次贷款金额的 2‰,由管理人收取,用于运行费用,也可 做客户关怀互助基金采取结构化设计,风险准备金为第一级损失补偿没互助保证金为 第二季损失补偿,可平滑基金运行中保证金部分的频繁波动风险准备金积累 到一定程度,互助保证金部分可用于投资,用投资收益来补充风险准备金。
基 金结构具有相当的扩展性2、、互助担保贷款互助担保贷款小微企业互助担保贷款,是指符合我行授信条件的借款人以互助合作基金 的形式认缴部分资金,组成资金集合,并通过基金管理人为其在我行贷款提供 共同担保的行为 1、授信要素互助担保的额度: 1 单户贷款控制:单户授信金额最高 500 万元,且不超过互助基金(含 互助保证金与风险准备金)账户余额之和的 20%; 2 大额贷款控制:单户授信金额超过 250 万元的授信金额合计不超过所 有授信总金额的 10%;上述两个限额标准按照贷款审批时各自控制标的余额进行控制利率:利率:基准利率上浮 50%=年利率 9%2、互助担保贷款由基金管理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根据借款人实际情况 增加担保方式,如追加房产抵押、自然人保证、法人保证等;增加的担保方式 既可以直接作为我行贷款的补充担保,也可作为基金浮安利人的反担保措施3、业务流程 1 基金设立:基金初始人员人数及募集基金达到相应规定后,发起设立小 微企业互助合作基金,委托相关机构进行管理,并在我行开立基金管理账户, 与我行签订《互助基金担保合作协议》及《最高额保证金质押合同》 ,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和基金的保证金监管条款。
2 会员公示入会:拟入会成员提出入会申请,公示无异议后由基金管理人 风险管理部门审批核准其入会资格,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进一步提交给基 金管理机构委员会合议后裁定,委员会合议同意后方可向我行申请贷款拟入会成员在我行申请贷款,获批后即可按照贷款金额的一定比例缴 纳互助基金,包括互助保证金、风险准备金,并向管理人缴纳基金管理费(如 有) ,签署《合作即进入会申请书及入会章程》 ,成为基金正式会员 3 申请贷款:基金向我行出具《互助合作基金担保确认函》 ,该担保确认 函与合作协议具有同等效力,为单笔借款合同与合作协议间的连接纽带担保 确认函一式三份,我行留存正本,借款人和基金留存副本Los 系统建立“互助合作基金”项目,单笔贷款录在项目项下贷款审批后,签订《借款合同》及其他担保合同(如有) 4 发放贷款:我行凭《互助合作基金担保确认函》及基金缴款凭证并完善 其他担保措施后放款详细业务流程详细业务流程:1.由社会团体或者企业作为发起人成立基金用于会员向我行贷款提供担保, 基金挂靠在社会团体或者企业名下,并与我行签订合作协议及最高额质押合同, 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和基金的保证金监管条款(也可采用新设立模式) 。
分行完成 项目审批 2.拟入会成员提出入会申请,公示无异议后经基金风险管理部门审批后方 可向我行申请贷款 3.拟入会成员在我行申请贷款,获批后即可按照贷款金额的一定比例缴纳 互助基金,包括互助保证金、风险准备金,并向管理人缴纳基金管理费(如有) , 签署《合作即进入会申请书》 (附章程) ,成为基金正式会员 4.基金向我行出具《互助合作基金担保确认函》 ,该担保确认函与合作协 议具有同等效力,为单笔借款合同与合作协议间的连接纽带该担保确认函一 式三份,我行留存正本,借款人和基金留存副本 5.签订《借款合同》及其他担保合同(如有) 6.我行凭《互助合作基金担保确认函》及基金缴纳凭证并完善其他担保措 施后放款基金代偿基金代偿 基金成员在我行贷款迁徙超过 90 日,或本金逾期超过 30 日,经办机构应 时启动互助合作基金代偿程序,代偿扣划顺序为: 1 先行扣划该违约成员自身缴纳的互助保证金部分; 2 剩余部分优先从风险准备金中扣划,扣完为止; 3 风险准备金不足扣划部分,继续互助保证金账户扣划;基金成员按其所 占互助保证金总额的比例承担代偿责任 基金代偿后,根据担保设置情况,由我行或基金管理人启动债务追偿程序。
追偿回款项,首先用于偿还小微企业互助保证金,其次归垫风险准备金,如仍 有结余可用于扣收追索债务产生的各项费用,多余部分退还给借款人 基金保证金发生代偿后,管理人按照代偿时每个会员互助保证金余额占总互助保证金数额的比例核算每个会员分担的代偿数额,调整每个会员的互助保 证金余额会员再次贷款时按照剩余的互助保证金余额核定贷款额度基金退出基金退出 基金存续期内,及时借款人结清我行贷款,其缴纳的基金原则上只予转让 不予清退;在风险准备金达到一定规模(不低于贷款总额的 2%)的条件下, 对于我行主动退出的风险客户,经基金管理人与我行审议通过基金成员在结 清基金项下债务后,允许其提前清退基金清算全体基金成员在我行基金项下债务全部清偿后,经成员大会三分之二成员 同意,可对互助合作基金进行清算清算顺序如下: 1.互助保证金账户资金按照会员的保证金余额进行清算 2.风险准备金账户资金在扣除剩余其他机构捐赠或政府奖励、补贴以后, 按照每个会员在基金存续期间累计缴纳的风险准备金比例计算清算时的分配金 额捐赠或奖励、补贴部分的分配按照捐赠或奖励、补贴时的约定执行 3.基金清算方式会员大会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4.出现以下情形,须办理基金提前清算程序: 1 基金成员总数不足初始设定人数的 75%; 2 小微企业互助保证金不足授信总额的 5%; 3 其他因为不可抗力、政策调控、基金管理人破产解散等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