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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产权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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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产权法》PPT课件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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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工业产权法 第一节 工业产权法概述第一节 工业产权法概述一、工业产权的概念和特征一、工业产权的概念和特征 (一)概念(一)概念(领会)(领会) 工业产权是指应用于商品生产和流通中的发明创造和显著标记等智力成工业产权是指应用于商品生产和流通中的发明创造和显著标记等智力成果享有的专有权利,主要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果享有的专有权利,主要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商号、货、商号、货源标记、原产地名称以及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源标记、原产地名称以及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在我国,工业产权主要是在我国,工业产权主要是指专利权和商标权指专利权和商标权 (二)特征(二)特征(识记)(识记) 1.专有性专有性---权利人依照法律规定取得的专利权和商标权专属于权利人所有,权利人依照法律规定取得的专利权和商标权专属于权利人所有,任何人未经权利人许可不得擅自使用权利人的专利或商标,否则视为侵权任何人未经权利人许可不得擅自使用权利人的专利或商标,否则视为侵权    2.地域性地域性---一国授予的专利权和商标权通常只在该国领域内有效,在其一国授予的专利权和商标权通常只在该国领域内有效,在其他国家没有效力。

他国家没有效力    3.时间性时间性---法律对工业产权的保护具有一定的期限法律对工业产权的保护具有一定的期限 二、工二、工业产权法的概念法的概念 工工业产权法是法是调整因确整因确认、保、保护和使用工和使用工业产权而而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系的法律规范的范的总称我国调整工整工业产权的法律、法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利法实施施细则》、《中》、《中华人人民共和国商民共和国商标法》,《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法实施条例》等施条例》等三、工三、工业产权的国的国际保保护 主要解决两个主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本国:一是本国应该尊重和保尊重和保护工工业产权外国所有者的外国所有者的利益;二是防止外国利益;二是防止外国对工工业产权的本国所有人利益的侵害的本国所有人利益的侵害 主要条主要条约:《与:《与贸易有关的知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保《保护工工业产权的巴的巴黎公黎公约》,《商》,《商标国国际注册的注册的马德里德里协定》等 第第二二节 节 专利法专利法一、一、专利和专利法的专利和专利法的概念概念 (一)专利:一方面,是指受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包括发明、实用(一)专利:一方面,是指受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另一方面,专利是专利权,即专利法保护的对发明创造享新型和外观设计;另一方面,专利是专利权,即专利法保护的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利。

有的专有权利  (二)专利法:调整在确认、保护发明创造的专有权,以及使用专有的  (二)专利法:调整在确认、保护发明创造的专有权,以及使用专有的发明创造过程中而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发明创造过程中而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二、专利权的客体二、专利权的客体(识记)(识记)  专利权的客体是指依法可以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专利权的客体是指依法可以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  (一)发明: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包括产  (一)发明: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包括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品发明和方法发明  (二)实用新型: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  (二)实用新型: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必须具有实用价值;必须具有形状或者构造又称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必须具有实用价值;必须具有形状或者构造又称为为“小发明小发明”  (三)外观设计: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  (三)外观设计: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用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用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三、专利权的主体三、专利权的主体   专利权主体的含义专利权主体的含义(识记)(识记):是指有权向国务院专利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是指有权向国务院专利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专利申请并取得利权的单位和个人专利申请并取得利权的单位和个人  (一)发明人、申请人和专利权人;  (一)发明人、申请人和专利权人;    1.发明人:直接完成发明创造的人必须是自然人发明人:直接完成发明创造的人必须是自然人    2.申请人:就一项发明创造向国家专利行政主管机关提出专利申请的人申请人:就一项发明创造向国家专利行政主管机关提出专利申请的人发明人与申请人可能是同一人,也可能不是发明人与申请人可能是同一人,也可能不是    3.专利权人:享有专利权的人专利权人也不一定是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享有专利权的人专利权人也不一定是专利申请人二)专利权的归属(二)专利权的归属(简单应用(简单应用))   1.职务发明职务发明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是指:(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是指:(1)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2)履行)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3)退职、退休或者)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一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调动工作一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单位,申请被批准后,开的技术资料等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是专利权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该单位是专利权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设计人订立合同,做出约定,从其约定发明人或设计人订立合同,做出约定,从其约定 2.非非职务发明明  不是  不是为执行本行本单位的任位的任务或者没有利用本或者没有利用本单位的物位的物质技技术条件所完成的条件所完成的发明明创造非职务发明明创造的申造的申请专利的利的权利属于利属于发明人,申明人,申请被批准后,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明人为专利利权人    3.共同共同发明和委托明和委托发明明  (  (1)共同)共同发明:一明:一项发明明创造造为两个以上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共同完成位或个人共同完成  (  (2)委托)委托发明:一个明: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个人委托所完成的位或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明创造。

造  有  有约定的依照定的依照约定,没有定,没有约定或者定或者约定不明的,申定不明的,申请专利的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者共同完成发明明创造的造的单位或个人位或个人 四、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四、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一)授予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条件(一)授予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条件(综合应用)(综合应用)    1.新颖性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新颖性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不丧失新颖性的情形:(不丧失新颖性的情形:(1)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次展出的;(2)在规定的学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在规定的学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3)他人未经申请人同)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2.创造性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创造性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3.实用性该发明或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实用性该发明或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二)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条件(二)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条件(识记)(识记)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相比有明显区别,并且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设计相比有明显区别,并且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利相冲突 (三)不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或事项(三)不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或事项  1.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    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源完成的发明创造;    3.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动物和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动物和植物品种;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植物品种;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但是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但是,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存方法,可以依法授予专利权五、专利的申请五、专利的申请  (一)(一) 专利申请的原则(专利申请的原则(识记)识记)    1.先申请原则: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先申请原则: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2.单一性原则:一件专利申请的内容中只能包含一项发明创造,不能将单一性原则:一件专利申请的内容中只能包含一项发明创造,不能将两项或两项以上的发明创造作为一件提出两项或两项以上的发明创造作为一件提出 (二)专利申请文件((二)专利申请文件(领会)领会)    1.申请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申请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求书等文件;    2.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改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改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三)专利申请日和优先权(三)专利申请日和优先权    1.专利申请日专利申请日(领会)(领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

日    2.优先权优先权(识记)(识记)---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后,在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后,在专利法规定的期限内,又就同一主题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申请人有权要求专利法规定的期限内,又就同一主题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申请人有权要求将第一次申请日视为后一次申请的申请日将第一次申请日视为后一次申请的申请日  (  (1)外国优先权: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外国优先权: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日起12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的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在中国就相同的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相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相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  (2)本国优先权: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本国优先权: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日起12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优先权 (四)专利申请的撤回和修改(四)专利申请的撤回和修改     申请人可以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前随时撤回其专利申请申请人可以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前随时撤回其专利申请 六、专利申请的审查和批准六、专利申请的审查和批准  (一)初步审查(形式审查)(一)初步审查(形式审查)---对专利申请文件、委托事项以及是否属于法对专利申请文件、委托事项以及是否属于法律禁止授予专利权的事项等进行审查律禁止授予专利权的事项等进行审查  (二)实质审查  (二)实质审查---对发明创造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进行审查对发明创造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进行审查  (三)驳回专利申请  (三)驳回专利申请  实质审查后,对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如果申请人无正当  实质审查后,对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如果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与答复的,该申请视为撤回理由不与答复的,该申请视为撤回  (四)授予专利权  (四)授予专利权  发明专利申请经过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  发明专利申请经过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专利权的决定,授予专利权的决定,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过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登记和公告请经过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登记和公告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五)专利申请的复审  (五)专利申请的复审  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  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之日起3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七、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七、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  (一)专利权的期限(一)专利权的期限(识记)(识记)     发明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期限为的期限为10年,年,均自申请日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二)专利权的终止(二)专利权的终止    1.因专利权期限届满而终止;因专利权期限届满而终止;    2.没有按规定缴纳年费;没有按规定缴纳年费;    3.权利人以书面方式声明放弃专利权的权利人以书面方式声明放弃专利权的。

     (三)专利权的无效(三)专利权的无效(领会)(领会)  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  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无效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无效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及时审查,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及时审查,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     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八、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八、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专利权人的权利(一)专利权人的权利(识记)(识记)    1.独占权:专利权人有自己制造、使用和销售专利产品,或者使用专利独占权:专利权人有自己制造、使用和销售专利产品,或者使用专利方法的权利方法的权利    2.转让权:专利权人有将自己的专利权转让给他人的权利转让权:专利权人有将自己的专利权转让给他人的权利    3.许可权:许可他人实施专利并收取使用费的权利许可权:许可他人实施专利并收取使用费的权利。

    4.标记权: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标记权: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识  (二)专利权人的义务  (二)专利权人的义务    1.缴纳专利年费缴纳专利年费    2.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应予以奖励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应予以奖励 九、专利权的限制九、专利权的限制  (一)不视为侵权的使用(一)不视为侵权的使用 (简单应用)(简单应用)    1.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权利用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权利用尽)尽)    2.在专利申请日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在专利申请日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先用权人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先用权人的实施)的实施)    3.临时通过中国领水、领陆、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临时通过中国领水、领陆、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临时过境)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临时过境)    4.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    5.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

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 (二)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二)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领会)(领会)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颁发的使用专利的许可申请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颁发的使用专利的许可申请人获得强制许可后,不必经专利权人的同意,就可以实施专利人获得强制许可后,不必经专利权人的同意,就可以实施专利    1.专利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专利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3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4年,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    2.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为消除或者减少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为消除或者减少该行为对竞争对手产生的不利影响的;该行为对竞争对手产生的不利影响的;    3.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国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与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与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4.为了公共健康目的,对取得专利权的药品,国务院行政部门可以给与为了公共健康目的,对取得专利权的药品,国务院行政部门可以给与制造并将其出口到符合我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规定的国家或地区的强制许制造并将其出口到符合我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规定的国家或地区的强制许可;可;    5.一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比之前已经取得有显著经济意义一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比之前已经取得有显著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其实施又有赖于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施的,根据后的重大技术进步,其实施又有赖于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施的,根据后一申请人的申请,可以给与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一申请人的申请,可以给与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    6.强制许可涉及的发明创造为半导体技术的,其实施限于公共利益和反强制许可涉及的发明创造为半导体技术的,其实施限于公共利益和反垄断目的。

垄断目的三)专利的强制推广应用(三)专利的强制推广应用(领会)(领会)  国家主管机关对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拥有的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  国家主管机关对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拥有的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的需要推广的发明专利,按照法定程序报经国务院批准,在一定范重大意义的需要推广的发明专利,按照法定程序报经国务院批准,在一定范围内推广应用,允许指定单位实施的一种强制措施围内推广应用,允许指定单位实施的一种强制措施 十、专利权的保护十、专利权的保护  (一)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一)专利权的保护范围(识记)(识记)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外观设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  (二)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二)侵犯专利权的行为(简单应用)(简单应用)    1.未经权利人的许可实施其专利;包括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未经权利人的许可实施其专利;包括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2.假冒他人专利: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假冒他人专利: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标注他人的专利号;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他人将合同中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伪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他人将合同中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伪造或者变造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书造或者变造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书    3.冒充专利产品、专利方法:制造或者销售标有专利标记的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专利方法:制造或者销售标有专利标记的非专利产品;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继续在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上标注专利标记;在广告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继续在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上标注专利标记;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将非专利技术称为专利技术;在合同中将非专利技术称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将非专利技术称为专利技术;在合同中将非专利技术称为专利技术;伪造或者变造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书。

为专利技术;伪造或者变造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书     3.冒充专利产品、专利方法:制造或者销售标有专利标记的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专利方法:制造或者销售标有专利标记的非专利产品;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继续在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上标注专利标记;在广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继续在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上标注专利标记;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将非专利技术称为专利技术;在合同中将非专利技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将非专利技术称为专利技术;在合同中将非专利技术称为专利技术;伪造或者变造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书术称为专利技术;伪造或者变造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书三)侵犯专利权的法律责任(三)侵犯专利权的法律责任(领会)(领会)    1.民事责任民事责任---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和赔偿损失(普遍采用)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和赔偿损失(普遍采用)    2.行政责任行政责任---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3.刑事责任刑事责任---违反专利法或者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情节严重违反专利法或者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情节严重 ,构成犯罪,构成犯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包括:假冒专利;在专利申请中泄露国家机密;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包括:假冒专利;在专利申请中泄露国家机密;专利管理人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专利管理人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第第三三节 节 商标法商标法一、商标概述一、商标概述  (一)商标的概念(一)商标的概念(识记)(识记)  商标是指商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使用于商品或服务上,由文  商标是指商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使用于商品或服务上,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者这些要素的组合构成的,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者这些要素的组合构成的,具有显著特征,易于识别的标志具有显著特征,易于识别的标志  (二)商标的分类  (二)商标的分类(识记)(识记)    1.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按照商标是否被商标主管部门核准注册划分按照商标是否被商标主管部门核准注册划分在我国只有注册商标能够取得商标专用权,未注册商标的使用人不享有商标在我国只有注册商标能够取得商标专用权,未注册商标的使用人不享有商标专有权,也不能禁止他人就同样的商标提起注册申请专有权,也不能禁止他人就同样的商标提起注册申请    2.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根据商标使用对象的不同。

根据商标使用对象的不同    3.平面商标和立体商标平面商标和立体商标    4.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  (  (1)集体商标:工商业团体或者其他行业组织依据共同制定的章程进行)集体商标:工商业团体或者其他行业组织依据共同制定的章程进行注册并由全体成员共同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商标注册并由全体成员共同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商标  (  (2)证明商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注册,)证明商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注册,而由注册人之外的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而由注册人之外的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二、商标的构成要件二、商标的构成要件(识记)(识记)    (一)具有显著性特征,便于识别(一)具有显著性特征,便于识别    1.商标本身具有显著性;商标本身具有显著性;    2.通过长期的使用获得商标的显著性通过长期的使用获得商标的显著性  (二)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二)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姓名权、肖像权、商号权、地理标志权等。

  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姓名权、肖像权、商号权、地理标志权等  (三)必须是可视性标志  (三)必须是可视性标志     声音、气味不得作为商标注册声音、气味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四)不得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四)不得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1.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简单应用)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简单应用)    2.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简单应用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简单应用 三、商标注册的申请三、商标注册的申请  (一)商标注册的原则(识记)(一)商标注册的原则(识记)    1.自愿注册原则自愿注册原则---当事人是否申请商标注册,由商标使用人自己决定当事人是否申请商标注册,由商标使用人自己决定但人用药品和烟草制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上但人用药品和烟草制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上销售    2.先申请原则先申请原则---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先后就同一种类的商品,以相同或类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先后就同一种类的商品,以相同或类似的商标申请注册,商标局对申请在先者核准和注册,并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似的商标申请注册,商标局对申请在先者核准和注册,并驳回其他人的申请。

    3.优先权原则优先权原则---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若向中国提出同样申请的,将优先于他人在该申请日后提出的申请,个月内,若向中国提出同样申请的,将优先于他人在该申请日后提出的申请,取得申请在先的地位取得申请在先的地位  (二)商标注册申请人  (二)商标注册申请人  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申请文件  (三)申请文件---应当依照公布的商品和服务的分类按类申请需提交应当依照公布的商品和服务的分类按类申请需提交申请书、商标图样和证明文件申请书、商标图样和证明文件 四、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与核准四、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与核准  (一)申请日的确定(一)申请日的确定  申请日是确定商标归属的法律依据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  申请日是确定商标归属的法律依据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文件的日期为准申请文件的日期为准  (二)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  (二)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领会)(领会)  包括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两个方面  包括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两个方面。

  (三)初步审定和公告异议  (三)初步审定和公告异议  商标局对受理的商标注册申请,依法进行审查,对符合商标法各项规定  商标局对受理的商标注册申请,依法进行审查,对符合商标法各项规定的,由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由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  (四)核准注册  (四)核准注册  公告后  公告后3个月内无人提出异议的,或者有人提出异议但经裁定异议不成立个月内无人提出异议的,或者有人提出异议但经裁定异议不成立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核准注册日是商标注册申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核准注册日是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申请人自核准注册之日起成为商标权人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申请人自核准注册之日起成为商标权人  (五)商标复审  (五)商标复审 五、商标权的内容五、商标权的内容(识记)(识记)  (一)使用权:注册商标的所有人在核定使用的商品上使用核准注册的 (一)使用权:注册商标的所有人在核定使用的商品上使用核准注册的商标的权利商标的权利  (二)禁止权:商标所有人禁止任何第三人未经其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  (二)禁止权:商标所有人禁止任何第三人未经其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权利。

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权利  (三)转让权:商标权人有权将其所有的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  (三)转让权:商标权人有权将其所有的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  (四)许可权:商标权人可以通过签订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注  (四)许可权:商标权人可以通过签订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  六、注册商标的期限、续展和终止六、注册商标的期限、续展和终止  (一)注册商标的期限(一)注册商标的期限(识记)(识记)和续展和续展(简单应用)(简单应用)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与请的,可以给与6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的注册有效期是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的注册有效期是10年续展次数不年续展次数不受限制  (二)注册商标的终止  (二)注册商标的终止    1.注册商标因注销而终止;注册商标因注销而终止;    2.注册商标因撤销而终止注册注册商标因撤销而终止注册 七、商标权的保护七、商标权的保护  (一)商标权的保护范围(一)商标权的保护范围(识记)(识记)  《商标法》第  《商标法》第51条:注册商标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条:注册商标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商标法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有很强的确定性商品为限商标法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有很强的确定性    (二)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二)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简单应用)(简单应用)    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商标标识;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的注册商标的商品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的注册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又投入市场的;    5.其他侵权行为其他侵权行为  (三)侵犯商标专用权的法律责任  (三)侵犯商标专用权的法律责任(领会)(领会)    1.民事责任民事责任---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2.行政责任行政责任---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罚款等。

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罚款等    3.刑事责任刑事责任 八、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八、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  (一)驰名商标的概念(一)驰名商标的概念(识记)(识记)     驰名商标是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为相关公众所知悉、并且有较强驰名商标是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为相关公众所知悉、并且有较强竞争力的商标竞争力的商标  (二)驰名商标的认定  (二)驰名商标的认定(领会)(领会)  《商标法》第  《商标法》第14条规定:条规定:1、相关公众对商标的知晓程度;、相关公众对商标的知晓程度;2、该商标使、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用的持续时间;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5.其他因素其他因素  (三)对驰名商标的保护  (三)对驰名商标的保护(综合应用)(综合应用)    1.对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予以保护对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予以保护  就相同或类似商品申请注册商标是复制、模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  就相同或类似商品申请注册商标是复制、模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2.扩大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扩大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  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的商品申请注册商标是复制、模仿或者翻译他人已  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的商品申请注册商标是复制、模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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