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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哲学史 洛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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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哲学史 洛克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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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克在近代哲学中,洛克是第一个将经验论构造成为完整的理论体系的哲学家通常我们将培根看作英国经验论的创始人,其实他只是提出了一些基本原则而已,霍布斯也不能算是“纯粹的”的经验论者,真正使经验论的认识论理论化、体系化的是洛克约翰·洛克(John Locke, 1632—1704)出生在英格兰南部林格通城,1652 年从伦敦威斯特敏斯特中学毕业后,进入牛津大学的基督教会学院学习,大学毕业后,留校从事研究和教学工作洛克和当时著名的科学家如波义耳、牛顿等人交往甚密,对新时代的科学有广博的学识,1668 年洛克被选为英国皇家学会的会员1667 年洛克被聘为阿什利勋爵(1672 年被封为莎夫茨伯里伯爵)的家庭医生、家庭教师兼秘书,从此,洛克和这个贵族之家结下了不解之缘阿什利是辉格党的主要领导人,洛克跟随他参加了政治活动,但同时坚持哲学和医学的研究,1671 年开始写作《人类理智论》[1]70 年代下半期,洛克在法国结识了笛卡尔主义者,深入研究笛卡尔的著作,亦与伽森狄的追随者贝尼埃过从甚密,深受其影响洛克哲学思想的形成在某种程度上还要归功于笛卡尔哲学他自己曾经说,是笛卡尔第一个把他从经院哲学的莫名其妙的谈话方式中拯救了出来,使他对哲学产生了爱好。

尽管后来洛克并不同意笛卡尔的观点,但是无疑从笛卡尔那里获得了深刻的启发1640 年开始的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经过几次反复,终于通过 1688 年不流血的“光荣革命” 建立起议会制的君主立宪政权洛克是这场革命的直接参加者和新政府的内阁大员,同时也是辉格党的重要理论家,是最早提出政治自由和分权原则等社会政治学说的主要代表之一洛克的主要著作有《人类理智论》、《政府论》和《论宗教宽容的书信》等洛克哲学的目的是探讨人类知识的起源、确定性和范围,以及信仰、意见和同意的各种根据和程度他认为在知识领域存在着种种问题的情况下,“如果要想满意地解决人心所爱好的各种研究,其第一步就是考察我们自己的理智,看看它们适合研究的事物是什么东西”[2]于是,洛克用了 20 多年的时间来研究理智亦即我们的认识能力,把知识归结为观念,把观念归结为感觉经验,从心理学的角度说明认识论问题,这种研究方法后来被人们称为“心理论”的方式一、批判“天赋观念论” 在洛克的时代,“天赋观念论”十分流行尤其在英国的封建王朝复辟时期,剑桥柏拉图学派大肆鼓吹天赋观念论,认为上帝观念、道德原则、逻辑原则,都是天赋的洛克对天赋观念论进行了比较全面和深入的批判。

天赋观念论者的主要论据是所谓“普遍同意说”他们断言,宗教、道德、数学和逻辑学中的一般观念和原则是人们所普遍同意的,这就证明它们在人们心中是天赋的洛克指出,根本不存在全人类普遍同意的天赋原则,如逻辑中的“同一律”和“矛盾律”以及数学中的公理、定理等等,儿童和白痴就不知道不仅如此,道德的规范和宗教的信条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民族、不同的地区亦各不相同,甚至大相径庭天赋观念论者辩解说:天赋观念论是潜存在人们心中的,尽管儿童开始并不知道这些天赋原则,但当他学会使用理性之后,就会把这些潜在的原则发现出来洛克针对这种“潜存说”指出,如果说人的心灵具有天赋观念而不理解它,这是荒诞的因为我们说心灵具有某些观念,就是说它们为心灵所理解,或是说这个观念“在理解中”如果说在理解中的观念而不被理解,那是自相矛盾的实际上,要知道或是理解那些原则,必须经过一个学习的过程洛克还进一步驳斥天赋观念论者的理论前提——上帝观念天赋说上帝观念也不是人人都有的,比如历来就有一些无神论者以及新近发现的许多民族,他们就没有上帝观念即使信仰上帝的人,他们对上帝的观念各有不同,也不是普遍同意的,这都说明上帝观念也不是天赋的洛克揭露了天赋观念论的危害:“因为他们既然确立了有天赋原则这样一个教条,他们的门徒们一定不能不把一些原则当作天赋的,而加以接受。

这样一来,就是他们的门徒们废弃了自己的理性和判断,并且不经考察就来轻易信仰那些原则在这种盲目信仰的情形下,他们的门徒们就更易于受他们的支配,更易于受他们的利用[3]洛克以充分的事实材料和明确而清晰的推理,驳斥了天赋观念论者的种种“论据”,并且比较深刻的揭露了这种理论的危害,可以说是对当时流行的天赋观念论的一次总的清算哲学上的天赋观念论是为了解决认识问题的,而洛克则认为用不着假设天赋观念,我们完全可以合理地解决问题实际上,“人们单凭运用他们的自然能力,不必借助于任何天赋的印象,就能够获得他们所拥有的全部知识;他们不必有任何这样一种原始的概念或原则,就可以得到可靠的知识”[4]洛克的解决办法就是“白板说”如果没有天赋观念,我们的知识尤其是真理性知识从何而来呢?在洛克看来,“能力是天赋的,知识是后得的”,人类具有接受感觉、形成观念和知识的“天赋能力”,由此就可以说明我们的知识的来源他假定人的心灵就如同一块“白板”(tabula rasa),上面原本没有任何标记后来通过经验便在上面印上了印痕,形成了观念和知识所以,洛克哲学的基本原则是,“心灵是一张白纸”,“知识源于经验”[5]洛克的“白板说”与亚里士多德的“蜡块说”相似,构成了经验论的基本前提。

在此基础之上,他把知识归结为观念,把观念归结为经验,全面系统地阐述了经验主义认识论思想二、经验洛克指出:“我们的全部知识是建立在经验上面的;知识归根到底都是导源于经验的我们对于外界可感物的观察,或者对于我们自己知觉到、反省到的我们的心灵的内部活动的观察,就是供给我们的理智以全部思维材料的东西这两者乃是知识的源泉,从其中涌出我们所具有的或者能够自然地具有的全部观念[6]这就是说,一切知识来源于经验,经验分为对外的感觉和对内的反省,我们思维的全部材料即观念都从这两者而来这就是说,作为知识的来源的经验有两个方面,一是感觉,一是反省感觉也被称为“外感觉”我们的感官在受到外部事物的刺激时,将对于事物的知觉传达到心灵里,于是我们就得到了关于外部事物的形状、运动、色、声、味以及一切可感性质的观念我们的观念的大部分导源于感觉,即由外感觉传入心灵之中的知觉反省也被称为“内感觉”我们在运用理智考察它所获得的那些观念时,我们还知觉到自己有各种心理活动当心灵反省这些活动时,它们便提供给我们另一类观念,这些观念是不可能从外部获得的这类观念有:知觉、思想、怀疑、信仰、推论、认识、意欲以及心灵的一切作用因此,感觉的对象是外界事物,而反省的对象则是内在的心理作用。

它们是互相独立的两种知识源泉,正是这两种经验在心灵这张白纸上写下了观念的文字所以,无论我们有多么丰富的想象力,都不可能超出感觉和反省所提供的那些观念之外洛克坚持了反映论的基本原则,认为在心灵中有感觉时才会有观念发生,而且在感觉与反省的关系上,他主张只有当感觉发动而产生了心理活动时才会有反省然而,由“白板说”可知,洛克的观点是一种消极的反映论另外,当他把感觉和反省并列为观念的来源时,无形中便与其“白板说”发生了矛盾,因为那将在逻辑上承认心灵自身固有某种知识的来源,从而为天赋观念论留下了余地,后来莱布尼茨就是因此而认为洛克也承认有独立的反省知识三、观念一切观念来源于经验,经验就是对外部事物的感觉和对内部心理活动的反省,它们在心灵上留下的痕迹就是观念观念”(idea)是洛克哲学中的一个基本范畴,用以表示人的心灵所知觉、所思想的直接对象、材料、基本元素他借鉴了笛卡尔对“观念”一词的运用,不过其含义更加广泛,既指人类思维的直接对象,也是知识的基本材料,我们的一切知识都是由观念构成的 洛克把观念分为简单观念和复杂观念 (一)简单观念所谓简单观念就是由外部事物及其属性直接作用于感官而产生的感觉观念,和心灵对自身心理活动的直接反省而产生的反省观念。

简单观念有两个基本特点,这就是被动性和单纯性简单观念是被动的我们的心灵并没有自由构成简单观念的能力,它们完全是由于外部事物的作用或通过反省途经而被动地产生的这正如一面镜子不能拒绝,不能改变,不能涂抹它面前各种物象在它以内所印的各种影像或观念似的我们周围的物象既然以各种方面来刺激我们的感官,所以心便不能不接受那些印象,便不能不知觉那些印象所引起的观念[7]简单观念也是单纯的物体的各种性质虽然在物体本身中是互相联系、不可分离的,但是它们是分别通过不同的感官进入我们的心灵的,或者说,我们的感官是分别通过不同的途经来接受物体及其属性所造成的感觉的因此,简单观念都是单纯的,它们不能再分析为别的观念的观念,从而构成了认识的基本元素简单观念的产生不外乎四种途经:(1)有些观念是只通过一个感官而进入我们心中的,如颜色、声音和滋味;(2)有些观念是通过两个以上感官进入我心中的,如空间和广延、形象、静止、运动等观念;(3)有些观念是通过反省得来的,如知觉观念和意欲观念;(4)有些观念是通过感觉和反省两种途径提供给心灵的,如快乐和愉快,痛苦和不快,力量、存在、统一等在洛克看来,我们的大部分简单观念来源于外部事物及其属性对我们的感官的直接作用,这就产生了一系列问题:首先,物体具有什么样的性质和能力可以引起我们的感觉?其次,物体属性的种类和本质是什么?最后,我们的感觉与产生它们的物体属性之间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于是,洛克提出了关于事物的两种性质的观念的学说。

二)两种性质的观念在近代哲学和科学史上,从伽利略开始,继而有笛卡尔、霍布斯、波义耳等科学家和哲学家相继区分了物体的两类性质,一类是广延、形状、运动等性质,一类是色、声、味等性质洛克继承和发展了他们的思想,首先把问题分成了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物体中的性质,另一方面是由物体中的性质所引起的心中的观念:“心灵在自身中知觉到的东西,或知觉、思想、理智的直接对象,我称之为观念;那种在我们心中产生任何观念的能力,我称之为具有这种能力的主体的性质例如,一个雪球就有在我们心中产生白、冷、圆等观念的能力,这种在我们心中产生这些观念的能力,作为在雪球中的东西,我称之为性质;作为我们理智中的感觉或知觉,我就称之为观念;这些观念,如果我有时把它们说得好像是在事物本身里面那我的意思就是指物体里面那些在我们心中产生这些观念的性质”[8]由此可见,事物的性质与它们在我们心中所引起的观念,既相互对应,又相互区别首先,洛克把物体的性质区分为第一性的质(primary qualities)和第二性的质(secondary qualities)所谓第一性的质就是物体各部分的大小、形状、数目、位置、运动和静止这是物体的根本性质,任何物体、那怕它小到人们不能感觉到它,它仍然具有体积、形象、数目、运动、静止等性质。

这种性质是物体的“原始性质”或基本性质,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是为物体所固有的、与物体不可分离的性质不论我们知觉与否,这些性质都在物体之中,如果它们大到足以被我们所知觉,我们就借它们而获得了事物本身的观念所谓第二性的质则是物体中的一种“能力”,它可以借物体各部分的大小、形状、组织和运动等,在我们心中产生色、声、味等感觉所以,我们所感觉到的物体的第二性的质其实并不是它们的真实存在方式,只不过是第一性的质的变形而已这种性质依赖于第一性的质的变化,又叫做“附属性质” 与物体的两种性质相对应,在我们心中也存在着两种性质的观念物体的第一性的质在我们心中产生了体积、广延、形状、运动、静止、数目等简单观念,物体的第二性的质在我们心中产生了颜色、声音、气味、滋味等简单观念这些观念都是借助同样的途径和方式形成的,它们都是由于物体有一种运动作用于我们的感官,经过神经以及身体的其他部分传达到大脑之中,从而在心中形成了观念 两种性质的观念虽然产生的途经是一样的,但是它们之间却存在着本质上的区别第一性的质的观念是对物体性质的真实反映,两者之间的关系是“原型”与“摹本”的关系第二性的质的观念就不同了,这类观念尽管也是由物体中的运动刺激感官而产生的,然而在物体中却不存在它们的“原型”,所以只是心灵对物体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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