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预警制度为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的有关规定,稳定就业局势, 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结合我辖区实 际,建立失业预警制度失业预警制度的主要任务,是根据政府提出的失业调控 目标,建立失业预警机制,当失业率等指标达到或超过一定 幅度影响就业局势稳定和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时,即发出预警 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当应急政策措施生效,失业率等指 标回归调控范围内时,警报解除失业预警制度由失业预警监测指标、失业动态监测、失 业信息统计调查、失业预警线及警报级别设定、失业应急预 案等部分组成一)确定失业预警监测指标失业预警监测指标,主要由本地区城镇登记失业人数、 城镇登记失业率以及超过24个月未就业人员比例、失业人 员增幅、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数、失业保险金发放率、失业 保险基金支出、就业人数增幅、失业保险基金收缴等统计指 标构成,并对其进行定期或不定期量化分析,以界定失业预 警安全与预警线超过24个月未就业人员比例二超过24个月未就业人员 :城镇登记失业人数X100%;失业保险金发放率二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数:符合领取 失业保险待遇人数X100%; (100%按月按时足额发放);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7%以内。
二)建立失业动态监测机制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影响本地区就业状况的重点行 业和企业进行动态监测,分析岗位流失原因,研究判断岗位 流失趋势,对有可能出现较大规模岗位流失的行业和企业列 出清单,与企业、工会加强协商沟通,提前采取应对措施重点监控内容主要包括:企业性质、企业所属行业、建 档期期末就业人数、调查期比建档期末增减就业人员及增减 幅度就业人数减少类型可分关闭破产、停业整顿、经济性 裁员和企业迁出本地等情况,重点掌握监控企业就业人员减 少的主要原因三)加强失业信息统计调查进一步加强完善就业、失业统计制度,及时准确掌握了 解本地区劳动力供求变化要利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失业 保险经办机构、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等已有公共资源对失 业预警监测指标进行统计对失业人员的登记要进行分类, 分类统计出: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未就业 的;从用人单位就业转失业的;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 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承包土地被征用并符合规定条件 的;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刑满释放、 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确定 的其他失业人员四)失业预警线及警报级别的设定失业预警线,原则上依据失业预警监测指标数据及动态 监测行业、企业情况划分为三级:1级警报(特重)、11级警 报(严重)和III级警报(一般)。
失业预警监测指标达到规定数 值时启动相应级别“警报”其中:I级警报定义为:因某种原因导致本地区,某行业、产 业或多个企业关闭破产造成250人以上失业或多个企业一次 性裁员超过企业职工总数60%以上;单个企业关闭破产造成 500人以上失业,或从业人员在500人以上,一次性裁员150 人以上引起失业人员大规模上访;城镇登记失业率高于年度 计划1.2个百分点;超过24个月未就业人员比例高于30% 且人数在300人以上;失业人员增幅高于100%且增加人数在 200人以上;失业保险金发放率低于70%且未发人数在100 人以上II级警报定义为:因某种原因导致本地区,某行业、产 业或多个企业关闭破产造成200-250人失业或多个企业一次 性裁员达到企业职工总数的50%至60%;单个企业关闭破产 造成200〜500人失业或企业从业人员在200人至1000人, 一次性裁员100〜150人引起失业人员集体上访;城镇登记失 业率高于年度计划0・8个百分点;超过24个月未就业人员 比例为20%〜30%且人数在200人以上;失业人员增幅50%〜 100%且增加人数在120人以上;失业保险金发放率低于80% 高于70%且未发人数在50人以上。
III级警报定义为:因某种原因导致本地区,某行业、产 业或多个企业关闭破产造成100—200人失业或多个企业一 次性裁员达到企业职工总数的30%至50%;单个企业关闭破 产造成50至200人失业或企业从业人员在100人至350人, 一次性裁员30人以上引起失业人员上访;城镇登记失业率 高于年度计划0.5个百分点;超过24个月未就业人员比例 为10%〜20%且人数在150人以上;失业人员增幅30%〜50% 且增加人数在150人以上;失业保险金发放率低于90%高于 80%且未发人数在25人以上五) 警报处置(1)劳动保障部门作为政府主管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事 务的组成部门,对政府建立失业预警制度负有制定各项政策 措施,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失业的职能,同时也负有日常 管理、监督和调节不同时期失业率的职能对此,应高度重 视,要根据确定的失业预警监测指标、失业动态监测的企业、 行业等明确部门间的分工、报表汇总流程,指定专人负责统 计分析,明确失业预警警情汇报、上报程序,出现警情立即 书面向街道、政府及上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上报情况和预 警应急预案,使政府在失业预警警情发生时能及时做出反 应,积极消除警情,维护本地区就业局势稳定。
2) 工会、煤炭、妇联、经济、计划等部门都是失业 预警制度中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各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 对企业有可能出现的困难尽量协助解决,最大限度的减少失 业人员维护经济、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3) 企业无论是经济性裁员或者零时减员放假都要将 处置方案报街道劳动保障部门、企业主管部门及地区总工会 备案,核准后按核准意见执行4) 对已经形警报级别的要立即上报政府及上级劳动 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时建立应急预案供政府决策处置六) 工作职责凡是我街道辖区内的企业和对企业负有监督、管理、联系的 政府职能部门及群团组织都是执行失业预警制度的责任主 体以劳动部门牵头、各单位要加强联系对有可能出现的警情 及时做出反应并第一时间上报情况供政府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