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是当今世界为数不多、仍坚持“落地入籍”政策的国家之一,即不管父母是何国籍,只要孩子系在加拿大领土上出生,就自动获得加拿大公民身份这个政策本系源自英联邦惯例,但如今大多数英联邦国家也已废除此法,而加拿大仍相沿至今虽然将“双非” 这个汉语专有名词移植到加拿大,最初的确是指中国、尤其中国大陆“双非” 婴儿,但“双非” 现象由来已久,并不是、最初甚至主要不是华人的专利,只是近 10 年来,采用“ 双非”形式将孩子生在加拿大,并期冀由此获得并享受加拿大公民待遇者,确以华人(台湾、香港、大陆)为最多各位妈妈们不远万里来到加拿大生孩子是为什么呢?当然是为了孩子能有一个更好的未来首先,加拿大出生的“双非”婴儿,的确可获得本地合法出生纸,自动成为加拿大公民,这是毫无疑问的其次,作为加拿大公民,一旦满 18 岁,获得完全行为能力,就可以和普通公民一样申请大学,大学学费和普通公民相等,就业机会也是如此此外,18 岁后作为公民, “双非”子女可申请父母来加团聚再次,就是公费教育了原则上,“双非” 适龄儿童是无法获得中小学公费教育资格的,但实际上各省的规定有所不同如卑诗省,2011 年修订版《学校法》规定,适用于公费教育的未成年人,父母必须是公民、永久居民或“通常居民”(ordinarily resident),后者一般指父母一方持有效国际学生签证或一年以上效期工作签证,每周工作 20 小时以上,如果没哟上述资格,即便“双非”适龄儿童有合法公民身份,也只能以国际学生待遇入学,这不仅意味着与公校免费教育无缘,也意味着无法像本地生源那样享受私校价格,而必须支付高得多的国际学生入学费用。
而在另一些省则灵活得多如安大略省,只要“双非”适龄儿童本身具有“通常居住”身份,即本人在当地常驻,且有固定监护人并能提供证明(监护人书面确认申请入学前 6 个月孩子在其驻所居住,今后也将继续居住,并提供住址证明),该“双非 ”适龄儿童便可合法入学,享受免费教育该省《教育法》规定,必须优先保障适龄儿童的入学权利,不仅“双非”、甚至“三非 ”(父母和儿童本人都没有合法身份,一般指全家偷渡并被发现的经济难民)适龄儿童只要符合前述条件,也可接受本地免费教育安省将“双非” 家庭分为三类:全家回流,子女到学龄才返回,假期又回原居住地;父母回流,子女委托亲友监护;全家在本地居住教育部门仅将第一种“双非” 视作“非经常居住学生” ,并可能要求该学生按国际学生标准付费,而对第二、三两种,则只要父母或监护人能拿出电费单、租约之类居住证明,就可顺利入学享受本地生待遇,且其《教育法》中仅强调“申请入学者需为常住居民并有监护人”便可免费受公校教育,父母是否正常缴税,与子女入学没有直接关系不仅如此,只要“双非”适龄儿童拿出前述监护证明,就算作“有监护人”,便符合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