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北大学理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德育改革,建设优良校风,激励学生德智 体美全面发展,培养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根据校学字【 2008】7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第一条 学生综合素质包括思想道德素质、专业理论素质、文体创新素质 (人文素质、身体素质、创新实践素质)等内容,按照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 法进行测评第二条 思想道德素质此模块由基础分和加减分构成,每个学生基础分为 70 分,加减分从学生的 政治表现、道德行为、法纪素养等方面评定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学习,生活俭朴,可 获得思想道德基础分 70 分2、加分项(1)积极要求进步,成为入党积极分子积极递交入党申请书加 1 分;院党课结业加 2分;校党课结业加 4分;党员加 5 分;(2)积极开展学生工作,担任学生干部,且年终考核合格的班长、团支 书和院学生工作助理,加 20 分/ 学年;其他班干部加 10 分/ 学年;课代表、宿 舍长加 5 分/ 学年;心理联络员加 10 分/ 学年;校、院学生会和团委干部,部长 级以上职务,加 20 分/ 学年,副部级加 15 分/ 学年,干事加 10 分/ 学年。
如一 人同时担任两个学生干部职务,以最高分计算,不累加校学生社团干部,且 经校团委考核合格出据证明的,社长比照部长级别加分,其他干部依据以上办 法酌情加分3)上学年获得各种荣誉的获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等个人荣誉, 分别加 30、20、10、 5 分荣誉只以校学生处、校团委、学院颁发的荣誉证书 为主4)有拾金不昧、助人为乐等先进事迹者,且有相关证明,根据事迹影响 程度加5〜20分/次5)受到学校、学院通令嘉奖的,分别加 10分/次和 5分/次3、减分项(1) 课堂、班会或早操出勤:旷课、旷会或旷操,扣 2分/次2) 校级记过以下和院级记过,扣 10分;院级记过以下,扣5分,各种 通报批评扣2分/次3) 宿舍卫生评比不合格的,扣2分/次4) 平时有言语粗俗、毁坏公物、经常上网打游戏以及违反大学生行为准则的不文明行为的,由班级综合测评小组商议,扣 2〜10分5)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思想道德模块模块直接评为待达标:A、 受学校记过及其以上处分的;B、 班干部在工作中,不负责任、徇私舞弊,致使班级工作出现重大失 误的第三条专业理论素质1、此模块以一学年内规定课程的平均学习成绩为准,包括体育课成绩专业理论素质分=一学年内所学课程考试成绩X学分a —学年总学分2、 课程成绩,按教务处认定的期末成绩计,复考成绩不计。
3、 考试作弊或无故旷考,该门课程以“ 0”分计4、 考查课程成绩折算方法:优、良、中、及格、不及格分别为: 90、80、 70、60、50.第四条人文素质1、 人文素质报告:有门票且有不少于 500字的心得体会者,并要求在报告 后一周之内交予班主任,并由班主任审阅合格的加 2分/场(否则视为无效), 该项最高分为10分2、 参加文艺、书法、绘画、征文、演讲、辩论赛等比赛中,获得国家级、 省级、校级、院级的(三等奖以上),分别加40、20、10、5分;参加但未获奖 者,按级别不同分别加10、7、5、2分;若某级比赛为上一级的选拔赛,按最 高分一次加分,不累加以上加分均已获奖证书或文件为依据3、 发表文学作品、新闻通讯稿件、文艺作品等:国家级刊物,力卩 30分/ 篇;省级刊物,加20分/篇;校级刊物,加10分/篇;同一篇作品按最高发表 刊物级别计,不累加多篇作品加分总计不超过 50 分以上加分均以所发表刊 物实物为依据4、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二、三级的加 4 分,通过四级的加 8 分,不累 加,按最高分计5、英语四六级考试:通过四级,加 4分;通过六级的加 8 分,不累加,按 最高分计第五条 身体素质1、此模块由学生的体育课成绩、体质健康测试成绩和加分项 “身体素质”分 =《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得分 +加分。
2、参加体育运动比赛,获得国家级(无名次限定) 、省级(前十名)、校级 (前六名)奖的,前三名分别加 60、40、 20 分;第四名后的分别加 40、20、 10 分3、参加团体比赛,获国家级(无名次限定) 、省级(前十名)、校级(前六 名)奖的,分别加 40、20、10 分4、参加但未获奖者(院级以上活动为主) ,按级别不同分别加 10 分(国家 级)、 7 分(省级)、5 分(校级);2 分(院级),若某级比赛为上一级的选拔 赛,按最高分一次加分,不累加5、以上加分均已获奖证书或文件为依据参加院级以上体育活动,但未获 奖的,以院学生会体育部备案的名单为准第六条 科技创新1、科技比赛:参加挑战杯、创业设计大赛、科技作品竞赛、英语演讲、程 序设计、数学建模、广告设计等各类比赛,获国家级奖加 50 分;获省级奖加 30 分;获校级奖加 10 分;获院级奖加 5 分;参加但未获奖者,按级别不同分 别加 10 分、 5 分、3 分、 1 分;若某级比赛为上一级的选拔赛,按最高分一次 加分,不累加以上加分均已获奖证书或文件为依据2、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的:一级期刊加 30 分/ 篇,二级期刊加 15分 / 篇。
3、科技研究成果:获得国家专利者,作品属于发明专利的,加 50 分/ 项; 作品属于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的,加 20 分/项第七条 各模块(除专业理论素质外),根据各项指标得分累加后,根据学生的分值在同年级本专业内排序,进行等级评定,分为优、良、中、达标、和 待达标等五等,分别记 95、85、75、65、45分,各等所占比例为 15%、25%、45%、10%、5%某模块实际分值为“ 0”时,等级直接评定为待达 标第八条综合素质测评总分的计算方法:综合素质测评总分=思想道德素质等级分X 20% +专业理论素质分X 60% +文体创新素质等级分X 20%第九条本细则适用于我院取得正式学籍并参加正常学习的全体学生第十条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作为考核大学生、评选优秀个人、评定奖学金、评选优秀毕业生、向用人单位推荐等工作的依据,并记入学生档案第十一条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一般在每年九月份进行,新生在入学时 不进行测评,四年级学生在第八学期开学初进行各班成立学生综合素质测评 小组,班主任为组长,主要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为组员,以 7〜11人为宜测评结果要在班级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天第十二条 本细则自2015年9月起开始实施。
第十三条本细则解释权和修改权在理学院学生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