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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税务规划 】企业所得税填列格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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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税务规划企业 所得税填列格式要求 财务管理税务规划企业 所得税填列格式要求 1.“利润总额计算”中的项目,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口径计算填报实行企 业会计准则的纳税人,其数据直接取自损益表;实行其他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纳 税人,与本表不一致的项目,按照其利润表项目进行分析填报 利润总额部分的收入、成本、费用明细项目,一般工商企业纳税人,通过附 表一(1)收入明细表和附表二(1)成本费用明细表相应栏次填报;金 融企业纳税人,通过附表一(2)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附表二(2)金融 企业成本费用明细表相应栏次填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非营利组织等纳税人,通过附表一(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 位收入项目明细表和附表二(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支 出项目明细表相应栏次填报 2.“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和“应纳税额计算”中的项目,除根据主表逻辑关系计算 的外,通过附表相应栏次填报 3.“附列资料”填报用于税源统计分析的上一纳税年度税款在本纳税年度抵减 或入库金额 (三)行次说明(三)行次说明 1.第1行“营业收入”:填报纳税人主要经营业务和其他经营业务取得的收入总 额。

本行根据“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一般工商企 业纳税人,通过附表一(1)收入明细表计算填报;金融企业纳税人,通过 附表一(2)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计算填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 企业单位、非营利组织等纳税人,通过附表一(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 办非企业单位收入明细表计算填报 2.第2行“营业成本”项目:填报纳税人主要经营业务和其他经营业务发生的成 本总额本行根据“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一般工 商企业纳税人,通过附表二(1)成本费用明细表计算填报;金融企业纳税 人,通过附表二(2)金融企业成本费用明细表计算填报;事业单位、社会 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组织等纳税人,通过附表二(3)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支出明细表计算填报 3.第3行“营业税金及附加”:填报纳税人经营活动发生的营业税、消费税、城 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本行根据“营业税 金及附加”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 4.第4行“销售费用”:填报纳税人在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 的各种费用本行根据“销售费用”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

5.第5行 “管理费用”: 填报纳税人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发生的管理费用 本行根据“管理费用”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 6.第6行 “财务费用”: 填报纳税人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发生的筹资费用 本行根据“财务费用”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 7.第7行“资产减值损失”:填报纳税人计提各项资产准备发生的减值损失本 行根据“资产减值损失”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 8.第8行“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填报纳税人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 以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衍生工具、套期保值业务等公允价 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本行根据“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的数额计算填报 9.第9行“投资收益”:填报纳税人以各种方式对外投资确认所取得的收益或发 生的损失本行根据“投资收益”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 10.第10行 “营业利润”: 填报纳税人当期的营业利润 根据上述项目计算填列 11.第11行“营业外收入”: 填报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 收入本行根据“营业外收入”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一般工商企业纳税人,通过 附表一(1)收入明细表相关项目计算填报;金融企业纳税人,通过附表一 (2)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相关项目计算填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 非企业单位、非营利组织等纳税人,通过附表一(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民办非企业单位收入明细表计算填报。

12.第12行“营业外支出”: 填报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 支出本行根据“营业外支出”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一般工商企业纳税人,通过 附表二(1)成本费用明细表相关项目计算填报;金融企业纳税人,通过附 表二(2)金融企业成本费用明细表相关项目计算填报;事业单位、社会团 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组织等纳税人,通过附表一(3)事业单位、社 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支出明细表计算填报 13.第13行“利润总额”:填报纳税人当期的利润总额 14.第14行“纳税调整增加额”: 填报纳税人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进行 纳税调整增加的金额本行通过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调增金额”列计 算填报 15.第15行“纳税调整减少额”: 填报纳税人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进行 纳税调整减少的金额本行通过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调减金额”列计 算填报 16.第16行“不征税收入”: 填报纳税人计入利润总额但属于税收规定不征税的 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国务 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本行通过附表一(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 非企业单位收入明细表计算填报。

17.第17行“免税收入”: 填报纳税人计入利润总额但属于税收规定免税的收入 或收益,包括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 资收益;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 收益;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本行通过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第1 行计算填报 18.第18行“减计收入”:填报纳税人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 的产品取得收入10%的数额本行通过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第6行计算填 报 19.第19行“减、免税项目所得”: 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减征、免征企业所 得税的所得额本行通过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第14行计算填报 20.第20行“加计扣除”: 填报纳税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 开发费用,以及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符 合税收规定条件的准予按照支出额一定比例,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的 金额本行通过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第9行计算填报 21.第21行“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填报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 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 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 税年度结转抵扣本行通过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第39行计算填报 22.第22行“境外应税所得弥补境内亏损”: 填报纳税人根据税收规定,境外所 得可以弥补境内亏损的数额 23.第23行“纳税调整后所得”:填报纳税人经过纳税调整计算后的所得额 当本表第23行0 时,继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24.第24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可在税前弥补的以 前年度亏损的数额 本行通过附表四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第6行第10列填报但不得 超过本表第23行“纳税调整后所得” 25.第25行“应纳税所得额”:金额等于本表第2324行 本行不得为负数本表第23行或者按照上述行次顺序计算结果本行为负数, 本行金额填零 26.第26行“税率”:填报税法规定的税率25% 27.第27行“应纳所得税额”:金额等于本表第2526行 28.第28行“减免所得税额”: 填报纳税人按税收规定实际减免的企业所得税额,包 括小型微利企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减免税优惠过渡政策 的企业,其法定税率与实际执行税率的差额,以及其他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的 数额本行通过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第33行计算填报。

29.第29行“抵免所得税额”: 填报纳税人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 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其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所得税额 中抵免的金额;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本行通过 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第40行计算填报 30.第30行“应纳税额”:金额等于本表第272829行 31.第31行“境外所得应纳所得税额”: 填报纳税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按 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税收规定计算的应纳所得税额 32.第32行“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税额”: 填报纳税人来源于中国境外所得依照中 国境外税收法律以及相关规定应缴纳并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税款,准予 抵免的数额 企业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额,小于抵免限额的,“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税额” 按其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额填报;大于抵免限额的,按抵免限额填报,超过 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五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 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33.第33行“实际应纳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当期的实际应纳所得税额 34.第34行“本年累计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 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本纳 税年度已在月(季)度累计预缴的所得税款。

35.第35行“汇总纳税的总机构分摊预缴的税额”: 填报汇总纳税的总机构按照 税收规定已在月(季)度在总机构所在地累计预缴的所得税款 附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表 36.第36行“汇总纳税的总机构财政调库预缴的税额”: 填报汇总纳税的总机构 按照税收规定已在月(季)度在总机构所在地累计预缴在财政调节专户的所得税 款 附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表 37.第37行“汇总纳税的总机构所属分支机构分摊的预缴税额”: 填报汇总纳税 的分支机构已在月(季)度在分支机构所在地累计分摊预缴的所得税款 附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表 38.第38行“合并纳税(母子体制) 成员企业就地预缴比例”:填报经国务院批 准的实行合并纳税(母子体制)的成员企业按照税收规定就地预缴税款的比例 39.第39行“合并纳税企业就地预缴的所得税额”: 填报合并纳税的成员企业已 在月(季)度累计预缴的所得税款 40.第40行“本年应补(退)的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当期应补(退)的所得 税额 41.第41行“以前年度多缴的所得税在本年抵减额”: 填报纳税人以前纳税年度 汇算清缴多缴的税款尚未办理退税、并在本纳税年度抵缴的所得税额。

42.第42行“以前年度应缴未缴在本年入库所得额”: 填报纳税人以前纳税年度 损益调整税款、上一纳税年度第四季度预缴税款和汇算清缴的税款,在本纳税年 度入库所得税额 四、表内及表间关系四、表内及表间关系 1.第1行附表一(1)第2行或附表一(2)第1行或附表一(3)第2行至7行 合计 2.第2行附表二(1)第27行或附表二(2)第1行或附表二(3)第2至9 行合计 3.第10行本表第123456789行 4.第11行附表一(1)第17行或附表一(2)第42行或附表一(3)第9行 5.第12行附表二(1)第16行或附表二(2)第45行或附表二(3)第10行 6.第13行本表第101112行 7.第14行附表三第55行第3列合计 8.第15行附表三第55行第4列合计 9.第16行附表一(3)10行或附表三第14行第4列 10.第17行附表五第1行 11.第18行附表五第6行 12.第19行附表五第14行 13.第20行附表五第9行 14.第21行附表五第39行 15.第22行附表六第7列合计当本表第13+14-15行0时,本行=0) 16.第23行本表第13141522行 17.第24行附表四第6行第10列。

18.第25行本表第2324行(当本行0时,则先调整21行的数据,使其本 行0;当21行0时,2324行0) 19.第26行填报25% 20.第27行本表第2526行 21.第28行附表五第33行 22.第29行附表五第40行 23.第30行本表第272829行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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