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行政值班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保障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政值班工作 正常运转,提高工作质量与效益,根据省公司行政值班管理 有关要求, 按照“规范有序、敏锐高效、 准确可靠、 服务大局” 的功能定位,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总值班室是公司内外联络的形象窗口,是服务 行政工作的保障中心,是公司政务信息集散的运转枢纽,是 应对紧急突发事件的重要平台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基层单位行政值班 工作管理第二章 职责分工第四条 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系统行政值班日常管理 工作第五条 公司总值班室管理职责:1. 负责统筹安排公司行政值班工作;2. 负责重大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置工作;3. 按照《西宁供电公司值班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附 件 1 )规定程序、时限和要求,报送重大事项;4. 负责协调公司领导公务活动安排;5. 负责值班信息审核;6. 负责登记领导批示,跟踪督办,及时汇报落实情况;7. 制定公司行政值班管理方面的有关制度、 流程及标准;8. 起草、发布有关值班工作文件;9. 负责与相关专业部门的沟通、协调与衔接;10. 负责值班一体化信息平台的应用和维护;11. 动态掌握公司作为成员单位的各市级领导小组、 工作 委员会的相关信息。
第六条 非工作时间值班人员职责(公司本部人员轮值):1. 负责当日值班报岗、值班日志的填写;2. 负责在值班时间内办理来文来电工作;3. 负责值班期间有关事项的协调和联络;4. 协调处理值班期间的突发事件和应急事项;第三章 管理规定第七条 按照“准确、有序、敏锐、高效”的原则办理值 班各项事务第八条 坚守值班岗位,保持 24 小时连续在岗职守 按照“首接负责制”做好办理事项的汇报、联络、协调、跟踪 和落实工作第九条 记录值班期间来文来电,做好信息的整理和编 报工作, 建立严格的审核机制, 保证相关信息和数据的准确, 按时发布相关刊物第十条 严格遵守交接班、换班等规章制度,严守值班 工作纪律和保密要求第十一条 公司行政值班工作分为四个层级:公司领带 带班、特殊时期部门领导在岗带班、总值班室值班、非工作 时间本部人员轮流值班一)领导带班公司领导参与法定节假日、重大保电、突发事件、抗灾 抢险特殊时期的带班工作,带班期间对公司值班工作及突发 事件进行总体指挥和决策二)特殊时期部门领导在岗带班 公司本部部门领导以在岗带班方式,参与公司特殊时期 值班工作,值班期间负责相关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协调三)总值班室值班1. 工作时间内,公司本部总值班室值班员负责行政值班 工作,特殊时期参与相关事务的组织与协调。
2. 节假日值班安排时必须明确值班车辆车牌号、联系方 式及应急服务值班人员联系方式3. 按照本部部门排序,安排非工作时间、特殊时间行政 值班工作4. 指导非工作时间本部值班人员准确处理来文来电5. 公司防汛、防灾等生产值班安排要与公司行政值班安 排相衔接,总值班室负责值班人员安排,带班领导的排班原 则上以生产部门意见为主,生产部门起草的生产值班相关文 件,需办公室会签四)非工作时间本部人员轮流值班1. 公司本部在职人员参与非工作时间、节假日及特殊时 期的行政值班工作2. 周一至周五期间负责夜间值班工作, 下午 18:00 接班, 上午 8:30 交班3. 节假日实行 24 小时两值值班制, 白班上午 8:30 接班, 下午 18:00 交班;夜班下午 18:00 接班,次日上午 8:30 交班4. 应在总值班室到岗值班,坚决杜绝因值班不到位而发 生重要来文来电漏接、迟接等情况的发生5. 值班期间禁止饮酒、脱岗等第十二条 带班制度 特殊时期,本部副职级以上干部在岗带班周期为 24 小 时,需保持通讯畅通 要求接到通知后, 30 分钟内到达总值 班室第十三条 交接班制度1. 交班时间:按照规定的交办时间,接班人员提前 15 分钟到达总值班室,按照《值班日志》进行交接班。
2. 交接班的主要内容:来文来电情况、突发事件处置情 况、文件流转的具体办理情况、重要信息获取情况、领导批 示意见、领导交办事项办理情况以上内容均由交班值班员 填入《值班日志》和《值班台帐》中,交班人员重点说明未 办结事项的详细情况,保证值班工作的连续性3. 接班值班员上岗前应认真查看《值班日志》和《值班 台帐》内容,了解上值各项工作情况,做到情况明确、内容 清楚4. 办公室对每日交接班情况进行监督5. 交班值班员应全面认真的完成本班的各项工作,不得 无故将本值工作任务拖延至下一值交接完毕后,交接班双 方值班员在《值班日志》和《值班台帐》上签字确认如果 由于交班值班员漏交或未交清楚而出现问题,责任由交班值 班员承担6. 在交接班签字前,接报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需立即处 置的,应停止交接班,由交班值班员负责处理,接班值班员 配合待处置完毕或短时不能完成但已告一段落,经总值班 管理专责同意,完成交接班第十四条 备班制度当发生突发情况或有紧急工作任务,需要对当日值班人 员进行支援补充时,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备班人员,备班人员 包括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值班管理专责和值班员,备班人 员上岗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24 小时。
备班人员在备班期间保持通讯畅通,不得离开主城区和 饮酒,在接到通知后 30 分钟内到达总值班室第十五条 换班制度 值班人员因故不能到岗的,按照自愿协商的原则进行换 班,换班值班员原则上不得连续两日值班第十六条 应急制度 值班期间接到紧急重大事项信息后,根据公司领导批 示,需启动紧急应急响应的,总值班室要及时将应急职能移 交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并做好工作及相关信息传递的衔接第四章 奖惩规定第十七条 公司根据《西宁供电公司行政值班工作考核 评价细则》(附件 2),每年对行政值班工作进行综合考核评 价,评价结果在公司进行通报,并纳入考核第十八条 公司本部人员因值班工作不到位或方式方 法不当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其责任,并向公司绩效考核 委员会提出相应的部门考核意见第五章 附 则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